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子的故事》(翻新穿越版)连载

 

(何炅与陈晓卿)(陈晓卿,何炅,李湘,那威,我。)前言前几天,跟知乎上的花生妈聊起了这本书。这本书的片段,写...





(何炅与陈晓卿)


(陈晓卿,何炅,李湘,那威,我。)
前言前几天,跟知乎上的花生妈聊起了这本书。这本书的片段,写于2000年,当时我27岁,刚在美食圈出道。当时其实书没有写完,就匆匆收了出版了。那个时候我还很多事没有想明白,没有弄明白,现在我退休了,打算慢慢把这本书翻新改写完。并且打算写成一个穿越的故事。书中有两个男主角,一个是小谢,一个是老李。叫小谢,是因为我姥姥姓李,更因为喜欢“中间小谢又清发”这首诗。我当时还写了一篇《鬼的故事》,男猪脚也叫小谢,以后有空了贴出来。小谢是建筑师,因为当年我在当时最大的建筑论坛当版主,认识了一堆的建筑师。花生妈说喜欢小谢,不喜欢老李,其实呢,老李和小谢原本是一个人。老李是长大的小谢,小谢是年轻时候的老李。人都是会变的,年轻的时候大半如我,曾经多么狷介,半生之后,却逐渐沉稳,波澜不惊。(哈哈,不要FACE还是一样一样的。)书中有两个女主角,一个叫苏克,一个叫钟碧玺。为啥叫苏克,我能告诉你我当时是个看足球的女生可好?我最爱的球员是卡恩,但是这名字无法做女主角名。为何叫钟碧玺?因为当时带我入行的恩人叫做钟宁,她是《贝太厨房》和《美食与美酒》的出版人与联合创办者,是她从新浪上把我找到,并且建议我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于是才有了现在的我。虽然蹉跎了半生,但幸不后悔。而叫碧玺是因为碧玺是当年我最爱的宝石之一。其实,我最爱的是绿幽灵,和地球一样岁数的水晶,透明物质里流动的是当年地球的绿色尘埃。那个时候,没有光华也没有爱,没有恨亦没有传奇。这文章开篇贴了何炅捧着这本书帮我宣传的照片,是的,我这一生早没有任何新偶像,然而何炅是我永恒不变的偶像,还有窦唯。好了,现在是正文。第一章:立夏的一场盛宴

我是一个厨子,我知道所有关于烹饪的秘密。

在半厘米宽的黄瓜上我可以片11刀,片成12个相连的薄片,每一片都像纸一样薄,人情薄如纸的纸。

而且为了保持脆爽,这11刀需要在5秒钟之内完成,否则手的温度会让黄瓜流失水分变得绵软,“蓑衣黄瓜”就失去了全部意义。

只这一手,我就练了三年,必须要11刀,在5秒钟之内。第一次练成的时候,我抬起头来,望着青色的天,笑着落泪呢。

即便如此难,这只是一桌家宴的头盘凉菜中的一道,通常只在夏天供应。冬天的黄瓜生长在暖棚里,吸收不了日月的精华,是无论如何不会好吃的,我这么认为。

所以冬天,我不做黄瓜。别人求我也不做,每个厨子都有一些怪僻,而我则十分怪。

一般在夏天的某个晚上,我会请若干朋友到我家里来吃一顿饭。我知道,一顿美味,可以给人幸福。

这是一个疏离的社会,那些好友不知道我的职业是什么。知道又如何呢?他们可以吃到我做的菜就够了。我们彼此喜欢,彼此施予友情,他们送我鲜花,给我宠爱,给我无尽的赞美,他们通常请我在外边吃饭,我这次约请他们在家里吃。

人们已经很久没有在家里吃饭了——麻烦呢,需要择洗和准备很多东西,人普遍没有耐心。这个社会上的人一切都想速成:快餐面,速速赚钱,以及速速相爱。怎么还会在家里耐烦做饭?

但我喜欢,我最大的梦想是做饭给一个人吃,他想吃什么就做什么:饺子每次只煮5个,因为只有刚出锅的最好吃;每个周末,都有一碗美味的汤,在他伸手可以触及的地方;而且我保证,每天的早餐都不重样--小馄饨、水煎包、三丝面、什锦炒饭、豆浆油饼、锅贴......除非他要求。

我这么宠爱他,会不会永远留住他的爱?

我需要很多很多的爱,而且要永久,跟我爱他那么久。

他们来的时候,天有些微雨,但天色还是亮的。有的还带来了新伙伴介绍给我认识,排队带鲜花和礼物给我,我一个一个吻他们的面颊。

一餐正式的饭,分手碟、冷碟、热炒、荤素大菜、饭点和最后的茶果。酒是随席上的,但是因为冷,所以也无妨先喝一些热黄酒。十年陈的花雕,拍开泥封,加少许姜丝,放在热水里温了,再用泥质暗红陶的杯子,一杯一杯分下去。

