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事假3个月,社保如何扣? 海南人力资源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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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授权发布,欢迎在朋友圈分享。本文版权归作者及海南人力资源法律,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员工请事假3个月,社保如何扣?

《社会保险法》第4条、第8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解读:有些伙伴误解,以为员工请事假就不用给员工缴纳社保,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同时只扣个人部分哦,公司该出的,还是由公司承担该承担的,不能说员工请事假,公司那部分由员工承担,当然如果是和协商员工同意,不去投诉,那是没有问题的,但员工不同意,企业是不能要求员工承担所有的社保费用。社保扣款可以提前在请假前的工资中扣,或者请假回来后在后面工资中扣,或者提前让员工交现金。这里说明一点,包括旷工也是一样的,比如员工旷工一个月,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公司还是一样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员工离岗、请长假,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不间断的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请事假,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但并没有相关规定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

但有一种情况是可以不用扣,比如员工某个月请无薪假30天,即当月没有薪酬,没有社保缴费基数,且员工在假期结束后没有回公司上班,公司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那公司可以当月不用交社保,公司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咨询交流海南人力资源法律,可添加海南人力资源法律咨询专家陈锐锋私人微信号hrpolecom,注明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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