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河南治超!运输执法人员不得拦车罚款!直接罚货主!严重超限直接卸货切割!

 

9月13日至14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在漯河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治超工作现场会暨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培训班。在...



9月13日至14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在漯河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治超工作现场会暨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培训班。
在会议上相关负责人表示,自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上路通行。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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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会议还强调,在治超执法工作中,无论是在固定治超站还是流动治超站点,拦车职责由公安交警部门行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上路拦车。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在路面治超工作中一律不再罚款,主要承担超限超载货物的检测和卸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会议现场还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工作进行了如下总结:

一是实施阶段治理。G107线丛贯漯河全境,西面与砂石源头相邻,超限率50%以上的大型货运车辆较多,不仅损毁公路基础设施,而且严重影响当地群众安全出行,引起社会各界强烈不满,为此,为避免激化社会矛盾,我们采取分阶段治理,分类推进的办法,首先重点治理和打击超限50%以上的大型超限车辆,坚决做到一律卸载、罚款扣分、现场切割。

二是加强流动稽查。针对超限运输车辆利用发达公路路网避检绕行现象,我们通过对辖区路网进行调查摸排、聘请社会监督员监督、接受群众举报等,及时掌握超限运输车辆绕行信息,调整治超部署,认真研究制定计划,制订了《漯河市流动治超执法规范》,依托固定治超站,常态化开展流动治超,建立了流动治超工作行不定时、路不定点工作机制,执行流动治超任务的人员、时间、路线、地点严格保密,根据计划和实际情况临时宣布。

三是创新执法模式。为促进规范执法,确保执法安全,维护执法队伍形象,我们从解决执法现场取证难问题入手,在每台执法车辆上都加装行车记录仪,每位执法人员都配备警用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过程中必须保持车辆行车记录仪、执法记录仪全程开启,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拍录取证。
在惩罚的后期跟踪方面,除采取组织执法人员上门追查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外,还采取以邮寄送达的方式开展追处,由运输企业督促车主自觉接受处理,对有效处理期限内不进行陈述申辩,又拒不接受处理的,我们还向运输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将违法车辆挂靠公司列入不良信用企业抄告各金融机构,企业违法信息记录将永久留存银行征信系统。(文/左洁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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