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出具信用报告

 

早春3月,春的气息悄然临近。一项惠民利好政策带着春的期望,惠及葫芦岛市民众。  为推动“信用葫芦岛”建设...



早春3月,春的气息悄然临近。一项惠民利好政策带着春的期望,惠及葫芦岛市民众。

为推动“信用葫芦岛”建设,提高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质量和效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落实〈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的通知》(葫公管发【2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全市各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代理过程中,应将相关企业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不再使用资信证明。各项目单位和中介机构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提出涉及企业所需的信用等级,对未达到信用等级要求的企业不允许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此前,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全市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补贴”领域使用企业信用报告,积极推进企业信用报告制度的实施。相关部门要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作为考核指标,结合行业管理中的企业守信和失信行为记录,适时进行加减分。


专家指出,新规的连续出台,体现了政府在行政管理方式上的新变化,改变了以往使用银行资信证明的方式,开始重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信用信息体现相对全面的产品来做参考。这对提高行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全市企业的诚信意识是一个良好开端。

同时,相关企业也应尽快建立、完善信用报告,做好信用评级,以免错失难得的商业机会。

良好的企业信用是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而成熟稳定、高效运行的征信系统,则是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葫芦岛市政府发文推广使用信用档案,为全市中小企业中树立了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的信用导向。







信用评价、企业征信

临沂市第三方信用服务中心张主任1556291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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