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特殊管理股对视频行业的深刻影响

 

如果特殊管理股试点成功,目前的媒体行业管理政策,特别是互联网视频、移动视频、OTTTV的政策将会发生根本性改变。在管好内容、管好播出的条件下,那么互联网视频企业做全终端的资质就会放开,终端管理也会放开,渠道管理也会放开。...



5月18日,国家广电总局召开会议,组织实施互联网视频行业的“特殊管理股”政策。要求所有互联网视频企业都必须对国有媒体出让1%-10%的股权,国有媒体向参股民营互联网视频企业派驻董事,管理权主要是在内容方面,一是视听内容的生产、合作、投资的表决权和审查权,二是对主管内容的高管任命的表决权。



其他的内容还包括:

1、互联网视频企业按照市场价转让股权,国有媒体企业必须按照市场价购买互联网视频企业1%-10%的股权,并派驻一名以上董事参与内容方面的决策;



2、是所有互联网视频企业不得有外资股权;



3、受让互联网视频企业股权的国有媒体须经广电总局核定,第一批受让股权的国有媒体包括: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湖南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应该会核准更多的国有媒体参与民营互联网视频企业的特殊管理股政策实施;



4、总局要求立即以上国有媒体和互联网视频企业立即开展特殊管理股合作会谈,6月10日前互联网视频企业必须和相关国有媒体完成意向性协议,报广电总局核准之后通过地方广电局走审批流程,总局会随时协调相关会谈,7月底之前要完成实施特殊管理股政策。



视频行业的特殊管理股政策将对视频行业的发展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从几个方面分析一下:

1、所有媒体都要姓党,无论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无论是视频行业还是非视频行业,只要是媒体,必须姓党。姓党的主要体现在:党必须对所有的媒体有股权,如果不是国有全资、控股,就要通过特殊管理股保证对媒体内容的决策权,内容生产(包括自制、PGC和UGC)、内容购买、内容引进、内容播出(出版)等,都是党来控制。

对于民营互联网视频媒体、非视频媒体来说,等于交出了内容的决策权,交出了主编或者CCO这个职位,部分的COO的权限。内容的制作生产决策权是党的,一些迎合用户的内容、有很大商业价值的内容就不能做了,此外可能必须生产制作党需要的内容,和电视台一样。在播出线上,哪些内容可以在线上播出,什么时间上线,页面如何展示,都要听党的。如果让每个互联网视频企业必须在首页转播中央领导讲话、每晚7点转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也是极为可能的。

2、外资不能进入媒体行业,也即媒体是非市场化的,不是对外开放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的权力是专属于党的。所以:Netflix等外资媒体入华根本没戏了;国内互联网视频、非视频媒体去境外上市的路子也被堵死了;目前有外资股权的互联网视频企业需要将外资清退,股权必须清晰,一是有国有管理股,二必须全部是内资股权。

3、大型国有媒体获得了新机遇,虽然和当年的公私合营不可同日而语,但是特殊管理股将为大型国有媒体失败的融合发展提供了新的机会。作为特殊管理股股东,大型国有媒体和大型互联网视频企业将形成特殊的股权纽带关系,业务合作、内容生产、资源共享、技术平台、用户都有了全面合作的可能。甚至反相实施特殊管理股,向互联网视频企业托管媒体融合发展业务。

4、特殊管理股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是因为民营互联网视频企业的发展壮大,另一方面是国有电视媒体融合发展不力,已经到了不可指望的地步了,虽然还不至于放弃。对参与特殊管理管的国有媒体来说,这是转型的机会。对不能参与特殊管理股的大多数地方电视媒体来说,可能就会被放弃了,任由生死,党不会再管了。

5、如果特殊管理股试点成功,目前的媒体行业管理政策,特别是互联网视频、移动视频、OTT TV的政策将会发生根本性改变。个人觉得最多三年,特殊管理股肯定会实施到位,在管好内容、管好播出的条件下,那么互联网视频企业做全终端的资质就会放开,终端管理也会放开,渠道管理也会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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