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想联翩

 

清冽的表象有火一般的烈性,水的质感却能让宰相的肚子也翻江倒海。这杯中物如妖如魔,人在江湖,我不知哪一天能逃离...



清冽的表象有火一般的烈性,水的质感却能让宰相的肚子也翻江倒海。

这杯中物如妖如魔,人在江湖,我不知哪一天能逃离它的魔掌。

我自认为是个好酒之徒,有时还自信地觉得自己是个善饮之人。

现在的我总是跟它纠缠,有时连续几天都有饭局,无酒不成席,面对这妖魔,只好选择战斗!

多的一天能喝五次,中午喝、晚上喝、歌厅吼吼必拿酒、街头宵夜拳上走、夜归小摊再开酒。而且必须是“二锅头”这类烈性,不醺醺然绝不归家。

很多亲友都问过我:为什么要这样子地喝呢?

其一,我天生心软,经不住劝,凡事爱为别人考虑,顾大局,也顾桌上“小局”。比如桌上有几位好友,其他人皆不喝,我也要喝,记得好像是西北人的俗话说“酒品见人品”嘛!既然是朋友聚会,就没必要装斯文、假惺惺地应付场面,只好牺牲自己主动举杯开喝了。

其二,虽说最终酒量有限,但肚里也能装得半斤八两,如果真的身体条件不允许,就是别人劝你也肯定喝不动了。

其三,发小、同学、战友、朋友除外,周围有一帮子要好的同事(不是和合伙人就是一起做事的股东伙伴),其中包含本人在内的7、8个人常互相约在一起喝酒,被知道的亲友们戏称为“八大金刚”,既然叫“八大金刚”,不管哪个有应酬,总爱把这帮人能拉几个就拉几个,不去就是不够意思,不够哥们儿义气了。如果真的有事不能参加,到他们宵夜时分就会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地打,你不去,他们可能会到你楼下使劲按门铃,直到你就范为止。

在喝酒问题上我佩服两类人,一是心坚如石的人,无论别人怎么劝,怎么激,就是不喝,不顾桌上僵持的尴尬,不顾友情受损;二是对酒精过敏的人,大家知道他生理上对酒不适应,就没有人劝他,他就乐得世人皆醉我独醒了。

想必酒的害人处大家都知道,于我,血脂高,快脂肪肝了。又浪费了很多宝贵的金子,不是说人民币,是时光,一寸光阴一寸金嘛。而且第二天上班经常头昏脑胀,正经事干不了,勉强干活也是效率不高。说实话,为了酒这东西,我都希望自己快点老到退休、颐养天年的年龄,好须发皆白、儿孙绕膝、手杵拐杖、独自把酒之地。

其实我真正开始喝酒,是在上大学的时候。每个周末,玩得最好的几个人在食堂打了菜,到校门口店里买来散装的“二锅头”,用漱口的搪瓷杯子盛了,就开始推杯换盏了。然后乘了酒兴将录音机音量放得老大,在宿舍走廊上乱舞迪士高,或到校外夜色笼罩的王府井大街上行走,在当时还算繁华的灯火阑珊下突然长啸几声,于众多惊异疑惑的路人目光中飞速跑进胡同儿——那个时候正是激情燃烧的岁月,又爱临风感泪,对月伤怀,酒精正合了这需要,因此是不觉得酒是可恨的。

后来到部队和复员回地方参加工作了,喝的都是应酬酒、酒肉朋友之酒,喝的勉强,加上身体受不了,遭了酒的多次伤害,但却愈发爱它了。

醉的最深的一次,是成立了唐人街中国艺术家俱乐部后,带着所谓“组创团队”的一帮子年轻人办“庆功宴”。几十个男男女女的“朝气蓬勃”人士,非要轮番给我敬酒,尤其是带队的好几个女孩子,20出头,平时工作能力很强,刚被任命担任部门负责人,权力和薪金待遇上去了,胆子和魄力就更大了:几句客气话之后,由不得你反应,一口一杯“先干为敬”了!天呐!十几公分高、腕口粗的玻璃盏,满满当当一整杯!

