劳动争议实务操作

 

今天的劳动争议实务操作大讲堂是市总民管法工部陈兆燕部长在全市工会系统培训班上的授课内容。此次授课为不断提高企业防控劳动争议风险的能力,促进劳资双方共同和谐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法律途径。...





编者按
今天的劳动争议实务操作大讲堂是市总民管法工部陈兆燕部长在全市工会系统培训班上的授课内容。此次授课为不断提高企业防控劳动争议风险的能力,促进劳资双方共同和谐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法律途径。

劳动法律相关概况
劳动法律体系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具有人身、财产关系的双重属性。

注意:区分雇佣关系

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于解决用工纠纷,具有重要作用。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调整。

雇佣关系主要受民法调整,包括《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其对雇佣关系的规定比较宽泛笼统

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

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

地位不同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仅具有平等性,而且具有隶属关系,即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在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是相对独立的,双方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雇佣关系主体之间产生劳动纠纷,则适用民事争议处理程序,当事人可根据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并非诉讼的前置程序。

稳定性不同

劳动关系具有有长期、持续、稳定地性。

雇佣关系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项或几项工作为目的,不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

用人单位与其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关系绝对适用劳动法。

2、各类国家机关与员工之间一般不适用劳动法。但工勤人员和外聘人员适用劳动法。

3、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无特别规定,皆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员工之间不适用劳动法。
劳动争议案件的诱因
企业用工管理可能出现的八种风险转换而来





如何处理劳动纠纷

1.查清事实

2.定性:法律关系

3.审查与纠纷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

4.先行调解:沟通协调的平衡性,就问题达成协议

5.通过仲裁、诉讼化解矛盾和纠纷
劳动争议的类型及处理
劳动合同的订立引发的劳动争议问题

1.劳动关系的确立时间

先订立的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确立之日即为用工之日

2.劳动合同的书面化

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先签订合同再入职

3.仲裁时效期间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期间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确定,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月的次日起计算一年。上述仲裁时效期间应按月计算,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向前倒推一年,对超过一年的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二倍工资差额不超过十一个月。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二倍工资差额不超过十二个月。
书面劳动合同的功能:

有助于企业规范化管理,明确劳动关系又固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二倍工资的立法目的在于对企业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惩戒,提高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晰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非劳动者可以从中谋取超出劳动报酬的额外利益。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问题



解决方案:

1.协商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预告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加班加点引发的劳动争议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

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

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经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自愿,在下述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 41 条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或使人民的安全健康 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注意:禁止安排未成年工、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

加班加点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争议处理方式:根据工作时间和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补足加班加点工资。

总结: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的设定在于规范企业合理用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因经济补偿金引发的劳动争议问题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基数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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