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培入库最低奖励30万,出库再奖励最低30万

 

2016年高培入库最低奖励30万,出库再奖励最低30万为加快推动落实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





为加快推动落实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结合今年国家修订的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和高企认定工作指引,新修订并发布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提到,入库或出库的高新技术企业最低奖30万元、最高奖补300万元,在同一年内,企业最高可享600万元的政策补贴。





条件变化1:《实施细则》明确了入库企业对象,要求成立一年以上,且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才可以申请(注意:在2008年-2016年期间成功认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但三年后因复审不通过或自身原因没有及时申报而失去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也是不可以申报入库的。)

条件变化2:《实施细则》对科技人员的比例从之前的5%提升至了6%,逐渐加强对入库企业科技人员比例的要求。



奖励变化1:

《实施细则》对入库企业制定了明确的入库奖补标准和出库奖补标准,且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入库和出库奖补;

奖励变化2:

《实施细则》加大了如入库企业的奖励标准,对出库和入库均按照“企业上年度纳税所得额*5%”计算奖补,奖补资金不低于30,不高于300万,企业在成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出库后,总共可获得60-600万的奖补,这相比之前《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242号)给予的入库企业补助资金10万-500万元奖励的支持力度更大。

(PS:东莞市的企业成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还可获得高企认定补贴和奖励30万元,所以东莞市企业的高企认定福利最低可享受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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