你是人家是领导,又四十多岁的人了,你规划的工作初见成效后非要办“庆功宴”,人家都已先干了,你能不干吗?——“虎落平川”的感觉,这是我最记忆犹新、最失算的一次安排!就是牺牲了也得干!那天喝得天翻地覆,最后被几个小伙子送到医院输了一夜的吊瓶!不过第二天俺又站了起来,强撑着身子主持了俱乐部成立大会。

我醉酒的反应,一是身体瘫软,就如一布娃娃,手脚似乎不是骨肉做的,倒象是人的皮囊里塞的是棉花等填料样无缚鸡之力,但还能保持意识清醒。曾有一次醉酒回家,路上摇摇晃晃倒将下来,在雨水未干的泥地里躺着动弹不得。听见有人经过指点议论,觉得异常丢脸,强撑着挪到路边还未竣工的居民小楼里,靠墙躺着等待体力恢复,天快亮了才回得家来——这种反应可能是酒精中毒造成的低血糖吧;二是大脑比平时兴奋,虽说有醉酒后人还不糊涂的优点,但还是会兴奋,比如话比平时多多了,清醒时还算人五人六的,酒后就霸王别姬了。

有人爱惜身子,从不饮酒,也没尝过醉酒的滋味。我觉得这是人生的一憾。人生在世,能够尝的滋味都应该尝一下。

在“酒坛”这么多年,我发现,有的人好酒,但量不大,稍多一点就醉;有的人不爱酒,但有酒量,能喝它几杯;也有人既好酒又有酒量。

属第一类的一日三餐都要饮一两盅,这是有酒瘾。

第二类的人吃饭时不闹酒,但别人劝起来还是喝点,赌起酒来有时还能压倒闹酒的人。

第三类逢饭局便要喝,喝起来海量,还爱闹酒。我属于这类人。

酒性或曰酒品、酒德反映人品人德。我归纳喝酒的人有三个档次。

第一等,酒后不乱性,虽然喝得玉山欲倾,但自我意识还在,并能有意识地控制,行为不失常,知道自己是谁。

第二等,酒后兴奋,声音大,动作大,胆子也比平时大。平时谨小慎微、彬彬有礼,现在自我张扬,随性而为。除了酒和一个人的人品,这还与我们的社会文化环境有关。因为我们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使很多人不得不在平时给自己涂上一层保护色,酒只是临时洗去了他的保护色而已。

第三等,酒后乱性,发酒疯,打人骂人砸东西,还有可能调戏美眉等等。人有善恶两面性,或者说具人性与兽性,酒精这时候激发了人恶的一面和兽性,恶战胜了善,兽性战胜了人性。

以上三等,概括地描述,就是酒后“控制自我—暴露自我—丧失自我”的三层次。

在酒桌有种说法,叫“红脸半斤”,我觉得有道理。红脸的人酒一下肚,体内血液中的酶反应快,立马布阵结集起来和入侵者作战,外观上的表现就是脸红。但这种战斗影响到人的感受,喝的人感觉皮肤发烫,不行了,不能喝了,别人见他那样,也觉得他不胜酒力,不劝他多喝了。酒喝完了,体内的战斗也停了,他又正常了。

像我这种人喝酒脸不红,这其实是酶分解酒精分子的战斗力不强,以至于战争持续时间长,所以醉酒后到第二天甚至第三天身体还在难受。当然酶不能单只反应快,还要多,如果只快不多,酒量还是要受影响的。

在酒桌上的另一种说法是女人只要端酒杯一定是海量,男人轻易不要和她斗酒。我认为此观点已过时。过去我们的社会比较保守,女人轻易是不饮酒的。在被男性包围的场合,女人醉酒是很危险的事情,即使女人觉得安全,但还是认为醉酒失态引人侧目,有损形象,所以女人轻易不饮酒,如果饮酒那就是对自己比较自信,有一定的酒量。但现在是开放的时代,好多女子不讲那些女德女范了,自我意识强,独立特行,率性而为,不管酒量如何,能喝不能喝,该喝不该喝,只要高兴,就和男人们在桌上喝开了。在酒场,女子喝得东倒西歪,醉态百出早已不鲜见了。

