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税制】中国三地-北京/江苏/新疆,FTA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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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税制】中国三地-北京/江苏/新疆,FTA专稿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16年5月11日

税收与经济实质匹配的“北京版本”

孔丹阳 费悠悠 张新阳 唐颖 记者 董泽斌

An advanced method of value chain analysis has been introduced by Beijing Municipal Office of SAT,which brought the relevant functions of enterprises' headquarter in China into the scope of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anti-avoidance.It has splitted the cross-border transactions' profits according to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contribution of China to MNE's global profits.Thus,the profits shifting to tax heavens have been adjusted successfully,and the principle of"profits should be taxed in the jurisdiction where economic activities occur and value is created"has been put into action.

With assistance of Beijing Municipal Office of SAT,SAT hassuccessfully negotiatedwith its foreign counterparts to forgo the right to taxthe additional profitsarising from cost saving.Meanwhile,the research on themodel of auto marketpremium has generated initial output.

By optimizing the organization,training the professional team and developing the advanced computer system,Beijing Municipal Office of SAT providedstrongsupport for anti-avoidance.

■一条价值链,评估总部贡献

总部经济是促进北京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截至2015年,有268家境外跨国公司在京设立总部。近年来,北京市国税局注意到这样一个愈加普遍且愈加严峻的现象:承担了大量的市场营销职能和中国区的战略发展职能,并对集团利润的形成做出巨大贡献的“总部”们,在利润划分时,却只被认定为普通分销商或服务提供商,仅取得微薄的回报。巨额的利润通过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以及购销等境内或跨境关联交易最终流向境外母公司,扭曲了价值创造过程的完整展现,直接导致中国税收利益受损。

在以往的反避税调查和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的过程中,争论的焦点都集中在对跨境关联交易相关利润水平的考量。在最近的几个案件中,北京市国税局引入先进的价值链分析方法,将中国总部相关职能纳入反避税风险防控范围,整体评估跨国公司在华全部经济活动对集团利润做出的总体贡献,并以此作为跨境交易利润分割的主要依据,成功地对跨国公司转移到避税地及低税率国家和地区的利润实施了纳税调整,践行了“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的原则。

■两个概念,量化超额利润

在经济迅速全球化的今天,中国以其较为低廉的劳动成本、环境保护成本和社会保障成本成为了“世界工厂”,又以其特殊的市场供求关系成为了“世界市场”,大批跨国集团来华投资。但是,低廉的成本和特殊市场因素带来的超额利润并没有留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为此提出了成本节约和市场溢价两个概念,以求税收与经济实质相匹配。

北京市国税局率先在预约定价安排案件中引入成本节约概念,量化成本节约产生的超额利润。通过配合税务总局进行双边磋商,使对方国家税务局同意将成本节约产生的超额利润留在中国征税。

近年来,中国汽车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特殊的产业政策和消费习惯等因素,使进口汽车价格畸高,造成高额的市场溢价。跨国公司采用各种方法,将大部分利润转移到境外,造成中国税收流失,市场溢价的量化迫在眉睫。

北京市国税局大胆创新,利用总部经济优势,组建专项团队开展行业调研,探索汽车行业的市场溢价模型,通过比较不同市场的运营模式,剔除进口环节税收的影响,计算得出市场溢价的理论值,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把该理论应用到具体案件中,在实践中验证其可行性和可推广性。

■三项举措,提供强大保障

北京市国税局通过优化组织结构、培养专业化团队、开发反避税信息管理系统,为做好反避税工作提供了强大保障。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强大的保障。2011年,北京市国税局设立了全国首个专司反避税工作的分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2015年底,经过新一轮机构调整,北京市国税局国际处与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合署办公,进一步强化了反避税工作的组织保障。同时,北京市国税局制定并实施了反避税人才培养规划,培养了一批反避税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逐渐建立和形成了一支年轻有活力、积极进取、求新务实的专业化团队,为反避税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另外,为了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的关联交易信息,实现有效的反避税监控管理和科学高效的选案,北京市国税局开发了反避税管理信息系统,为反避税工作科学化、标准化提供了信息保障。

在三大保障的共同作用下,北京市国税局反避税工作取得长足进展。2011年~2015年,通过加强反避税管理、服务、调查三个环节的工作,反避税总体税收贡献达到545亿元,纳税人遵从度显著提升,展现了反避税工作的“北京样板”。

国际税收遵从管理的“江苏实践”

刘超 居报春  记者 徐云翔

Jiangsu Provincial Office,SAT(here in after referred to as "Jiangsu Office")pays close attention to tax reform and makes great efforts to create a new model of international tax administration to adapt to Chinese foreign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to match the international trend in development.

