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攻与守,思与辩。

 

建筑系辩论赛继续举行...

经过昨日两场紧张激烈的辩论赛,2017年3月14日中午,由我系举办的系内友谊辩论赛初赛第三场于办公室内再次顺利举行。由办公室副主任国植馨担任辩论赛主席,并由建筑系学生会主席蒋云帆与建筑系杨亚琪同学再次担任评委。此次辩论赛围绕“青春偶像崇拜是否利大于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正方辩友是来自建筑学二班的团支书小队,反方辩友则由建筑学二班的班长小队。随着主持人的比赛规则宣告完毕,比赛从开篇立论环节正式开始。正方一辩就青春偶像崇拜并不是当今时代特有的产物,古今中外都不伐有大量的例子切入辩题,举例了不少古今中外有名的成功人士,他们从自己偶像身上得来的正能量与动力,同时造就了自己的辉煌。也认为青春偶像崇拜是青少年成长过程的必然规律。反方一辩则对青春与崇拜进行了心理学方面的剖析与解释。明确指出崇拜的心理学含义,提出青少年正是人心智发育不够成熟的时期,自控力不足的青少年易产生盲目崇拜行为。由此,得出结论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开篇立论环节结束后,评委对两方辩友提出问题:偶像与青春偶像的区别。正方一辩与四辩分别做出自己的回答。并在回答问题的同时立足己方的观点。反方三辩回答问题时则再次强调和举例了青春期崇拜现象的不利影响。

评委提问结束后则进入对辩环节。双方选手据理力争,灵活运用生活实例,正方四辩从对方辩友是否有过喜欢的偶像发起提问,反方四辩则再次从心理学崇拜的定义出发回答了自己对于偶像的态度是崇敬而非崇拜心理。双方持理不相上下。
随后进入公辩环节。在此环节中,正方二辩提出对方如何看待偶像负面新闻曝光就人气下降的问题。对此反方三辩就偶像与青少年的关系再次展开反驳,双方都以灵敏的思维逻辑回答对方辩题。随着时间推移最后进入激烈的自由辩论环节。

正方一辩首先发言,从现代汉语词典出发,再次解释了崇拜的意义,并对对方辩友作出对方是否也有偶像对自己带来正能量的提问。反方一辩对此做出回答,而后辩论进度加快,一度出现抢问抢答,火药味十足,双方似乎已经开始了相互质询,咄咄逼人的气势又把人带入一个火热之地。一冷一热的交替让此次辩论更显激烈。
此场辩论赛随着自由辩论环节的结束而进入尾声。评委就自己的经验提出存在的问题,并做出一系列总结与强调,认为正方抓紧己方辩题,提问层层渐进。反方也能反应快速,反守为攻,使比赛充满看点。这两支优秀的辩论队伍以精湛的辩论技巧和快速的反应能力,给评委与同学展现了一场精彩的辩论。最终,评委综合双方的陈述与表现,最后由反方“青春偶像崇拜弊大于利”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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