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书一面,选书比看书还难?

 

千书一面不是好现象,重复出版让文化市场越来越虚。我们应该鼓励原创图书的发展,因为作家的创造力可以丰富我们的文化市场,让阅读成为悦读,让书籍给心灵带来真正的洗涤。...






我国每年出版图书40多万种,图书出版品种居世界第一,面对这一庞大的数字我们在感慨出版业发展迅速的同时也不尽有些担心。在如此多的图书品种中,原创图书的比例小之又小,重复出版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何为“重复出版”?重复出版是指选题重复雷同,内容大同小异,甚至装帧无新意的一种出版现象。比如书名相同,内容几乎一样,只是出版社不同。

各种名著的重复出版是显而易见的,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是许多出版社的常备书,每年200亿元重复出版的古籍库存化为纸浆。相关部门曾经做过统计,除去少年版、彩绘本、改写本、简写本、缩编本、改编本、注音本、白话本、汉英对照本等,《红楼梦》版本共有230多个,《三国演义》210多个版本,《水浒传》《西游记》也都超过190个,版本数量惊人。

其实,不单单我国名家著作重复出版现象严重。纵观世界,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康德、黑格尔、尼采,这些先哲的著作在中国哪一个不是拥有数十上百种版本?甚至知名度远比不上他们的古罗马帝国皇帝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在中国就出版了不下50个版本。

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重复出版现象日趋严重,造成了资源浪费、物力消耗。同样,对读者而言也是令人讨厌的事情,因为谁也不愿意把吃过的馍再嚼一遍。

一方面这反映出我们的出版机构缺乏创新思维,选题盲目跟风;另一方面这种疯狂的重复出版势必会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和物力消耗。

对读者而言,花样繁多的同名不同社的图书摆在眼前,如何选择又成了大问题。有判断力的读者尚且知道根据出版社和译者选择版本,更多的普通读者恐怕只会盲目和随机地购买。

之所以出现了这样的局面,决定性的因素在出版机构身上——说得好听些,叫“出版策略”,说的直白点其实就是“投机取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等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意思就是说,著作权人去世满50年之后,其作品进入公共领域,出版社在使用这些作品时,不必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上述提到的名家均已去世很久,其作品早已进入公共领域,出版这些传世名作,销路当然不必发愁,除了纸张、印刷等必要的成本支出外,出版机构只要承担翻译者的翻译版税即可,有这样的便宜,出版机构何乐而不为?

千书一面不是好现象,重复出版让文化市场越来越虚。我们应该鼓励原创图书的发展,因为作家的创造力可以丰富我们的文化市场,让阅读成为悦读,让书籍给心灵带来真正的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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