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斋《唐五代北宋词史》丨《第一节 李白宫中词体之首创:(上)》丨《第二章 百代词曲之祖:李白词的真实性及其创制历程》

 

李白入宫后的宫廷诗有两类,一类是文人类型的宫廷诗,另一类为宫廷乐府诗。两类之间,有所不同。不论是以李白自我的身份写作还是以女性她者的身份写作,这些宫廷诗都不是真正入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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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乐

禁庭春昼。莺羽披新绣。百草巧求花下斗。只赌珠玑满斗。

日晚却理残妆。御前闲舞霓裳。谁道腰肢窈窕,折旋笑得君王。

禁闱清夜。月探金窗罅。玉帐鸳鸯喷兰麝。时落银灯香灺。

女伴莫话孤眠。六宫罗绮三千。一笑皆生百媚,宸衷教在谁边。

烟深水阔。音信无由达。惟有碧天云外月。偏照悬悬离别。

尽日感事伤怀。愁眉似锁难开。夜夜长留半被,待君魂梦归来。  鸾衾凤褥。夜夜常孤宿。更被银台红蜡烛。学妾泪珠相续。

花貌些子时光。抛人远泛潇湘。欹枕悔听寒漏,声声滴断愁肠。  画堂晨起。来报雪花坠。高卷帘栊看佳瑞。皓色远迷庭砌。

盛气光引炉烟,素草寒生玉佩。应是天仙狂醉。乱把白云揉碎。

以上《清平乐》五首,《全唐五代词》等均题为李白之作,但实际上应该是前四首为李白之作。此四首,即为中国词体形式的开山之作,是李白创作于天宝二年(公元743年)暮春之际,乃为唐玄宗宫中应诏之作。

关于李白的生平,特别是关于李白天宝元年入宫的人生经历,参看傅璇琮先生的考证:

李白于唐玄宗天宝元年(742)秋应诏入长安,为翰林供奉,天宝三载(744)春离开长安。《旧唐书·文苑传》说李白“待诏翰林”,《新唐书·文艺传》说李白“供奉翰林”,都未有“翰林学士”一词。

李白自己也只称“翰林供奉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从来没有说过自己做过翰林学士。

实际上,玄宗于开元初建立翰林院时,所谓翰林供奉、翰林待诏,实为同一职名,并非如《新唐书·百官志》所说,先有待诏,后改供奉。

如《资治通鉴》卷二一七天宝十三载正月记:“上即位,始置翰林院,密迩禁廷,延文章之士,下至僧、道、书、画、琴、棋、数术之工皆处之,谓之待诏。”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四有《翰林》一条,即据两《唐书》,记唐代历朝工艺书画之士,及僧、道、医官、占星等,均入“待诏翰林”之列,而这些人又称之为翰林供奉。

开元二十六年,“始别建学士院于翰林院之南”(李肇《翰林志》),“由是遂建学士,俾专内命”(韦执谊《翰林院故事》),就是说,在此之前,设有翰林供奉(或翰林待诏),其人大致分两类,一是工艺书画、僧道医术等人,一是文学之士;而开元二十六年起,选取一部分文学之士入学士院,“专掌内命”,同时在翰林院中还有供奉等人,并不是单纯地把所有的翰林供奉改为学士。就是说,并非改名称,而是另选人。

因此韦执谊《翰林院故事》在叙述学士院建立后,就说:“其外有韩翃(应作汯)、阎伯玙、孟匡朝、陈兼、蒋镇、李白等,在旧翰林中,但假其名,而无所职。”所谓“外”,即学士院之外。其意谓开元二十六年建学士院后,仍还有一部分人在过去的翰林院中(其中就有李白),不过“假”翰林之“名”,而未就学士之“职”。

