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对她好点。

 

好久没早起了,再一次嗅到了清晨的风,沁爽,冰心。树叶婆娑,伴着秋的旋律摇曳着,偶尔一片翩翩起舞,慢...



好久没早起了,再一次嗅到了清晨的风,沁爽,冰心。
树叶婆娑,伴着秋的旋律摇曳着,偶尔一片翩翩起舞,慢悠悠的回到人间,像悄无声息的来时那般,又悄无声息的落下。只有那光秃的树枝在无声的诉说着,有一片叶子曾经来过……
轻轻合上日记本,缓了缓气,又写完一本日记,该怎么写总结呢?
犹豫下,在封皮上还是涂了几笔:有些故事,叫做青春。
小时候特别不喜欢写这些东西,高中也是如此。不知怎的,就开始了。逐渐的,也就成了习惯。
我喜欢做的事,我都能坚持下来。
有一个朋友说,她也写日记,不过只是伤心的时候才写。年轻时的我还和她辩解来着,“伤心的事情为什么要写下来呢?以后看到不也是伤心的事吗?”现在的我依旧是傻,但我好想对那个时候的我说,你好傻。
偶尔看看以前的故事,除了好笑还是好笑。无论是悲伤的抑或快乐的,都最后都是觉得好笑。“相逢一笑泯恩仇”不过如此,那些痛苦的事啊,原来早就释怀了。
还记得半个月前写过一次小说,最后流产了。其实我真的不适合写东西,因为我不希望故事有结局……偶尔写几句无聊的感慨,三五知己看看也就得了,不足为外人道也。
有一次,我把生命献给了爱情,后来我没死,年轻替我抵了命。我的青春,亏欠了太多,无论是对朋友,抑或自己。
人呐,要么读书,要么锻炼。
闲暇之余,读一本闲书,品一盏香茗,偶尔看到一句经彩道一句“妙哉”,伴着书中的悲欢离合安然入睡,第二天早起跑步锻炼身体,看到的应是“暂起柴荆色,轻沾鸟兽群。”,而不是随口来一句“卧槽,真特么好看。”读书之乐,莫过于此。
用相机记录足迹,用日记书写点滴,这些的前提,就是有一个强壮的身体。
致青春,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别亏欠他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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