Jiangsu Office has published 2014-2015 Compliance Plan on International Tax Administration and 2016-2018 Compliance Plan on International Tax Administration by integrating the achievements of BEPS action plans,to publicize the position of Jiangsu tax authority to multinational taxpayers,and to make them know its measures on cross-border tax source administration,so asto promote the self-compliance of taxpayers.

Supported by the BEPS requirement to improve transparency of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on tax matters,Jiangsu Office concentrates on addressing the issue of information a symmetry between tax authorities andtaxpayers.

■抓住国际税改机遇期,主动亮明立场观点

以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为核心的G20国际税制改革,促成了国际社会联手打击跨国公司避税的广泛合作,创造了跨境税源管理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江苏省国税局紧跟形势,结合陆续发布的BEPS行动计划成果,根据实践,连续出台了《2014-2015年度国际税收遵从管理规划》和《2016-2018年度国际税收遵从管理规划》,向跨国纳税人主动亮明江苏立场,提示跨境税收风险控制要点,公开税务机关跨境税源管理举措,促进纳税人自我遵从。

例如,强调企业职能风险承担与利润分配应一致,要求纳税人重新审视中国子公司的职能定位,特别是子公司已经承担内销、研发等活动,甚至已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情况下,不能固守旧制仍按简单职能的契约制造商定位。

■突破传统思维定式,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随着《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正式生效、《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陆续实施,以及BEPS关于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行动计划的颁布,可以说,税收保密时代正在走向终结。

江苏省国税局转变过去就税论税、囿于本地的传统思维,打破传统税收管辖权赋予的管理空间,以BEPS增强跨国公司税收透明度的要求为支撑,着力解决税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指导思想上,从“看全球、看中国、看企业”的全新视角提出跨国公司职能定位与利润归属合理性判断的新思路。“看全球”,即中国企业在集团全球销售、资产、人员中的比重与其在全球利润中的占比是否失衡,中国企业与集团全球经营趋势是否一致。“看中国”,即看集团来源于中国市场的利润与拟分配留在中国企业的利润是否配比。“看企业”,则是关注中国企业的经营活动、价值创造与利润回报是否严重矛盾。

在沟通方式上,建立与跨国公司集团高层的对话直通车,缩短战线,直面总部,解决信息不对称、税企沟通不畅、应对效果不佳的问题。

在工作手段上,打造以大数据分析为支撑的跨境税源监控系统,整合内部征管信息、高层沟通中获得的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信息以及商业数据库等第三方信息等,实施全球一户式跨境纳税人利润水平监控和风险识别分析。

■探索反避税工作新机制,实施专业化有效应对

新形势下,江苏省国税局率先在全国将反避税和预约定价安排(APA)谈签提升至省局层面,设立反避税中心,实施避税风险全省统一应对。从过去以个人为主体、以属地管理部门为框架组建工作团队,转变到在全省范围内优选专业人才,以项目制为载体组建优势互补的专业团队,实施更符合国际惯例的专业化管理。

通过建立反避税中心,江苏省国税局以G20国际税改为契机,主动出击、集中力量办大案、要案。2014年和2015年,江苏省国税局共查处跨国避税案件32起,补税66亿元,反避税查补税款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13个案件单案补税超亿元,并连续两年刷新了全国反避税单案补税记录。

同时,江苏省国税局加强对转让定价方法技术的探索。例如,针对寡头竞争行业可比信息匮乏难题,依据BEPS价值创造理论,创新运用行业利润分割法和价值贡献分配法,立足全球价值链的全面分析审视利润分配的合理性。

在加强国际逃避税打击的基础上,江苏省国税局深化与跨境纳税人合作,推进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增强税企双方的未来税收确定性,加强风险前置管控。

