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井·古琴探源

 

【内容提要】:古琴是中国乐器中最富神秘性的乐器。本文从三个方面对这种神秘性作了溯源性的分析,指出其为原始巫术...





【内容提要】:古琴是中国乐器中最富神秘性的乐器。本文从三个方面对这种神秘性作了溯源性的分析,指出其为原始巫术在琴学中的遗留:(1)古代琴师神奇的音乐效果,源自远古时巫师们试图“操纵”外部事物的强烈欲望和能力;(2)古琴的以“禁”为基本内容的修身功能,源自巫术中由占卜而来的谨慎的行事态度;(3)古琴浓厚的象征意蕴,则是为使琴的这两种神秘功能具有可信性所提供的一种解释。

【关键词】:神秘性 音乐效果 修身功能 象征意蕴 巫术 古琴


在中国古代乐器中,古琴无疑是神秘色彩最为浓厚的一种。这种神秘色彩经由各种历史文献记录下来,并或多或少地存活在一代代琴人的观念之中,至今仍有一定的影响。

古琴的神秘性是如何产生的?有人认为是源于汉代的神学思维,是汉代人所创造的神话。但是,汉代以前的许多文献中也保存着不少关于音乐的神秘记载,这又该如何解释?笔者以为,古琴神秘性的文献记载并非汉代和汉代以后人的创造,而是对上古文献的传述,它真实地反映了远古时代古琴独特的生存形态:古琴最初是服务于巫术的,因而有着一个可称之为“巫师琴”的传统。[1]古琴的神祕性即源于此。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并探究其形成的原因。

一、音乐效果中的神秘性及其原因

古琴神秘性的一个突出表现,便是其神奇的音乐效果。这在上古时代的琴学文献中常常能够看到,特别是在对一些著名琴师高超技艺的描写中表现得更为清楚。例如,春秋时晋国琴师师旷弹琴:“师旷奏《白雪》之曲,而神物下降,风雨暴至。平公因之癃病,晋国赤地。”“师旷鼓琴,六马仰秣”;(王充《论衡·感虚》)师旷鼓《清徵》,“一奏之,有玄鹤二八,道南方来,集于郎门之垝。再奏之而列。三奏之,延颈而鸣,舒翼而舞。”师旷鼓《清角》,“一奏之,有玄云从西北方起;再奏之,大风至,大雨随之,裂帷幕,破俎豆,隳廊瓦。……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之身遂癃病。”(《韩非子·十过》)又如春秋时郑国乐师师文弹琴,也是:“当春而叩商弦,以召南吕,凉风忽至,草木成实。及秋而叩角弦,以激夹钟,温风徐回,草木发荣。当夏而叩羽弦,以召黄钟,霜雪交下,川池暴沍。及冬而叩徵弦,以激蕤宾,阳光炽烈,坚冰立散。将终,命宫而总四弦,则景风翔,庆云浮,甘露降,澧泉涌。”(《列子·汤问》)

琴真的能够使六马仰秣、玄鹤起舞,甚至呼风唤雨、改变四时?这里所含的神秘气息,连东汉王充都觉得不可思议。他说:“夫《白雪》与《清角》,或同曲而异名,其祸败同一实也。传书之家,载以为是;世俗观见,信以为然。原省其实,殆虚言也”,故不可信。对于师旷鼓琴,玄鹤起舞,他认为“虽奇怪,然尚可信”,因为“鸟兽好悲声,耳与人耳同也。禽兽见人欲食,亦欲食之;闻人之乐,何为不乐?然而‘鱼听’‘仰秣’‘玄鹤延颈’‘百兽率舞’,盖且其实。”至于“风雨之至、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癃病,殆虚言也。”就根本难以置信了。那么,这些“虚言”是如何产生的?他分析说:“‘《清角》,木音也,故致风雨,如木为风,雨与风俱。’三尺之木,数弦之声,感动天地,何其神也!此复一哭崩城、一叹下霜之类也”,故不可信。至于暴雨、干旱、患疾,则可能是“奏《清角》时,天偶风雨;风雨之後,晋国适旱;平公好乐,喜笑过度,偶发癃病。”总之,他的结论是:“乐声不能致此。”(王充《论衡·感虚篇》)

王充谓此类记载为“虚言”,是不错的,因为巫术中有许多都是虚假的。但他将其原因归之于偶然巧合,则尚未触及问题的根本。实际上,这类记述中的“虚言”性成分正来自远古时代的巫术,是巫术中的神秘性在古琴上的遗留。

