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笨:进城卖菜记

 

每次去买菜的时候,我都会触景生情,联想起自己少年时期进城卖菜的情景,至今还是那样的历历在目。...





居家过日子,和家人去菜市场买菜是很平常的事。但每次去买菜的时候,我都会触景生情,联想起自己少年时期进城卖菜的情景,至今还是那样的历历在目。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在乡下读初二,在暑假里,我照常到生产队里去参加劳动,以挣点工分替家里分担衣食之忧。那个时候,我只有14岁,每天的工分好像是7分,在当时生产队“一大二公”的经营体制下,每个劳动日也就是说每10个工分的分红,大概是6毛钱,就这还是比以前好了许多,在此前的几年里,一直是4毛多钱。也就是说,我当时劳动一天,所获的收益是4毛2分钱。



听三姑母说过,她们所在的村里情况更糟更残,每个劳动日的工分价值只有1毛5分钱,老乡们开玩笑说,受苦受累一整天,只相当于抓了一只麻雀。当时供销社收购麻雀,每只的价格就是1毛5分钱,我当时还为此颇动脑筋,想了好多办法,用老鼠夹子夹,用筛子扣,捕捉了不少的麻雀,从而解决了我的书本费。那个时候,我就知道勤工俭学了,可能就像一位西方哲人说的那样,苦难使人早熟吧。



生产队里的一些活很繁重,比如说出圈(清除牲畜圈里的粪土)、拉平车运输和割麦子等,尽管风吹日晒,汗流浃背,辛勤劳作,苦不堪言,到头来还是落了个食不裹腹,衣不遮体的结果。有位农村文化青年作了一首打油诗形容和描绘了劳作场景,诗云:腰弯如牛,头尖如毬,胳膊上如电焊在流,妮子们见了发愁,这种日子何日能到头?相比之下,最轻松的活就是会计、保管、饲养员。但对于我来讲,这种好事是落不到我头上的,因为年龄小,尚在读书,还不能算是正式劳力。唯一的可能就是外出卖农副产品的营生。



但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这唯一的可能竟然变成了现实,此等好事毫无兆头地降临了。傍晚临下工时,队长找到了我,说是我脑子好使,算账比较快,要派我和几个人明天到县城去卖菜。我听后高兴得跳了起来,调皮地敬了个礼,说:报告队长,保证完成任务!



第二天清早,我便和孬孬、旦娃在金池叔的带领下,拉着平车,带着工具,到菜园里去割菜。当时菜地里已经没什么菜了,仅仅只剩下了韭菜,为数还不少,整整装满了一平车。俗话说,六月韭,臭死狗。看着满车的韭菜,我心里就直犯嘀咕:现在已经是六月天气了,这大热天的,能把韭菜卖出去吗?心里这么想,但嘴上却不敢这么说,还是兴高采烈地和大伙儿拉着菜直向县城走去。



好在县城不是很远,大约就是8公里的样子,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走到了。到了县城,我们选择了一个人员流动较多的地方——县文化馆门前的广场。没过多久,就有人来问讯我们的菜了,你一斤,我二斤,卖得还比较快,看来,当时的担心是多余的。金池叔掌秤我算账,孬孬、旦娃在旁边帮忙,合作得很愉快。



第一次在县城里劳动而非游逛,我们三少年很是兴奋,又说又笑,说是真羡慕城里人呀,看人家大人、小孩穿得干干净净,说着普通话,体力活不干,生活过得还很好。所以呀,当时由于怕吃体力劳动之苦,我就梦想着自己长大后也能成为一个城里人,就想着能在县城百货公司里当一个站栏柜(售货员)的就心满意足了;实在进不了城的话,在村里当个民办老师也行,只要不修理地球就行了。当时我读书的动力就是源于这样幼稚的理想和走出山村的冲动。



临近中午了,金池叔对我说:“老笨,你姨父不是在县招待所吗?你去提壶开水回来,我们买几个饼子吃午饭吧!”“好的,就去!”我连忙说。走进招待所大门时,看到临街客房门口聚集了好多人,似乎在看什么热闹,我好奇地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在客房里抓住了一个小偷,被人围着打,只见一个老头义愤填膺地用耳光搧着小偷,便打便斥责:“我让你偷,我让你偷!”直打得小偷哭爹喊娘,凄惨哭喊,真让人既痛恨又同情。那个时候,日子虽然比较清苦,但社会风气很正,小偷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哪像现在,社会风气江河日下,遇到坏人坏事,人们冷漠,无动于衷,好人怕坏人,坏人欺负好人,“劣币驱逐良币”,这可真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吃过简单的午饭后,我们转移了地方,到居民区把剩余的韭菜扼杀了,就是降价处理了。然后,我们就到城里热闹的地方转了转,看了看,就拖着一身的疲惫和兴奋,满载着一天的收获和喜悦,踏上了回村的路。



那天的夕阳,格外的美丽,像个欢闹的金娃娃,披着余辉,西坠而去。

这是我一生当中,唯一的卖菜的经历,是那么新鲜、美好、深刻,让人终生难忘。

注:写于2007年9月,2016年5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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