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

 

晚自习室,只有吞吐的呼吸。耳畔不时传来阵阵歌声,沉浸在安静的自习室里,恐怕是想安静地听那歌声吧。在窗边的我,...





晚自习室,只有吞吐的呼吸。

耳畔不时传来阵阵歌声,沉浸在安静的自习室里,恐怕是想安静地听那歌声吧。在窗边的我,竖起耳朵,想知道是哪一首歌。卡拉OK伴奏系统烘托出的音响效果,有种拍打心脏的魔力,牵动着迎接千禧年人们的心,似有无限的深情在夜空里回荡。

这是珊珊家的歌声,她父亲是这家歌厅的老板。他们与别的家长不同,待人极友好,并不当我们是小孩子。珊珊有恃无恐地邀女同学去家里玩。就这样认识了留着短发的林星儿,她的脸像一枚毛茸茸的桃子,声音哑哑的,但性格十分活泼。

歌厅没有客人时,自然成了珊珊一家人的练歌房。珊爸哼着港台流行很久了的歌,俨然成了表达自己生活惬意的感受。他有那种半个生意人的精神,跟小孩子说话就像跟同龄朋友聊天,即使跟珊珊说话也是不严肃的,并不像一个父亲对孩子的严苛。

第一次进歌厅,珊爸大方地打开了屋子中央的灯。彩色的球状光体顿时满屋子里窜,光点打在脸上有缤纷的温柔,却都只在脸上停顿了短短一秒钟。

一次去街上,在卖光盘的那里,我花了五块钱买来一盘VCD。里面有王靖雯,蔡幸娟,还有辛晓琪。可能还有一些不同时期不同公司的歌手。准备拿去珊珊家的歌厅放,那天珊珊姐正在唱歌。她的手指点着一颗烟。那首歌似乎很适合她的声线,冷峻又有些激昂,只是比歌手还多了一点点颓废的情绪。歌词大意是,你是如此如此地冷漠,我却多么多么地寂寞。灯光一刻不停地在她身上打转,交错,像羽毛一样跌下来。她蜷在沙发上,样子倦极,一时间就成了我最迷恋的声音,沧桑而富有磁性。隐隐听明白那种东西使人鬼使神差,神情松散,带着特立独行的自我。MTV中,歌手站在舞台中央,一身酷炫的金属感里有一颗铠甲勇士却受伤的心。珊姐比画面上的人更神秘,她垂着眼睑,心神不合一地唱着,眼神不全然留在上面。成人的世界,真是谜团一样。她涂了很深很深的口红,让她握着话筒时有种逼人的气质。长长的指甲,涂着同样瑰丽的红,侧脸有一星鱼鳞似的光片。卷卷的睫毛耷拉着,头发在肩上很自然地披开,我不敢看她的眼睛。有种人不需要她回应,甚至不需要让你看得够清楚,你就会爱上她。珊珊姐就属于这类人。

等她走后,我们塞上碟片。画面上出现一只冲掉“可耻”字条的马桶,硕大的电视界面,浮现一个淡隐淡出的身影。女子的头发湿湿的,服帖地垂在脸上,让人欲罢不能的美感。她的嘴唇像烫伤的那样,花瓣盛放的酱紫。这样的女子,仿佛转身便滑入烈焰的城池,就像掉进游弋金鱼缸的时钟,上面写着:他不爱我我我。三个我。

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

我突然那么喜欢这首歌,虽然是第一次完整地听它。可谁知道,这就像一场刚开始的初恋,甚至还未将对方从头到脚看一遍,就可能为之黯然神伤,找不到一点原因。

画面上的女子,珊珊的姐,或者是我。我总把自己跳脱成她们,带着她们一样的情绪。或者她们跳脱成我。有时候,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我,还是别人?

九八年已经注定,只能是青春长河中的短暂一瞥。

在珊珊家的房间,墙壁上贴满了还珠格格的画报。下了晚自习,在黑夜里,在荷尔蒙的前呼后拥中,我们并肩走着,触到了冰冷又教人温暖的东西。回到房间,我们仰头躺下,看墙壁上穿着靓丽的画报女郎。在时间或空间里,仿佛有了一条发出去的射线。整夜,整夜,翻来覆去睡不着。唱歌,聊天,嬉闹,天南地北。珊珊将海可枯石可烂天可崩地可裂我们肩并着肩手牵着手唱得一字不差。虽然她的音色并不能堪称完美,但唱歌仿佛是她的梦想。墙上的画报女郎让她的梦想更近了一些,还因为她有一个歌厅似的家。我不知道我的梦想是什么。更小一些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开一家小杂货铺,卖汽水、糖果和果冻。我数过自己手指的螺纹,简直跟我的理想不谋而合。坊间常流传说,一螺穷,二螺富,三螺四螺开大铺。五螺六螺骑匹马,七螺八螺管天下。五螺六螺似乎就不太现实了,我的手指有四个螺纹,无比对称,天衣无缝,如假包换。它们就像通谙我人生的密码,使我对螺纹的喻义深信不疑。