巫术曾经普遍地存在于人类历史上的特定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类认识和征服自然的能力相当薄弱,故而倾向于寻找一种神秘的力量来操纵亦即控制和支配自然。巫术便是体现这种神秘力量的、最早出现的一种方式。在这个问题上,马林诺夫斯基特别强调巫术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巫术的功能并不是直接地战胜自然,不是提供某种直接从自然索取财富的手段(那是技术),而是为了加强人本身的自信力,有助于确立并支撑人对于生存的乐观态度。他说:“巫术使人能够进行重要的事功而有自信力,使人保持平衡态度与精神的统一……巫术底功能在使人底乐观仪式化,提高希望胜过恐惧的信仰。”[2]从现代科学的眼光看,这种自信和乐观是虚假的;但对于原始初民来说——一方面,它是必不可少的,是人类在其征服自然的能力极其低下之时所必备的一种自我保护;另一方面,它虽然虚假,但却是当时人所真诚相信的,因而是真实的,具有现实性的。

这里便涉及巫术的一个关键概念:“操纵”,即通过特定的手段来影响、控制和支配外部事物,使外部事物按照人的要求发展变化。巫术正是这样的一种手段。由于巫术中常常要使用某种工具,这种工具又往往是倾向于能够发声的。因此,巫术中便往往会用到乐器,在远古时代,有那么一个阶段,最常被使用的乐器便是古琴。又因巫术的目的是要操纵外部事物,因而为之服务的琴也自然会获得相应的功能——影响、支配或控制对象的能力。这一点,只要稍微浏览一下古代保存下来的琴学文献即可明白。例如:

“神农氏为琴七弦,足以通万物而考治乱也。”(桓谭《新论》)

“昔神农氏继宓羲而王天下,上观法于天,下取法于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削桐为琴,练丝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焉。”(桓谭《新论》)

“昔古朱襄氏(炎帝)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故士达作为五弦瑟(琴),以来阴气,以定群生。”(《吕氏春秋·古乐》)

这些记载体现了琴在远古时的一个共同特点,即:以琴为手段来合天地、通神明、考治乱,甚至来阴气、定群生,将琴作为联结人事与天地鬼神、有着非凡魔力的一个工具。而这,正是巫术性的。巫术的最为直接的形态,便是通过特定的手段调动超自然的力量来支配自然。列维?布留尔指出,在原始初民那里存在着两个世界,一是看得见的世界,一是看不见的世界。“看得见的世界和看不见的世界是统一的,在任何时刻里,看得见的世界的事件都取决于看不见的力量。”[3]这里,“看得见的世界”是现实的世界,“看不见的世界”则是神灵的世界。但是,我们常人只能与“看得见的世界”打交道,只有巫者才能同“看不见的世界”打交道。《说文》在解释“巫”时说:“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无形”就是“看不见的世界”,亦即神灵的世界。在古汉语中, “灵”字写作“靈”,它的下面是一个“巫”字,便说明了巫师的特殊本领。例如干旱和洪水,从巫术思维来看,它们发生的原因并不在旱与水即自然本身,而在自然背后的某种看不见的力量亦即神灵的力量。巫师的职责就是运用特定的手段沟通这种力量,并借助它来战胜旱灾和水灾。举一个例子。有这样一则关于禹治水的记载:“昔夏之时,洪水坏山襄陵,禹乃援琴作操,其声清以益,潺潺湲湲,志在深河。”(桓谭《新论》)这则现代人理解为对作曲过程的记述,其真实面貌应该是一次巫术活动。禹欲治水,辄必须调动起众人的信心,于是操起琴,奏出模拟水流的声音,象征着洪水已被驯服,乖乖地顺着河道流走。他们相信这种声音能够沟通神灵,感化大自然的洪水,并让它们听从人的安排。在远古时代,部族首领往往就是一个技能超群、能够与神灵对话的巫师,禹便是其中之一。如果不是从巫术角度,而是仅仅从音乐意义上看,上述记载就难以理解。但是,如果把它放置在远古时代的巫术大背景中,则所有的记述都不仅可以理解,而且十分符合逻辑。你看,那“合天地”、“通万物”,特别是“通神明”、“来阴气”、“定群生”等极富神秘气息的话语,所体现的不正是巫术对于外部世界的“操纵意识”吗!



二、修身功能中的神秘性及其原因

古琴神秘性的第二个表现是它的神异的修身功能。这个方面并非完全是“虚言”,其中有着一定的物理的或心理的基础,如古人所说,“琴之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适足以和人意气,感人善心。”(应邵《风俗通义》)因此,琴的修身功能有着一定的科学性。但是,当这种含有一定科学性的修身功能被夸大或过分强调后,它也就获得了某种程度的神秘性。

