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畏加班不念下班”,鼓励员工住公司,这样做真能提高人效?

 

1去年,马云以一段“996是福报”的发言引起了人们激烈讨论,随着热度褪去,“996”这一工作形式也撤出了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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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马云以一段“996是福报”的发言引起了人们激烈讨论,随着热度褪去,“996”这一工作形式也撤出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但是就在前几天,一家互联网公司又因为不当的加班言论,再度引发人们对这一超长工作形式的思考探讨。


P.S.

所谓996,也就是指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的互联网企业盛行的加班制度;

后来又延伸出了“007”,即1周×24小时,全天候待机工作。
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表示,海淀某互联网公司已经超越996,要求员工“不畏加班,不念下班”,还在工位旁支起了帐篷,鼓励员工住在公司。


有网友吐槽:不愧是互联网公司,996福报甚至都无法满足互联网的狂热了,这都已经开始与公司共存亡了。

从评论中也不难看出,多数人对这类工作制度的抵触和厌恶,但为什么还是有很多公司顶着舆论压力也要坚持加班文化,员工加的这些班真的能提高效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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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过度加班以前也存在(尤其是一些工厂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但真正被多数人了解并引起热议的,也就是因为这几年在互联网公司流行起来的996。

一些初创公司,通过项目奖金、股权期权激励等方式,引得员工争相加班完成任务,实现自己升职加薪的职场理想。
而福利好的公司,则在奖金、升职诱惑的基础上增加了丰厚的加班工资,以此激励员工加班完成任务。

这些公司通过996的形式迅速发展起来,而其他小公司老板见此自然眼红,虽然拿不出物质上的奖励,但是精通洗脑的领导们给员工灌“鸡汤”再加一些常见的职场PUA手段,让员工被动996。
如果员工是为了完成工作获得相应报酬,自愿主动加班,那么工作效率则会更高。

反之,如果员工是被动的安排加班,缺乏积极性,在应该工作的时间里花式“摸鱼”,不拖到最后DDL(deadline,截止日期)绝不完成工作,甚至找理由延迟任务交付的DDL。

有的网友还分享了自己的摸鱼秘诀:每隔50分钟去茶水间喝水,并配以一套舒展运动,消耗15分钟再继续上班。
此外,之前还有很多员工通过上厕所等理由,消磨工作时间。

这种情况下,再怎么加班对于提升整个工作人效而言都无济于事,甚至公司还得为这样无意义的加班支付相应费用。

有的员工加完班虽然不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但是会暗暗将打卡时间做记录,等到离职的时候去仲裁部门提出补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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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中,确实也会发生因任务没有完成或者临时有紧急的业务需要,员工只有加班加点才能完成的情况。

这都是必要且可以理解的,不过我们的公司和HR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点:很多公司在要求员工加班时,往往会忽略掉加班时限。


我国法律上对加班时间是有着严格规定,HR一定要注意。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简单说来,也就是出于工作需要,每天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小时。

而996的工作制度,刚好踩着这条底线,一天12个小时,除去中午吃饭的1小时,加班3小时。
但是如果一整月都按照996来上,那么势必不符合劳动法规定,这点需要我们的HR引起重视,提醒各部门在加班时,注意时间限制。

第二点:员工加班后,公司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调休或相应加班工资。

经常会有员工因为加班工资一事和公司产生劳动纠纷,而仲裁结果通常是偏向员工的。

所以,为了减少这类劳动纠纷的发生,我们HR在计算加班费时也要注意了。法律有明确规定,大致为:

工作日,加班为150%

休息日为200%

法定节假日为300%

在双方未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的情况下,加班费按照劳动者每月恒定发放的工资标准为基数。

钱给到位,公司管理等各种制度都跟上,这才能让员工心甘情愿的为公司加班出力。

总的来说,为了加班而加班对于一个公司而言,不但不能提高效率反而会带来各种劳动纠纷隐患。

身为管理者还是要保持清醒,而不是被所谓的狼性文化、加班文化洗脑,提升工作、管理能效,避免员工无意义的加班。


今日话题
此时此刻,你在加班吗?
 -end- 
看完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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