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丨少年往事

 

与他从此似茫茫人海中,一盏白玉旧灯永灭。...





少年是我在所有叙事中始终都绕不开的一个永恒情结。在整个少年时代,十八岁之前的那段光阴,因为搬家、转校十来次,与母亲迁徙在不同的小镇与县城,我并没有建树任何一段长久的,与同伴的感情。

所能记得最好的友情,是十岁的时候,在小镇,与同龄的男生,F。我们,连同所有同龄的孩子生活在苏北这个萧条的小镇。小镇的名字无法用微软、智能、搜狗或任何一款输入法打出来,像一张睡眼惺忪姿态模糊的脸,所有值得回忆的往事都被刻上灰白色的年轮。

而我们尚未形成任何世界观,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也不会去想象。



是在念三年级的孩童年纪,刚好在同一个班,彼此家又挨得很近,各自跟着大人,住在相距不远的两所厂房宿舍。F姓房,当时是学校里鲜少见到的姓,同学们都时兴给伙伴们取外号,便顽皮地叫他“小房子”。F也不生气,他总是比我开朗一些的。

我们每天从家出发,各自骑着一辆单车经过成排的工厂、散发香味的肉包子店、横亘在一条自西向东流淌的小河的石桥、各种腥味海鲜的菜市场,穿越了大半个小镇去学校。放学时也会约好一同回家。在那时看起来好远、现在觉得走几分钟都到了尽头的小镇的街道上,留下笑声、呼喊声,也会像两个毛孩子一样,屁股高高离开坐垫,站着蹬车,看谁骑得快。是男孩子之间肆无忌惮地你追我赶。



也会邀请彼此到家里来玩。两所工厂总会大片大片空旷的厂房、广场与楼房平顶。我们与其他小伙伴一起,在其中奔跑游戏。那时候的天空有像我们一样游来荡去的硕大的云朵,F会说,看,这朵像什么,那朵又像什么。而我总是回答,嗯啊,是呀。

后来到小学高一点的年级,有一个初夏的中午下起倾盆暴雨。我们两只落汤鸡飞快地瞪着单车疾驰回家,一路上兴奋地尖叫。他快到家的时候,叫喊着我,说去他家避雨。我开心地答应了。其实只要再拐个路口,骑两分钟单车我也就到家了。可是少年的玩伴又怎会嫌这样的时光多一些呢。F的母亲是一个热情温柔的阿姨,她在浴缸放好热水,两个少年赤条条跳进去,扑水、嬉戏、打闹。然后换上一身他干净的睡衣,有干燥的阳光晒过的柔软的味道,直到阿姨喊我们出去吃饭。那是最好的孩童时光,他是时光中最好的玩伴。



小学毕业前夕拍完集体的毕业照后,老师让我们可以还选择和自己最好的朋友一起拍。那时候我大概是发育得早,已经比F高半个头,我们站在校园的小花坛跟前,他站在我的左边,把右手臂搭在我的右肩。那是我们第一次有这样代表着兄弟、哥们之间的亲昵举动。而我总是木讷而羞涩的,整个心窝开满对友情的甜美与欢喜之花。虽然好似有一点呆呆地不知所措,却也是把身体挨得更紧一些。而后来,这张照片也不知所踪。

有意思的是,当时,另一个伙伴也要加入其中拍一张三人合照,虽然走得不算太尽,但我说,好吧。于是那张照片看起来是三个男孩子站在一起,却是其中两个男孩子搭肩靠近,甚至我的头是微微倾向F的,活生生把另一个小伙伴抛在一边。现在想来,也许从那时起,我便对友情怀有太鲜明的爱憎态度,偏执于保持任何人际空间必须的节制与清洁。



小学毕业后的那个暑假,是与他生分的夏天。我的家庭发生一些变故,我比从前更沉默。他又将离开小镇去县城念初中。夏天的某个中午,我独自蹲在屋前看墙角里的植物。不知道什么时候身后响起车声。是他临走之前来于我告别。

