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左传(五十八)
❖ ❖ ❖读 左 传文 | 水调歌头八年,乙未,公元前六八六年。周庄王十一年、齐襄十二年、晋缗十九年、曲沃武...
❖ ❖ ❖读 左 传
文 | 水调歌头
九年,丙申,公元前六八五年。周庄王十二年、齐桓公小白元年、晋缗二十年、曲沃武公三十一年、卫惠十五年、蔡哀十年、郑厉十六年、子仪九年、曹庄十七年、陈宣八年、杞靖十九年、宋闵七年、秦武十三年、楚文五年、许穆十三年。经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此事与鲁隐公四年「卫人杀州吁」是同一例子,不书为「君」,不视之为君也。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
「蔇」,公羊、谷梁两传都写作「暨」。蔇、暨古时通假。春秋记载鲁国国君与大夫盟,大夫没有记载名字的仅仅只有两例,即是此文与鲁文公七年与赵盾会盟之事。
根源是因为此事齐国没有国君,而文公七年时晋灵公尚是婴孩。
夏,公伐齐,纳子纠。齐小白入于齐。
公羊、谷梁传文写作「纳纠」,无「子」字。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丁酉,二十四日。葬齐襄公之事传文中并无记载,此时离齐襄公之薨已历九月,以政乱之故。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gan)时,我师败绩。
庚申,十八日。时,河流之名,因其支流旱时则干涸,故其地名曰干时。
鲁师战败之处当在今天临淄镇西南与旧桓台县城之间。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
冬,浚洙。
此事传文中并无记载。洙水现在为泗水支流,一出山东省费县北,西流入泗水;一出曲阜县北,南流汇合沂水后流入泗水。
这里疏浚的洙水,古时应当在曲阜之北,大概是因为预备齐国发难的缘故。
传九年春,雍廪杀无知。
史记,齐世家记载:「桓公元年春,齐君无知游于雍林。雍林人尝有怨无知。及其往游,雍林人袭杀无知。告齐大夫曰:「无知弑襄公自立,臣谨行诛,唯大夫更立公子之当立者,唯命是听。」」此事记载与左传颇有不同。管子大匡篇亦记载此事,与经文、传文相同。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齐无君也。
鲁昭公十三年传文记载叔向论齐桓公曰「有莒、卫以为外主,有国、高以为内主」,则齐国诸大夫有小白之党,亦有子纠之党。庄公所会盟之齐国大夫,应当是子纠之党。
夏,公伐齐,纳子纠。桓公自莒先入。
秋,师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公丧戎路,傅乘而归。
戎路为兵车。丧戎路者,弃其所乘而逃也。傅乘,转乘它车也。
秦子、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是以皆止。
秦子、梁子乃是鲁国国君戎路之御以及戎右。
辟,通避。
以公旗辟于下道者,欲以诱致齐师而使鲁公得逃。
止,获也,为齐师所俘获。
鲍叔帅师来言曰:「子纠,亲也,请君讨之。管、召,讎也,请受而甘心焉。」乃杀子纠于生窦。
讨,诛也,杀也。
管仲射桓公,故曰讎。吕氏春秋赞能篇记载:「于是乎使人告鲁曰:「管夷吾,寡人之讎也,愿得之而亲加手焉。」」亲加手以杀之即「甘心」也。
生窦应当在今天山东省菏泽县北二十里。齐桓公杀子纠在其初入国之时,而韩非子说林下记载:「公子纠将为乱,桓公使使者视之。使者报曰:「笑不乐,视不见,必为乱。」乃使鲁人杀之。」韩非子之言恐是战国时之流传,未必和史实相合。
召忽死之。管仲请囚,鲍叔受之,及堂阜而税之。
堂阜,根据鲁文公十五年传文记载:「鲁,尔亲也,飾棺置诸堂阜,鲁必取之」,由此可见堂阜是齐国、鲁国交界之处而属于齐国。在今天山东蒙阴县西北。
一至齐境,即释管仲之缚。
归而以告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公从之。
这一句话是说管夷吾治事之才多于高傒。根据唐书宰相世系表,高氏出自姜氏,齐太公六世孙文公赤生公子高,高傒乃为其孙,以王父字为氏。高傒即是高敬仲,根据鲁僖公十二年传文记载「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则高氏世世代代为齐国上卿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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