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申报

 

“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管理系统”(http://battery.catarc.info/)进行在线申报。...



自2015年5月1日起,企业可按照《规范条件》要求,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管理系统”(http://battery.catarc.info/)进行在线申报。中央企业所属企业的申请,须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申报,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申报系统提交材料相一致。专家审查后如要求申请补充材料的,企业应在申报系统中予以补充并提交纸质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要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等严格把关,及时认真做好所辖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包括补充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将正式纸质文件(包括附件材料)1份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产品标准符合性要求

已列入公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单体企业,应按照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和GB/T 31486-2015三项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重新检测,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销公告资格。

未列入公告的单体和系统企业,在申报《规范条件》时,应按标准(《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检验标准目录》)所列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采用未列入目录企业单体产品的系统企业申报时,需同时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单体产品检测报告。

已列入公告企业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在线提交年度发展报告,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递交纸质材料1份。企业应在年度发展报告中提供完整的配套应用证明材料,同时生产动力电池单体和系统的企业,在统计单体数量时要包含自产自用单体。企业新增产品或研发能力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相应的产品信息表、产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不按要求提交年度发展报告的,将按《规范条件》相关规定处理。

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检验标准目录
GB/T 31467.1-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

GB/T 31467.2-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

GB/T 31467.3-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

GB/T 31484-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1485-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1486-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QC/T 741-2014

车用超级电容器

申请《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必须进行的检测的项目,包括3个电池单体国标(GB/T31484、31485、31486)、1个蓄电池包及系统国标(GB/T31467,分为高功率应用、高能量应用和安全性要求3个部分)、1个行业规范(QC/T 741-2014 《车用超级电容器》),通过此检测后方能进入公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采购动力电池需从此公告目录内开发供应商才能进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方能销售(涉及动力电池参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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