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 手写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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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的青春
文 | 泼墨画紫   
关于青春,我记忆最深的就是写信。我喜欢写信——是那种用纸和笔手写的信,这在我是一种很愉快的精神享受。
1、少年笔友
年少的时候,我有个从未谋面却又无话不“说”的朋友,她有很好听的名字——小荷。小荷大我六岁,是妈妈在市里买东西时认识的,当时她看见妈妈买给我的方格信纸,追问后要到了我的通信地址。妈妈觉得那姑娘文静安稳,父母又是市里学校的老师,让我跟着多学点也是好事。刚刚十岁,上小学五年级的我就有了一个上高中的笔友。记不得我们写了多少封信,只是在那个物质还贫乏的年代,我几乎所有的零花钱都用来买了信封和邮票,家附近邮筒的收信口恐怕也被我磨得掉了绿漆吧。

给小荷的信里有我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小升初的开心,回信里就有她用彩笔画出的一大捧花儿五彩缤纷。受了委屈,给小荷的信,便是流着眼泪写完的,直到她的信来,我才如得了良药,遗憾和失落的小小心儿得以愈合。

我们的通信持续了五年,后来小荷去了长沙上大学,信渐渐少了,直到没有。那期间,我经历了多少翘首以盼,又数过了多少颗未眠的星星,我的失落,我的心痛——比之初恋,应该也差不了多少吧。直到回到家乡的小城上高中,对于她的疏远,我才慢慢释然。

少年情怀最是真。我还是非常感谢小荷,她的陪伴,唤起了我内心多少自信,让我有了前进目标;而她最后的遗忘,又教会年少的我明白了一切渐行渐远。
2、懵懂青春
收到第一封所谓的情书,是十七岁,正“如花似玉”。彼时,我们正在为高考拼搏,枯燥的复习资料里忽地掉出一个淡紫色的信封,是那时我们喜欢的颜色。淡淡的紫,散发着忧郁,结着丁香般的愁怨,捧在手里,先是愕然,继而惊喜,却又害怕,偷偷地左右瞧了,才快速地装入衣服内侧的兜里。低着头上课,脸也是烫的,估计红了吧,怕老师看到,只能头再低些。

忐忑上完课,出了教室,躲到无人的操场边,拿出那信,小心翼翼地揭开信封,是心仪的隔壁班男孩子刚劲有力的字体,心下欣喜,夹杂着隐隐的不安,匆匆看过,原样封好,再装回衣兜。接下来,心里便装了秘密,那秘密里,有甜,像初春的花儿,散发着清清淡淡的一点儿清香;也有酸,像一缕清风掠过湖面,是那种明知不可得的惆怅……十七八的年纪,太多的梦想,太多的远方,容不下那小小的悸动。

学校里,有意无意地,避着那间教室走;校门外,匆匆逃过那个眼神,像只困兽,紧张而无奈。还是会撞上的吧,只是再无语言,不敢看那到底是哀怨还是热情的眼神,只一路低着头走过高考前的忙碌。那紫色的信纸,终被岁月风干,成一语心笺。
3、手写友情
我有相交二十年的老友,是高中的同学。我们的友情,也是从书信开始的。刚做同学的时候因为小矛盾,少女的矜持和自尊心,让我们互不理睬了差不多两年。高三的时候,她要去外地前给我留了封信,读到信的瞬间我从心里与她和好如初。分别两地,我们的心却更近了。

大学第一学期,是她从原来的老师那里打听到我学校的系别,寄来了第一封信。原以为高三时她去了外省,毕业后我又考到了远方的学校,彼此消息全无,就那样失之交臂,消失在人海,没曾想,深情总不会被辜负。于我而言,那是怎样的惊喜啊,感觉生命中很重要的东西失而复得,让人倍感珍惜。就一个学期,我和她各自写了超过八十封信,平均每隔两天就会有一封信从我的学校寄出,而为了她的来信,系里收发员对我已经烦不胜烦。我们彼此关心,互相鼓励,那些信,宽慰了我离家的不适,我们相互扶持,走上人生最初单独的旅程。

有时候她写的信个别字迹显得模糊,我不问为什么,却宁愿相信是写信时眼泪流在了纸上。想起这些我的泪也出了眼睑,那些信也一直保留到现在,如今,尽管彼此的生活沧海桑田,但那段往事始终封存在记忆深处。
4、手写爱


外文书店里放着音乐,是那时热播剧《人间四月天》的主题曲。我看见了一个人,心头撞鹿,惊喜的是他还过来询问些什么,磨磨蹭蹭终于还是问了我的电话和地址,从此,心里一朵朵开出花来,满城春色。

后来,天各一方,鸿雁往复。最高兴的事就是收到国外来的信,有时他寄出的前一封信没及时送到,辗转数天后连同新的信一起到了,这天简直就成了我的喜庆节日,饕餮大餐。还记得曾给在国外的他写了一封缠绵悱恻的信,写好之后我骑着车去发信,那天下着小雨,为了不把信淋湿,我把它揣在怀里,小心翼翼。从亲手把信放进邮筒的那一刻起就开始盼着回信,从此每天的期盼中又多了几许感伤。

想起遇见时听到的歌曲,想着别人的浪漫剧情。林徽因躲避徐志摩而离开伦敦,去苏格兰读书的那些时日里,徐志摩也是一封封的信寄出吧,冰雪聪明的林徽因会怎样收他的信呢?是惊喜地从女伴手里抢过?还是装着不在意的随意一放?她总还是会看的吧,或是压住不去打开,为的只是让收信那一刻的欢愉能保持得久一点?一封封的信,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在纸上的,怎么会轻易飘远?纵使她逃了回国,隔着千万里的高山大海,还是信,让这一代才女也慌了神,失了措。

你看到一朵花开,你恨不得采得花香寄在信里,你感到微风轻拂,你也想采撷一缕寄予他知。内心所有的情感都一点一滴地浸透在笔纸间,同时想象着对方收到信时的样子。由于过程漫长,伴随而来的心情,或愉快,或惆怅,也就随着延长了许多。闭上眼睛仔细想想,生活中多少让人柔肠寸断的故事都和书信有关,翻开那些信,眼前就是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想忘也难。

其实我一点儿不排斥现代交流工具,也享受着它的种种方便快捷,但我要给最亲近的人写信时还是喜欢用笔,而不是写E-MAIL,一点鼠标就走了。满屏的四方字一个个排列整齐,全然没了中国字的内在神韵,没了写字人的性情,甚至没了性别。

抽空给你爱的人写封信吧,也许他在天边,也许他在眼前,也许他在心田,也许就在身边,亲笔写上几句简单的问候,让收到的人觉得这是充满感情的唯一。当你白发苍苍,老得哪儿也去不了时,再翻出现在的信,尽管信纸泛黄,也许已经残缺不全,但你看到的一定是一生中最美的诗篇。
泼墨画紫,发表有散文作品等,现居陕西西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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