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单者,请滚出房产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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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单",这对于房产经纪人来说是一个刺眼的词汇。有些客户在买房或者租房的过程中,可能会希望跳过中介与房东直接进行交易,从而省下一笔中介费,这似乎也符合人性的常理,毕竟赚钱不容易。但这却意味着经纪人长时间以来为客户所付出的辛苦将全部白费,而这也将可能给客户带来危害。

什么是“跳单” 不耻行为

“跳单”俗称“走单”,也叫做“跳中介”,是指购房客户或售房业主已经在地产中介机构签署了相关服务协议,中介公司按协议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服务推动交易进行,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协议约定支付的中介费用,跳过中介而私下签订交易的行为。

“跳单”影响 后患无穷

“跳单”本身不仅是一种卑鄙的无耻行为,同时对于跳单行为人来说,也是具有极大的危害的,而且很多时候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跳单行为会带来以下危害:

危害1:触犯相关法律面临诉讼追索

我国对房产中介的定义为“居间”,所谓“居间”,即指促成合约成立之后即可视为服务完成。如果房产经纪公司已然完成了信息推荐、匹配事宜,可以说就属于已经达成了促成的基本条件,只是因为委托人的背信弃义逃避缴纳佣金而导致了房产经纪人后续服务不能提供。同时,法律也并未规定居间人必须取得买卖双方的共同委托,买方或卖方单方委托经纪人向其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提供媒介服务的,居间合同也成立。在《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所以,经纪公司理应取得合理的报酬。

而在实践当中,房屋经纪机构可以用很多种手段证实自己确实是带领交易双方实地察看了房屋并做出了相应的促成工作,在掌握证据之后,这类诉讼经纪公司取胜的难度并不是很大,所以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旦走到这一步,不仅仅是需要全额交付居间服务佣金,还会承担诉讼费甚至面临有关的赔偿性处罚。

危害2:消费者独自承担巨大交易风险

房产交易因为涉及巨大的现金往来,往往是很多不法分子所青睐的诈骗途径。在实践当中,冒充业主出售房源并进行诈骗的事件并不少见,而这些片子管用的伎俩,就是诱导购房人越过经纪人私下交易,以避免被经验丰富和具备专业知识的房产经纪人识破。不仅仅是假冒业主的情况,有时候一房二卖的情况也会伴随着“跳单”行为出现。

案例:一位年近7旬的老人拿着仅有的50余万元拆迁款委托某中介经纪人看房,并在经纪人的介绍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但是此时的业主在经纪人没有留意的情况下递送给老人一张字条,告诉老人如果私下交易的话可以节省万元中介费。老人没有经得住诱惑私下成交,当老人将全部房款交付给这位“业主”之后,业主人间蒸发,事后证实,此业主为瘾君子,用同样手法诈骗3位业主近80万的现金后还将房产抵押给银行,至被捕时所得款项已经全部挥霍。由于老人越过居经纪人私下交易,故经纪公司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危害3:无视经纪人辛勤劳动,经纪人很受伤

一个房产经纪人,每周的工作时间超过70个小时,为了一笔交易的达成,平均要付出数百个小时的努力。为了找到一套房源,房产经纪人可能要在数九寒天、列日高照下看房屋核对信息;为了带客户看房,他们几乎从未曾在周六日休息过;为了促成交易,午餐、晚餐都没有规律可言;为了促成一笔交易,经纪人可能要说上千句话打上百个电话;为了帮客户找到买方/卖方,经纪人可能要屡屡遭受白眼无数次的碰壁。我敢说一半以上的经纪人都有过中暑的经历;每年会穿坏6双以上的鞋;会因为饮食不规律都有或轻或重的胃病。

房地产中介行业本身并非暴利行业甚至可以说是微利,无论是店租成本还是人员广告开支,有时候可能要数笔成交才能赚出来。“跳单”是每一位经纪人心中永远的痛,一旦跳单行为发生,很少有不掉眼泪的经纪人,因为为了成交,他们所付出的辛苦度是消费者所想象不到的。绝大多数的经纪人都是正直的,他们凭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付出汗水来换取自己合理合法的收入,努力改变着别人对他们的偏见、努力挽回被那少数无良从业者损害了的行业声誉。

在这里小编希望广大客户能够认同、尊重并信赖房产经纪人的工作,尊重他们的辛勤付出,不做私下跳单行为。与此同时,小编也像广大同行呼吁,一起捍卫行业尊严,抵制损公肥私的接私单行为,抵制无视行业尊严的私下跳单客户,让跳单者滚出地产圈,一起维护房产圈的清净!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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