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失败的财产法哲学的重构

 

很晦涩的书,批判无力,结论失败,材料有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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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本书的目的,按照作者的意思是为了阐明自己的观点,就是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权利,财产的绝对性应当是财产的对抗性,法律应当将更多的问题让渡给市场去解决。
  • 传统的财产法体系,包括物权、债权与知识产权。物权的客体是有体物,债权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这种划分符合韦伯的形式理性。对于传统财产法体系的改造,首先就要改造从物权与债权两分法。现实的两分法,是否认债权的所有权的。吉尔萨诺构建的财产权结构,以所有权为基础,客体包括有形客体与无形客体两类,而无形客体则包括了债权与知识产权。吉尔萨诺的新体系里,已经意识到了债权与物权同样具有对抗力。但是吉尔萨诺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理论的束缚,他仍然坚持认为物权是可以对抗一切人的权利。
  • 而本书作者认为一切权利的根本在于对抗力,而对抗力一方面表现为不同主题针对同意利益之间的权利对抗。另一方面是单个主体的显示行为与立法规范之间的对抗。财产权的的同意逻辑就是对抗力,财产法就是要明确不同权利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对抗力规范。
  • 从历史上看,物权法结构的变化就是不断地抽象化与简化,近代社会的立法呈现出立法垄断与交易安全来的态势。物权法定就是一种垄断,通过法定来简化并保护物权。交易安全是促进交易的手段,诸如物权法定、一物一权、公示公信、物权变动与善意取得 ,都是促进交易。这种促进交易做法的缺陷明显。物权的对世性来自罗马法对物之诉,为温德萨伊德确立。但对世性是从来没有实现过的,还要受到道德与国家强行法律的制约,并可能导致物的效用降低,物的浪费。
  • 作者认为物权法的未来:物权不是对抗所有人的权利,而债权也不是仅仅对抗债务人的权利,二是承认权利的对抗力。
  • 张凇纶这本书《财产法哲学——历史、现状与未来》,是一本可读性很差的书,与该书是专业书有关,同时又涉及到了古希腊哲学、罗马法与近现代的法律知识。同时作者野心很大,希望重构财产法哲学,改变物权、债权的两分法。但整体上来看,批判力度不够,自己的立论也难站住脚。最根本的就是,以对抗力替代物权的对世性与债权的相对性,似乎过于简单。读完作者的论证,逻辑也是混乱的。比如以Pierson v. Post案中,一人射伤狐狸,紧追不舍,被另一人抓走,问狐狸归谁所有。标准不同答案不同,实际占有才构成所有,则抓住的人为所有人。如果考虑行业的规范,则可能归紧追人所有。这一案例具有极端特殊性,用这一案例批判物权的确定,说服力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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