■加强业务技术创新 实践国际税改新成果

近年来,江苏省国税局结合国际税改新观点、新方法,立足中国税收利益和江苏经济特点,做出了一系列业务和技术领域的创新。

探索数字经济下对来源国征税权的维护。开展数字经济下非居民承包工程和劳务情况专项调研,尝试引入“显著经济存在”等概念实施常设机构判定,对网上提供产品的跨境交易根据价值创造地理论尝试征税。

探索税收管辖权的拓展。按照“利润应当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的原则,对境外无实际经营、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境外注册企业,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应对搭建离岸架构形成的“双重不征税”问题,2015年完成全国首例由税务机关主动认定的境外注册居民企业案例,实现税款缴纳1.7亿元。

服务“走出去”企业的“新疆特色”

记者 李文   通讯员 王昊奕 曹佩浩

In order to implement the"Open to the Outside World"and"One Belt and One Road"initiation and help "Going Global" businesses raise the sail to go far away,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Office,SAT(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Xinjiang Office")published five countries' tax laws,disseminating tax information of overseas countries,and setup tax services column on web pages.

Xinjing Office has completed the national tax laws translation of Kazakhstan,Uzbekistan,Kyrgyzstan,Tajikistan and Pakistan,and preliminarily established the national tax law system its of adjacent countries.

Meanwhile,it has established the"Going Abroad"enterprises overseas liaison tax information system,and a platform to share,collect,sort and analyze information.

In addition,Xinjiang Office set up a column about"Tax Service One Belt and One Road"on website,publicizing and interpreting the tax law system and the tax treaty of countries neighboring Xinjiang.

Finally,Xinjiang Office collects representative cases about"Going Abroad"enterprises,and customizes overseas taxation management training course.

■产品一:编译出版毗邻五国税法

“走出去”企业的最大困难之一就是不了解投资国和经营地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为此,新疆国税局组织完成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巴基斯坦五个国家的税法翻译、出版和发行工作。五国税法共计330余万字,内容包括实体法、程序法、税收基本原则和各个税种的具体规定,全面系统地涵盖了毗邻五国税收法律制度的方方面面,初步形成了毗邻国家税法体系。

截至目前,新疆登记的“走出去”企业有145家,协议投资额34.77亿美元,实际投资额10.65亿元,主要分布于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18个国家和地区。新疆国税局编译出版的系列毗邻国家税法为“走出去”企业了解新疆周边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规避到境外投资的税收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税收权益打下了坚实基础。

■产品二:广泛收集研究国别税收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新疆国税局负责对口搜集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两国税收信息。该局建立了“走出去”企业联络员制度,15家从新疆“走出去”的企业成为首批联络员。通过建立税企信息双向通道,联合开展国别税收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此外,新疆国税局与新疆商务部门、外事部门,以及涉外中介机构等合作,建立涉税信息征集渠道。他们建立了4大类、18项信息搜集模板,重点收集、整理了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两国基础信息、税收体系和制度、主要税种和税率、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投资优惠政策等内容,初步形成了两国税收基础信息库,并在此基础上编写了11期税收快讯。

■产品三:开设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栏网页

新疆国税局在门户网站和系统内部网站开设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栏网页,该专栏包含热点聚焦、政策解读、国别税收信息、沿线国家和“走出去”企业等8个栏目,重点宣传和解读新疆周边国家税收法律制度以及税收协定,帮助税务人员和“走出去”企业更好地了解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的工作动态及工作举措。

■产品四:开办境外税收管理培训班

2015年下半年以来,新疆国税局走访了30余家“走出去”企业,收集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为“走出去”企业量身订制了紧贴国内外税收征管实际的境外税收管理培训班。新疆国税局副局长李振宇和3名来自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讲解了“走出去”企业投资中亚五国税收风险及防范、境外投资税务筹划、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计划以及“走出去”企业应对措施等内容。今后,新疆国税局将定期开展此种类型培训班,培训内容会根据“走出去”企业的实际需求不断调整。

同时,新疆国税局通过举办服务“一带一路”在线访谈、建立“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QQ群和微信群等各种措施,丰富“产品”,提升为“走出去”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中国对外开放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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