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青年与心怀远方

 

我吃火锅去了~...



最喜欢《青春》的一点是它要死不活的性冷淡文风。

换一个作家来写同样的故事,他会写成滚烫的激情和冰冷的绝望交融的青春,而库切只是一直让这温水保持恒温。

约翰太敏感了,他的诗人气息,或者说是不完整的人格让他和快速变化着的社会节奏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而任何一点被排斥的迹象都足以使他痛苦。好在他认为痛苦是人生常态,他喜欢痛苦带给他的熟悉感和创作动力。

约翰活在“把一切值得读的书读完”以使自己不被看成“外省的土包子”的世界,而他去到的是一个IBM的世界,这里没有诗,有的只是可能的一幢小房子,一个娇小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孩子的中产阶级家庭式的未来。

约翰他敏感而出世,为不知如何还人情而无措,选择搬家。

他懦弱,他过着苦行僧般的日子,从自制中找寻生活秩序。

他小心翼翼,从一个殖民地到了梦寐以求的大城市,渴望收获友情,渴望融入这个社会,但诗歌会、画展、IBM和剑桥都在拒绝他,以冷酷或温柔的方式。

他如一个最狂热的教徒严格以一个诗人的感受来约束自己,从对待女人的方式到对阅读对象的选择。

他绝情,他在家做的一切只是为了离开家,而离开家之后做的一切只是为了不再和那个地方有任何联系。

他也温情,即便是不想再与家人有任何联系,也保持着书信,他说他的母亲还在,他不能死,也不敢死。

他有着自己的世界,而他身处的世界却在一点一点地瓦解他内心的壁垒,一点一点侵蚀他努力筑起的围墙。

“深层的他仍是一个孩子,对自己在世界上的地位十分无知,充满了恐惧、不知所措。他为什么会在这个巨大而冷漠的城市里,在这里,仅仅为了能活下去就意味着需要永远死命拼搏、力求不要倒下?”但当他意识到自己可以在南非温柔的蓝天下看海时,仍然选择在伦敦无穷无尽的湿冷空气中独自一人,那孤独、恐惧、渺小就是他必须承担的离开的代价。

库切没用任何可能激起人神经跳跃的词语和句子来推进约翰的时间,好像约翰所做的全部只是倒掉一杯凉了的白水,继而重新满上一杯,连水的沸腾声都听不到。

约翰就这样独自度过了几年,以内心无数次的挣扎、对诗人梦想的放弃来完成自己青春的洗礼。日子没有太好,也没有太糟,像在黑暗将至未至之时的傍晚压抑的气氛下,一潭死水中的一丝波澜。像从上帝的角度俯视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渺小生命,渺小到让你羞于将自己最深的痛苦呈现于世。

一个人成为一座孤岛,代价太大。没有人可以独自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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