因此,宋代叶梦得在《石林燕语》中也说:唐翰林院,本内供奉艺能技术杂居之所,以词臣侍书诏其间,乃艺能之一尔。开元以前,犹未有学士之称,或曰翰林待诏,或曰翰林供奉,如李太白犹称供奉。应当说,在此之后,凡称翰林供奉或翰林待诏,皆非翰林学士,也不像开元二十六年以前那样,有时还能与集贤院学士、中书舍人等,分掌制诏,它们一般是书画家、医官、僧道。因此,尽管历史上记载唐玄宗如何对他宠遇,却始终不给他一个官衔,实际上只不过把他当作一个陪同宴游的侍者。

作为唐代乃至中国古代最为伟大的诗人之一的李白,于天宝元年入宫而为翰林供奉,这一奇特的人生经历,结合着当时宫廷音乐体制的由胡乐作为主体的燕乐向以声乐作为主体的六朝清乐的复兴的文化背景,李白入宫而为词臣,正是中国词体发生的背景和契机。

李白入宫前后的作品,说明了李白之前中国无词的状况:李白的这种写作准备,应该是从接到玄宗的诏命之后就开始的。当时,李白并无可兹借鉴的歌诗形式,换言之,若是像有些学者所描述的那样,曲词已经在初唐就普遍出现于民间,李白自然可以借鉴,譬如以一些《菩萨蛮》之类的词调进行练习。而从目前所见到的李白词作,明显携带了从《清平调》向《清平乐》过渡的痕迹——事实证明,李白创制曲词,是由于传统的七言绝句歌诗不能吻合于乐曲,因此,他借鉴乐府诗的长短不齐的句式,加以近体诗的格律定型,从而创制出来曲词的形式。

从目前所能得到的资料来看,李白从接到诏书,一直到入宫前后的开始阶段,始终是以乐府歌诗作为自己的功课来加以准备的。

兹以《乌栖曲》为例:

姑苏台上乌栖时,吴王宫里醉西施。

吴歌楚舞欢未毕,青山欲衔半边日。

银箭金壶漏水多,起看秋月坠江波。

东方渐高奈乐何!

《乌栖曲》,梁简文帝、梁元帝、萧子显,并有此题之作,《乐府诗集》列于西曲歌中《乌夜啼》之后。《本事诗》记载:李太白初自蜀至京师,贺知章见其《蜀道难》,号为谪仙,“贺又见其《乌栖曲》,叹赏苦吟曰:‘此诗可以泣鬼神矣。’”案:李白自南陵而至京师,非自蜀中来。此作的写作时间,当为李白应诏行前在吴越江淮一带之时,由于即将去宫廷生活,故李白悬想宫廷生活,而以身之所在的吴越之地的吴王西施情爱故事作为写作对象,并为去京城宫廷做创作上的准备,这是合于情理的事情。

此诗一改太白昔日的阔大雄奇、纵横飘逸的诗风,而以吴侬软语为基本风格,描述和想象当年吴王宫里醉西施的场景。大抵由于尚未有切实的宫廷生活经验,因此,诗中的两位人物,吴王和西施,还都是虚写,以姑苏台、乌栖曲、吴歌楚舞、银箭金壶、秋月江波等场景映衬,至于两位主人公的具体形象以及具体心态,李白都未曾着笔,但即便是如此,已经可以“泣鬼神矣”。李白的此首乐府诗应是天宝元年的作品,否则,就不会有李白出示诗篇的事情,也没有贺知章一见叹赏的效应。

这也许说明,李白在接诏之后所做入宫前的创作准备,正是构思和写作乐府诗。乐府原本就是宫廷文化的产物,也容易吻合于宫廷文化的氛围,因此,李白准备选用乐府诗的形式,来写作宫廷文化的题材,是一个完全正确的抉择。

李白入宫后的宫廷诗有两类,一类是文人类型的宫廷诗,另一类为宫廷乐府诗。两类之间,有所不同。一类是操着文人诗的语言和诗歌体制来抒发自我情怀,另一类则是效法传统的乐府诗,以乐府旧题来写宫廷生活场景和宫怨题材。不论是以李白自我的身份写作还是以女性她者的身份写作,这些宫廷诗都不是真正入乐的。


(注:此书稿尚未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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