九八年,穿着窄腿牛仔裤是很时髦的,珊珊时常穿着窄腿的牛仔裤,它是展现少女腿部曲线的利器,搭一件白色的开领衬衣,肚脐前面能系结的那种。黎姿这样穿,潇洒甜美的样子。我记得一位邻居叔叔家有她的海报,我便喜欢去他家玩,对着墙上的酒窝美女发呆。我没有这样的窄腿牛仔裤,到珊珊家睡觉时,便要拿她的牛仔裤来捣鼓一番。珊珊从来不知道别人对她的羡慕。镜子前,油漆的案桌,映出塑料瓶花的富丽。年轻的身体,有瓷瓶里花枝那样的安心无忧,只带有一点薄薄的灰尘。在尚未脱离掌控也并无独立空间的我眼里,珊珊家就是一个自由新奇的世界,好像身处一座蔷薇花园,只循着花香,却不知道脚下铺满荆棘。仿佛这样暖烘烘的阳光照着,心里随时都会生出一个秘密。

珊珊说:“你知道吗,姐姐并不跟我们姓,她是妈妈之前的孩子。”

“她没住在自己家里吗?”我没按住好奇。

“以前是,她在广州吸毒,两年前从戒毒所送回来。”

广州,打开了心里的那扇窗。那是南方的小孩子印象中最遥远的天堂。因为每个出去的大姐姐回来都一身光鲜。她们从广州带回了漂亮的衣服,新鲜的气息,仿佛给整个家里注入了快乐的空气。那时候我觉得,我们长大都是要去广州的,每个小孩子长大就会去广州工作,回来也会亮光闪闪,吸引邻居们闻风而来。

小时候,邻居姐姐从外面带回来好多照片。好像那些照片就是她们的财富,是她最快乐的写照。她们在我们面前介绍照片里的某个女孩子来自江西还是四川。我记得姐姐回来那天的情景,母亲脸上有种茫然的幸福。她带来了绿色瓶装的雪碧,还有切片面包和香蕉。我们住在南方,但香蕉却只是永不成熟的芭蕉,只有叶子跟香蕉有八分神似。那天晚上,姐姐送给我一支透明的有香味的圆珠笔,还有一串白色的珠链,就像贝壳一样的白,让我当晚睡下整个梦都是晶莹的。我把珠串一会儿排成一座山,一会儿又排成一座塔。后来我听见姐姐的声音出现在邻居叔叔的家里,他们的谈笑声一混合就像珠子断了线一样滑落。

广州满足了我对外面世界灯塔般璀璨的幻想,而珊珊家就像一个航行灯。下自习的晚上,在飘着淡淡的洗脸香皂的味道里,仿佛那正是幸福和含有期待的味道。这种味道,在黑夜的掩饰作用下,就是那种让人神情松散的东西。我们总有天南海北的话题,精神到半夜就像满格的电池。

渐渐说到隔壁班的男生。

这种渊源有时候很奇怪。每个星期天去上学,在街上都会碰见一个喝过酒脖子又红又粗的男人,腋窝夹着一只公文包,走过去满脸通红地跟人周旋。有人很乐意这时跟他打招呼,讨得许多乐趣又能让对方转身即忘,因此很多人都认得他,他就是林星儿的父亲,在珊珊家碰到很多人,包括林星儿的父亲。

林星儿的母亲在她五岁时去了广州,再没回来过。听说她在广州开了一家很大的海鲜餐厅。或许是出于好奇,渐渐知道林星儿的哥哥就在我们邻班。因为林星儿,便不自觉地注意到他,也或许是因为他才注意到林星儿吧。渐渐才知道了一些她家里的人和事,原来每个不同凡常的家庭总有许多让人视线聚焦的地方。

因为注意到一个人,好像就能常常碰见这个人。不知什么时候起,碰见林星儿成了家常便饭。也仿佛常常遇见他,但从没听他说过话。只是默默地关注着,用视线画了一条条来回移动的虚线。课后他总是趴在走廊上,在人群中尤为显得突出。抬眼所见,却很快装成不认识,或者作无聊张望状。他也许曾发现过,但从没表露。每一节课的课间,都等他从教室里出来,看他跟班上一众好友拍打着肩膀,间或流露出笑意,那种感觉很吸引人,虽然只是一闪而过。也许注定了他身上有一种能击溃对手的魔力。

每每见到林星儿,就好像见到她哥哥一样。眼前总有一个重叠的影子。跟林星儿打招呼,变成一件主动和情愿的事。林星儿圆圆的脸蛋,杏仁似的大眼睛,小巧的嘴巴,五官的每一样结构,都让人心生喜欢。

