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莲路见人就刺的"女剪刀手"抓住了,但医药费却没人管!

 

案情回顾:南昌南莲路惊现“剪刀手”  4月5日下午三点多,位于南昌南莲路的冶建小区里,一名年轻女子拿着剪刀一



     案情回顾:南昌南莲路惊现“剪刀手”


4月5日下午三点多,位于南昌南莲路的冶建小区里,一名年轻女子拿着剪刀一路狂奔。见到谁就拿着剪刀往路人的脸上刺去,这名女子在短短两百米的范围之内,连续伤害了四个人,其中有三名伤者立即被送往了冶建职工医院。据了解,受伤的四人中,最大的八十多岁,最小的只有7岁,受伤人员中,7岁男孩受伤比较严重,伤口长度达到7厘米,口腔差点被贯穿,存在毁容风险。
我们来看看受伤的人群:




据了解,当时这名“女剪刀手”在伤人后逃逸了
“女剪刀手”被抓住了
记者在4月6日下午从辖区民警处了解到,因现场居民有人认识该名女子,民警通过该名女子的母亲,在行凶女子的阿姨家找到了她。行凶女子姓蔡,19岁,母亲在事发小区开了一间杂货铺,做的是小本买卖。这位姓蔡的行凶女子是一名精神病人,前几天病情稳定,刚被家人给接回家。现其伤人后,警方已经将其送往江西省精神病医院。



医药费没人管
本来伤人后赔偿医药费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说到这个事,伤者家属却无不愤怒和伤心。伤者表示,事发之后,始终没人过问他们的受伤情况,更不要谈医药费的事情。
4月6日下午,一名伤者家属再次的寻求记者的帮助,说着说着,眼泪就控制不住的湿润了眼眶。



伤者母亲朱春燕告诉记者:“就这样一剪刀诶!小孩这么可怜,毁容。怎么办?我们家里这么穷,我就在旁边打工的。他们到现在都不管的,就说神经病,管不着,负不了责任。去了派出所也是这样说的,我们怎么办啊?! ”事发之后,伤者家属纷纷上门讨要医药费,结果都失望而归。

在记者的陪同下,部分伤者家属找到了蔡某母亲罗红英开的杂货铺,希望她能给个说法。一见面,家属情绪都很激动,忍不住指责起蔡某的母亲。蔡某的家人告诉记者,蔡某的病发毫无预兆,监护自然无从谈起。蔡某一家的态度,让伤者家属难以接受,矛盾逐步升级,对医疗费的赔付分歧很大。

法律规定:精神病人不自控时造成危害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的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是啊,伤人家属必须要对精神病患者的行为进行负责,不是一句“监护自然无从谈起”就可揭过去的。
关于事件的进展
小南还将继续关注
(来源于政法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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