如果说,古琴的合天地、通神明是一种外向性的功能,那么,这里所讲的修身则是内向性的功能。这种功能长期以来集中地体现在一个“禁”字上。桓谭《琴道篇》云:“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又说:“琴者禁也,古圣贤玩琴以养心。穷则独善其身,而不失其操……;达则兼济天下,无不通畅……”(《新论》)班固云:“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白虎通·德论·礼乐》)应邵《风俗通义》亦云:“琴之为言禁也,雅之为言正也,言君子守正以自禁也。”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琴”的解释也是:“琴者禁也。”“琴者禁也”,这是后人复述频率很高的一个命题;以“禁”释“琴”,也成为后人理解琴的一个沿续很久的思路。这个命题所包含的内容,其实就是我们现在通常所讲的个体人格和道德的自我修养,特别是指对过分欲望的克制。“禁” 这个概念虽然是在东汉时期进入琴论的,但这思想则并非始于此时,而是早已有之。《左传》云:“君子之近琴瑟,以仪节也,非以慆心也。”(《左传·昭公元年》)“节”就是节制,就是“禁”,说明至少在春秋时期即已产生。此后,这一观点常常出现,如司马迁说:“夫古者天子诸侯听钟磬未尝离于庭,卿大夫听琴瑟之音未尝离于前,所以养行义而防淫佚也。”(司马迁《史记·乐书》)刘向也说:“故君子以礼正外,以乐正内;内须臾离乐,则邪气生矣,外须臾离礼,则慢行起矣;故古者天子诸侯听钟声,未尝离于庭,卿大夫听琴瑟,未尝离于前;所以养正心而灭淫气也。”(刘向《说苑·修文》)弹琴或者听琴能够起到克制或禁止过分欲望的作用,使自己的思想行为合乎道德、礼义,培养出“正心”。

这一思想可以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看得更为清楚。这个例子见于《韩诗外传》:“齐景公纵酒,而解衣冠,鼓琴以自乐。顾左右曰:‘仁人亦乐此乎?’左右曰:‘仁人耳目犹人,何为不乐也?’景公曰:‘今日寡人此乐,愿与大夫同之。’晏子曰:‘君言过矣!自齐国五尺以上力皆能胜婴与君,所以不敢者,畏礼也。故自天子无礼则无以守社稷,诸侯无礼则无以守其国;为人上无礼则无以使其下,为人下无礼则无以事其上;大夫无礼则无以治其家,兄弟无礼则无以同其居;人而无礼不若遄死。’”(韩婴《韩诗外传》)齐景公的做法是把琴单纯作为乐器看待,且仅供娱乐之用,因而受到晏婴的批评。在晏婴的观念中,琴是为 “礼”服务的,是“礼”的工具,它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意义。而“礼”,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恰恰是起着对人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约束、对人的欲望进行节制的作用,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禁”。就这个意义上说,琴已不单纯是乐器,而同时是,甚至首先是一种“道器”。

琴之为禁的观念基本上是在儒家思想的母体中发育起来的,只是到后来,特别是道家思想得到传播之后,才又将它扩展、延伸到道家思想的境域,使之同“无为”“虚无”“寂寞”联系起来。西汉初期的陆贾说:“道莫大于无为,行莫大于谨敬。何以言之?昔舜治天下也,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寂若无治国之意,漠若无忧天下之心,然而天下大治。”(陆贾《新语》)“谨敬”是儒家的概念,但“无为”是道家的内容。在这里,它们已经共同地成为琴的精神内蕴。《淮南子》说:“神农之初作琴也,以归神;及其淫也,反其天心。”(《淮南子·泰族训》)“天心”即自然之心,也属于道家思想的范畴。蔡邕也说:“昔伏羲氏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蔡邕《琴操》)“御邪僻,防心淫”本来是儒家的,但后面的“反其天真”,则将它作了道家的解释,获得道家的内涵了。不过,无论在道家还是儒家,所表现出来的思路仍然一致,都是“禁”。

那么,什么叫“禁”?人们又为何选用“禁”来对琴进行定义?这就不能不对这个字的原始涵义进行考察。段玉裁说:“禁者,吉凶之忌也。”吉凶是古代占卜的概念,占卜是用龟壳来预测未来的一种方法。在原始初民那里,凡行大事,必得事先占卜以预知吉凶,必得求神灵相助以达其成功的。占卜而以 “禁”,是指占卜时面对神灵时要有谨敬之心,行事要能克制、慎重,以避凶而趋吉。就这个意义而言,占卜与巫术是相通的,都是通天地神明;不仅相通,而且是一个事物的两面,相辅相成:就对象而言,巫术是对外部世界的支配,占卜则是对人自身的支配;而就通神灵而言,前者是通神灵以求帮助,后者则是通神灵以求明示。这两者之关系,占卜应该包含在巫术之中,是巫术的一个部分。琴既然是巫术的工具,那么也自然会常常用于占卜。“琴者,禁也”,这个命题便说明远古时代琴与占卜的紧密联系。例如荀子说:“古者先王……为之钟鼓、管磬、琴瑟、竽笙,使足以辨吉凶,合欢、定和而已,不求其余。”(《荀子·富国》)“辨吉凶” 就是占卜。可以看出,在远古时期,琴确曾用于占卜。有人说,“琴最早可能是巫师手中一种能发声的法器,所弹的琴曲也不是音乐,而是神的语言或意志、愿望的反映。”[4]这虽是推测,但应该不会有大错。那么,琴的修身功能,尤其是修身功能中的神秘色彩,说它最终根源于巫术,也应该不会有大错。

— 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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