在这之间,也许什么也没发生。

九九年,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被轰炸的消息在课间流传。由来已久的牛奶糖包装纸从包青天里的角色换成了还珠格格。赵薇手拿白色紫菀花的贺卡,轻轻揭起,就有音乐响起,是一首不断重复的生日快乐,一直循环播放,一直听,就像美好的东西无数次地闪回。直到电池连接不良,发出中断的声音。贺卡的小纸片在课桌间乱飞,表达着彼此的爱慕和心底的仰望,它记录着人们懵懂和个人心路的只言片语。女生人手一个笔抄本,摘抄当下流行的歌词。男生也有,只是封皮更简单些吧。买来很多贴纸,把贴纸上的明星图片小心地抠下来,贴在歌词的抬头。笔记本会在很多人手里流传,抄下一首首歌词,并写上美好祝愿,最后款款落下署名。常有笔记本跨班飞来桌上,便细细翻看那些抄歌词的人,揣摩字迹背后的人。

两个女生捧着手抄本的歌词,在男生都去打饭了的教室里唱着。

一天在别人的手抄本上发现他的字迹,希望看到他的名字,知道多一些他的气息。即使看到他的名字出现,心就狂跳不已。

渐渐在别人那里,打听着他的一切。最后也是在别人那里听到他的绯闻。第一次知道破天荒的他。他的绯闻,竟与我无关,我只是嫉妒这感觉。但谁让这种情绪已经转化成久久的思慕,变成口是心非的纠缠。

他喜欢的女孩叫詹妍,那个我很熟的女孩子,只是还没熟到可以完全分享秘密的地步。我记得詹妍带我去过她家里。那天中午她妈妈正在家里看报纸,她戴着一副有细细链子的眼镜,看上去很斯文,平常应该不怎么做家务的感觉。后来不久,因为她父亲工作调动的关系,她家里搬去邻镇,她因此也跟着转了学。小时候相遇最大的残酷性是不懂告别,很可能就不告而别。后来,在一个地方的中心学校里见到彼此时,我们都已经从孩提时代那个小孩长成了微微成熟的半大姑娘。

詹妍从小就大大咧咧,有点男孩子气,同学都喜欢她这种男孩子气。邻居的男孩子对她很好,在学校里很优待她。她好像并不知道自己这一点,跟男生一起玩,叫他们在家里的小名。

一段时间,疯狂地跟死党在街上吃夜市。也许,那是我们下了晚自习唯一的社会实践活动,成了了解五花八门的一条通道。我并没有太多的零花钱,死党比较富足,常有盈余,活得很滋润,常请我一起享用夜市。在一天晚上,是在吃夜市的摊子上,在夜市摊子就像在女生厕所,总能听到让你为之一惊的八卦。无意听到有人说起他和詹妍私奔了的事。

自从詹妍搬去了邻镇,他们就认识了,又在一个学校里。我只是那个后来者,或是迷失在中间的人。那时的私奔,无非是违拗家庭或学校不准早恋的制度试图出走几天。他们之间,原来发生过那么盛大的事。但迷恋一个人,不会因为他喜欢别人就停止,正因为他喜欢别人才迷恋他更深。

就像剧本里预设好的,从小时候就注定好了。我会遇见他,詹妍会认识我。那天,在珊珊家的歌厅,我们唱起了那首歌,珊姐最爱唱的那首歌。

我曾用心地来爱着你,为何不见你对我用真情,无数次在梦中与你相遇。

唱到与你相遇,相遇这里的这个转音是那么动情,每个人唱都会不一样,因为体会不同。我似乎早早理解了爱一个人的滋味,理解了珊姐歌声里飘出来的疼痛。

那时他们还在一间我未曾出现的那所学校里。他和詹妍出走回来后,曾激起小范围的喧哗,但大家都努力地摁住心里那个翻跳的木偶。后来,我们三个人在这间学校里相遇,但我从未见过他们会打招呼。也许那是属于两个通宿生的故事,是在校园里寄宿的人无从感受的。在校园里还能碰到詹妍,我们不在一个班级,偶尔相遇会跟她闪电般的打过招呼。课间,詹妍从楼前的操场上走来,她的身上有一道亮晃晃的光,纵然有灼人的光影,却让周围的人模糊成了背景。

跟他离得最近的一次是在楼道里的一次遇见,我下楼,他上楼。他的头发飞扬着,微微遮住前额,没有一丝笑,但青春教人怦然心动。曾经我从他那里追寻一些蛛丝马迹,所以在人群中默默地注视,最后我发觉自己成长时的痕,是想从对方那里获得一种印证。



@亚晴,湖南湘西人。生于80年代,现居北京。走过很多城市的路,吃过很多地方的美食,看过很多地方的风景,却只留恋乡邻门前织锦般的花。觉得女性一生都在追求的三样东西,爱、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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