而我用一个咖啡杯,小小的,喝茶、喝咖啡、喝酒甚至吃药我都用它。自己用的容器我不大讲究。

他们把蓑衣黄瓜一筷一筷夹到碗里,就着酒大口大口吃下去,没有人说什么,像是一个单相思的人给另外一个人的爱情那样被浪费。

虽然浪费,然则我喜欢。我喜欢浪费这个字眼,只要浪费得起。

吃完黄瓜,人会容易饿,并且因为喝了黄酒,客人早就在桌前坐齐整了,纷纷催我赶紧上菜。

第一道热菜是清炒虾仁,它作为第一道菜是因为此菜清淡爽口,不占胃口,能挑逗开人的味蕾,却不会遮住后续宴席中其它菜的味道。就如同表演,从名气小的演员开始,大牌一定是最后一个出场。前面的小角色们粉末登场,使劲力气,底下的观众依然踮着脚尖雀跃着,等最后一个,多么令人哀伤,然则社会规律就是如此。

虾仁要鲜、弹、嫩,同时还要滚热,所以这道菜必须是上桌前才能做。早晨走路带着爱犬萨常德去菜市场现买的鲜河虾,回来花两个小时逐个用手剥了皮,去干净肠线,再用调料码好放在冰箱里用足够的时间入味,等开场前,又用练习过十年的功夫烹调了它,如此隆重,这个虾也不过是沦为一个陪衬,在不被人注意的时候出场。

客人纷纷举筷,没有置评,但我一口都没有吃到。做饭的人最后一个吃,从小我母亲就是如此。厨子最大的乐趣是看人吃饭。

在这道菜吃到一多半的时候,我下厨去做另外一道菜。

虽然都是中餐,然则我用的却是西餐的上菜方式,吃完一道才上一道。一个原因是这样可以让食客品尝每一道菜的滋味,而不是刚吃完一口咸的,又拒绝一口甜的,不同的菜肴在嘴巴里混合,厨子的手艺就全破坏了。另外一个原因是做菜和打下手的只有我一个。

我喜欢做菜,喜欢一个人在厨房里研究中西南北各种材料如何组合才能诞生新鲜并且美妙的滋味。厨房里各色调味料都在我熟悉的位置,我不用看就可以找到,并不用别人帮忙。一年年,就这么过来了,非常非常寂寞,可是也非常非常快乐。

第二道菜是葱爆羊肉。这道菜也不费事,但是葱要好,肉要鲜。

我用一个素白的瓷盘盛了,粉红色的羊肉与雪白青翠的葱段在那白净的背景中得到衬托,从热锅端到桌席之间的时候,肉味的麻油和出锅前淋入的米酒之助,散发出浓郁诱人的馥香来。此时客人桌前开始躁动,刚才的虾仁早吃光了。这个菜一上桌,他们就纷纷伸筷子,不一会就下去大半。也好,这个菜必须要热着吃完。

饭桌上有一个人吸引了我的注意,陌生的面孔,修长身材,有些瘦,英俊,只是笑着和别人抢着吃,却不爱说话。我记得他给我带的礼物是一盆叶子,种在土里的叶子,上面结了三五个花蕾,看不出颜色。

我一向不喜欢被摘下的花,虽然鲜艳,可是很快就衰败了,多么令人哀伤。他怎么知道?

别人叫他小谢,林花谢了春红的谢。我摇摇头。

第三道、第四道上过后,客人一致认为菜肴非常好吃,并且请求可否经常过来吃。有个人说:“咳,苏克,这菜做得真不赖,我只在郡琢吃过类似这么好的。”

立刻有人说这马屁拍的太过了。我不动声色,又端上来饭后甜品--不加一点糖的果糕,所有甜度都来自枣肉和花蜜,那豆沙是自己洗的。

其实郡琢是我所在的饭店,京城第一名贵的吃饭所在。我在那里掌第一把勺,牌子上用苏的姓,只是从来不见客人。

在饮食界,他们普遍认为男人做饭比女人要出色,所以郡琢的老板为难的对我讲,可否不让人知道我的性别。

我不介意,做饭是我的爱好,关性别何事。

如果他们知道,那些饭菜出自一个女人的手,会不会掀翻桌子?

但没有,一年一年过去,从来没有人在这件事情上较过真。

吃喝完毕,朋友们在客厅里说笑,我在厨房收拾东西,小谢默默地进来,帮我一起做。

“其实我偶尔也做饭,可是最不喜欢择菜和刷碗。”他说,十分温和的样子,天色暗了下来,他看我的时候眼睛雪亮,在那一刻,我才发觉,他的眼角有一点点不羁。我笑了一下,戴上手套洗那堆青花玲珑,必须要小心,因为碗太薄,一碰就碎。

盛八宝的大碗还剩下一些糯米和葡萄干,他用手指抹了吃掉,吃起来狠香甜狠贪婪,像是一只野兽。被我看见,他有些不好意思的笑,说:“真是好吃呢,和我妈妈做得差不多,可是太少。”

我说:“吃这么多,还那么瘦,真令人羡煞。”他笑笑,说:“没办法,从来都吃不胖。”

是的,我一向喜欢身材修长的青年,比正常的体重轻5kg左右,结实平滑的腹部,没有一点赘肉的面颊,明亮的双眼,精灵一般。

可惜我从来没有那么瘦过,真令人懊恼。

他们走后,我在沙发的地上,发现了一管唇膏,可惜扭开发现是无色的也没有味道,不然该多香艳,在宴会之后,杯盘狼藉的时候,发现一管口红,唇色如血,或者如谢?

小谢不羁的眼角在我脑海里闪现,我惊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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