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局调整2016年度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啦!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基数为: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按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现将...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基数为: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按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

现将2016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执行时间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缴费标准

(一)参保单位缴费标准

1、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各参保单位以2015年度(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下同)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比例为7.5%。

2、缴纳在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各参保单位以2015 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比例为2%。

3、缴纳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每人每月2.50元。

4、缴纳在职职工生育保险费。各参保单位以路局上一年度职工人均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比例为0.1%。

5、缴纳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经费。哈尔滨铁路局投资管理集团单位、哈尔滨铁路局医疗保险办公室协议代管单位,按照“上年度人均医疗经费实际支出*年度增长幅度*月实际人数”的原则计算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经费,按月向医疗保险机构缴纳。哈尔滨铁路局管内其他单位,按照当期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实际医疗经费支出,由哈尔滨铁路局医疗保险办公室按月与路局财务处据实清算。

这些钱,虽然没开到工资卡里,但都是我们的隐形福利!

(二)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标准

参保职工个人以2015年度个人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医疗保险费。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在职职工需缴纳两项医疗保险费。第一项:以本人2015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每月按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项:每人每月缴纳2.50元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

2、工伤职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缴费比例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相同。

3、离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

4、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只需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2.50元。

5、参加路局补充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年交费100元。

上述各项医疗保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代为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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