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今天,你傲慢了吗?

 

可是人类的英勇和可爱不就在于这里么,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付出一代又一代人的心力去接近绝对的东西,比如公正、平等、客观。而我们每个人都终将受益。...



简.奥斯汀的小说我只看过三部。《爱玛》和《理智与情感》,我个人都不太喜欢。理由很简单,描述太琐碎了。看《爱玛》这故事时,一度想把书撂下,之所以能看完,想着好歹是本所谓的名著嘛,总有些高明之处吧。可能我个人属于体验派,更看重阅读过程中获取的意向和感受,对琐碎的生活描述缺少耐心,我根本不想关注某一个人物早餐是吃了煎蛋还是香肠还是两样都吃了。

不过,人是一种相当容易受到外界感染的物种,看完《爱玛》,我真的发现了简.奥斯汀的高明所在:大量繁复的琐碎可以堆积出来一种伟大的东西。

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毒害了许多人,包括我自己,比如以为伟大必然是恢宏如史诗一样的所在,后来我才发现,真正意义上的伟大皆出自平凡。这绝非一种自我宽宥式的阿Q精神。因为但凡伟大的人与事与物,一定集合了人类的某些普适性,精神上反映为人性(human nature),物质上则是衣食住行(materials)等,而精神性往往又依存于物质性。因此,我现在不会觉得,某一个人物早餐是吃了煎蛋还是香肠还是两样都吃了这件事毫无意义,而是心存敬畏,不敢再随意轻视与琐碎相关的一切了。

简.奥斯汀的书修正了我的部分价值观,类似某种傲慢与偏见的东西。写到这里,自然无法回避她的另一本小说《傲慢与偏见》。这是我看过的她的三部书中唯一比较喜欢的。描述同样琐碎,但这个故事里的人物更生动可爱和棱角分明,某种程度上打破了当时的门第观念,这是个有反叛精神的故事,力与力的抗争让故事紧张而扣人心弦。

该小说原名为初次印象,源于男女主角在舞会上的第一次见面。男主角达西先生出身贵族,英俊潇洒,常常表现出不可一世的傲慢。女主角伊丽莎白是位平民姑娘,美丽而有头脑,不仅为自己母亲对富贵的热衷感到羞愧,更对达西先生在舞会上的行为和对女宾的苛刻评论,厌恶不已,心存偏见,认为达西是一个相当傲慢无礼之人。无巧不成书,这位富豪子弟偏偏深深爱上了善良正直的伊丽莎白小姐,不顾门第和财务差距,勇敢向她求婚,却因为伊丽莎白对他存有误会和偏见,遭到无情拒绝。直到渐渐消除彼此的傲慢与偏见,两人才最终走到一起。

不可否认,人类是惯于带有某种偏见的。正如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完全不带偏见的看法或许也并不存在。可是人类的英勇和可爱不就在于这里么,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付出一代又一代人的心力去接近绝对的东西,比如公正、平等、客观。而我们每个人都终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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