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之西

 

如果生命能够重来,我宁愿从那个摘棉花当头花的小姑娘做起,然后长大,结婚,生子,做鲁西北平原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幸福女人...



我家在村子西南,整个西南角上的所有人家统称“西南院”,据说,“西南院”的所有人家,往上推几代,都是一个祖宗。

出了我家大门,往西,隔两个小胡同,就是大片的庄稼地。我放了学,进家门,喊一声:

“奶奶,我娘在哪块儿地里干活?”

“在墙西!”

因为离家太近,就像是隔了一堵墙,所以,“墙西”,成了那片土地的代称。

我便扔下书包,一蹦一跳地跑出去。



“墙西”,种了大片棉花,其中有近两亩,是我家的。不吹牛地说,我小时候很勤快,经常和妈妈一起干农活。也别看以后曲曲折折才读完硕士,其实,当年也曾经发誓好好学习过。第一次下决心努力读书,就是发生在“墙西”这一亩多棉花地里。

上了初中第一个星期,很新鲜,也很紧张。小学的时候,我们上下课没有固定时间,老师讲够了,就说下课;老师们聊天聊够了,才想起拿起铁门栓,敲几下办公室门旁的铁铃铛,我们才抓紧收起散落一地的石子,跑进教室。而上了初中,上午下午各四节课,都是统一固定的上下课时间,六七门课程轮番进行,外加早自习、晚自习,那叫一个“紧锣密鼓”!就像曹刿论战,一鼓作气,这紧密的第一通鼓,还真激起了我的昂扬斗志。所以,第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和妈妈在“墙西”捉棉铃虫,我斩钉截铁的要求:我把辫子剪了,梳头发耽搁学习!于是,两个小时以后,晚饭之前,我坐在院子中间歪脖大枣树下,借着最后一缕太阳光线,我的一尺二寸长的发辫,伴着大剪刀“咔嚓”一声,落到妈妈手里。发辫保存了一年多,然后卖了十五块钱。可是,我那“断发为学习”的劲头,却没保持多久,一点一点的随着少年岁月消失的无影无踪!



穿过“墙西”的那片土地,就是魂牵梦绕的那条小河。

我和娟,不知道有多少次奔跑过这片土地,奔向我们的童年乐园。

我们从不沿着大人们踏出的小路,而是从侧坡上爬上河堤,那温润柔细的河沙,灌进我们的鞋子里,丝毫减少不了我们的热情。爬上去,不等站直身子,就一屁股坐在河堤边上,麻利的脱掉鞋子,倒扣过来,在地上磕两下,倒光沙子,穿上鞋,相视一笑,几乎同时,快速的站起来,跑向我们的目标——红薯地。

河堤上有大片的苜蓿、红薯。小小的年纪,不知道苜蓿是何用,但,红薯,在那个物质匮乏、零食还是馒头的年代,可是美味。刚开始,我们徒手挖,工具仅限于周围随手可以拿到的树枝,战利品也只是没长大的红薯“尾巴”。后来,我们学聪明了,放学后,扔下书包的时候,把小刀拿在手里,既可以挖土,又可以削皮。当然,削皮之前,按惯例要去河里洗洗,能不能洗干净,那得另当别论!

有工具了,收获就多了,挖出来的红薯吃不了了,怎么办?有办法,藏起来,下次吃!在广阔的河堤上,能藏在哪里,无非就是埋在地下。埋在地下,还怕找不着,就把窝藏地点上做上标记,或者压一块石头,或者插一段树枝,以方便下次找到。后来,每次想起来这个细节就笑,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傻得可爱。至于,下次,我们有没有去找,我也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埋好以后,我们安心地一蹦一跳地顺着小河向南跑了。

我们一边跑一边还从河堤上爬下,摘几朵棉花,卡在发辫上,两个人还互相整理,互相赞赏一下,再继续往南跑,一直到桥头,一直到日落西山。

再后来,河堤上不再有红薯地,变成了小树林,小树林长成了大树,大树又被砍掉,又种上小树和庄稼……



但,那个头戴洁白棉花,一蹦一跳的身影从未消失。在2007年,生活困顿的那一刻,我写过一篇《生命本无平衡线》的文章,结尾是:如果生命能够重来,我宁愿从那个摘棉花当头花的小姑娘做起,然后长大,结婚,生子,做鲁西北平原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幸福女人。

我还贪恋那时候的黄昏,很美丽,很温柔。尤其是站在河边,遥望村子升起袅袅炊烟,一股温情氤氲而起,一种由心底升腾的归属感亦慢慢地将我环抱。以后的许多年,不管我离家多远,都不曾忘记这种感觉。尤其,心里不宁静的时候,我会紧闭双眼,去体味那种踏实,去嗅一嗅那时的炊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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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灼灼其华"第55篇原创。如有共鸣,可分享至您的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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