他的父亲驾驶着工厂的卡车,装载着家具行李,正准备出发。F坐在父母中间,我心想一定是他要求折回这一段路,来与我说再见。我站起身,他隔着车窗向我挥手。已经忘却那时候的自己,心中如何不舍。可是,那也许是我在少年时代,第一次面对离别,竟有些发愣似的站在原地,不知道怎样表情动作讲话,直到看着他离去,卡车渐行渐远,才明白小伙伴啊,就此离开了。



后来,我独自在小镇念完了三年初中,好似也再没有那么记忆深刻的同伴的友情。有时候,放学时还要经过他家门口,总会慢下脚步驻足,或者抬头仰望一会儿。又一次看到他的家门微张,惊喜地上前敲门,原来只是阿姨一个人回来收拾一些家用。阿姨客气地转告了F的近况并传达了孩童的祝福。道别转身离去后,心中却更怅然。

再后来,初中毕业,我与母亲也搬家到县城,我开始在县城念高中,却再也未曾听到F的消息。自此也失去联系,以为再也不会遇见。

似茫茫人海中,一盏白玉旧灯永灭。



许多年后,我去了南京念大学,那是距离与F最后一次见面的六年后。

开始有崭新的朋友、生活与世界观。“人人网”开始兴起,那时还是叫“校内网”的,注册登录,看见找回旧友功能,第一个就搜他的姓名,查无结果。但还是每隔一段时间就搜搜看,仿佛在等待一点希冀的光,心想也许他还没有开始注册。于是某天傍晚,找到F的姓名与照片,更离奇的是,我发觉他竟与我现在同一所大学,我们异地重逢。

像所有久别重逢的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我无限欣喜。聊到了彼此的男生宿舍楼,都在五楼,也只隔着一条长满青草与小树的花坛。透过洗浴间的小窗户,两人还能隔空喊话打打招呼。孩童的朋友失而复得并近在咫尺,怎么会有这么美妙的事情。

我转身下楼,一边走一边嘴角上扬,冲上他的宿舍,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学着兄弟、哥们之间的亲昵举动那样,我轻轻地捶了一下他的胸。嘿,真没想到。



几年后的我们都不再是小学的孩子,各自长成十七八岁的少年,喉结突出,剃唇须,有刚毅而瘦削的侧脸,也有高挺的的鼻梁与俊朗的眉目。

此时此刻的F比我高了半个头,也是更加活泼开朗的男子,四肢健壮,爱好运动,会打一手漂亮的篮球。而我在成长的过程中愈发安静与沉默,长出清瘦的肩胛骨,也学习写生与钢琴。与他探索未知、征服世界的外放进取的生活方式相比,我更关注内心的省思与累积,也略显自闭,反而钝于外在世界的交换与练达。



于是终究是隔阂了的,除了记忆,我们当下时态的所有一切,大相径庭。他有新的玩伴,在大学每个漫长的午后一起去球场挥洒汗水。而我常常泡在图书馆读书直到夕阳西下。我们的性格爱好、生活图景几乎不再有交叠。我们也都变得不太确定,对于曾经与将来。

即使那曾经看似丰盛的记忆,也是淡了。时光最终正本清源,划开泾渭,也阻隔了少年时代的情谊。就像那个香港男歌手唱过,位置变了,终将各有队友。

我与F在大学内,直至毕业后再次失散,也始终再未重续儿时的断句。后来我读余华《细雨中呼喊》,我始终记得那一年夏天读到那一段时,内心震裂开来的声音。苏宇把手搭在孙光林的肩上,说,其实当时我想抱住的,是你的肩膀。然后我,难过,感动,还有艳羡,都一起兑溶成温热的水汽盈满了我的眼睛。



又过了许多年,我想我们都进入了社会。无限不舍地告别后,短暂的重逢转瞬即逝,又再次南辕北辙,杳无音讯。我想我们不会再遇见,也不再需要遇见。

就像这人世间的每一个人,都是离合聚散,都是更新替代,都是潮涨汐落。我想我永远会记得这段少年往事,会记得那一个一起躲雨的初夏中午,会记得那年孩童式的告别,他要求父母在带他离开小镇之前,折回去一点路,去跟我告别。那样只属于孩童的,真挚的、洁白的、无限温柔的依恋与难舍。

那是至今想起来,仍会觉得心生温柔静谧的片刻。

* 文章来自书籍《继续走,继续失去的青春》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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