想想酒这种东西,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呢?传说酒是杜康发明。

我猜想,在上古时代某一时期,风调雨顺,谷物丰收,杜康家堆积的谷物吃不完,放在粮仓里遇上了合适的温度、湿度,发了酵,将它扔掉舍不得,何况闻起来还有特殊的香味,放在嘴里嚼嚼感觉也很特别,于是或煮或蒸了来吃,感觉还不错,又把米汤或蒸锅里的水舀了来喝,酒就这样产生了。那时的酒一定是香香甜甜的,就像我们现在吃的米酒的味道。

第一次吃韩国料理,喝的是韩国清酒,觉得很是清香爽口,心里想这韩国人,把中华文化继承的很好,莫非连酒也保存了中国古代的原生态?

认为中国古代的酒清香爽口还缘于我们所知道的历史或古典文学。

你想,商代末世君主纣王在宫中建酒池肉林,如果像现在工厂化生产的白酒,满满一池子的酒,那不将满朝文武大臣宫女宠妃们熏死才怪。

《水浒传》里讲到智取生辰纲,晁盖、吴用等人及杨志手下的一干军汉都是用瓢舀了那桶里的酒来解渴,若是像现今这样的酒,能用来解渴吗?那些好汉们都是用大碗喝酒,甚至抱起酒坛仰起脖子直接往喉里倒,可见那酒还是蛮可口的。

酒变成这样的味(仅指白酒),大概是后来进入商业社会,为了提高产量,改变了生产工艺,特别是工厂化生产,让酒变得让我等人难以下咽了。

中国是个文明古国,文化底蕴深,酒当然也烙上了深刻的文化色彩。

酒文化的表现之一在酒令。古时人们饮酒总爱行酒令,酒令分雅令和通令,雅令就是吟诗作对,当席构思,即席应对。通令就是掷骰、抽签、划拳之类。文人饮酒爱用雅令,市井百姓多用通令。

上流社会歌乐伴饮,连武夫饮酒还有舞剑助兴之类的节目。

古人们即使到青楼寻花问柳,也要和那风尘女子对饮弹唱一番,然后才享枕席之欢。

魏晋时期有种“流觞曲水”的行令方法:文人们坐于亭下流波曲水之旁,盛酒的杯子漂于曲曲折折的流水之上,杯止则面前之人取而饮之,然后赋诗一首。晋穆帝永和九年三月三日,当朝名士四十一人集于会稽山阴兰亭,流觞曲水,饮酒赋诗,集诗成册,曰《兰亭集》,王羲之因而写下了《兰亭集序》,成为流芳千古的墨宝。

当今的酒桌上,雅令已不复存在,只有“哥俩好啊,三星照啊”,或者“棒子、老虎、鸡、虫”,或者摇骰猜点等市井通令流传了下来。

酒文化的精髓已随中国传统文化一道丧失殆尽了!

古代第一“醉鬼”当属“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该同志经常坐着鹿车,车上放着酒坛,后面跟着一个人扛把铁锨,说:“死便埋我”,预备随时醉死了好有人将自己就地掩埋。他还是裸奔者和天体主义者的“始祖”,喝了酒就在家里一丝不挂。客人来了笑他,他说:“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其率性可爱可见一斑。有《酒德颂》传世。

中国古代沾了酒气而散落到后世的文化花瓣纷纷扬扬。慷慨悲歌如曹孟德之“对酒当歌、人生如何”;超然洒脱如陶渊明之“衔觞赋诗,以乐其志”;飘逸无羁如李白之“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豁达开阔如苏轼之“酒醒还醉醉还醒,一笑人间今古”;情趣盎然如欧阳修之“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等等不胜枚举。

谪仙李白说过“古来圣贤多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我想那只是他一时落寞的感慨。留名的不是饮者之饮的行为,而是饮者的人格魅力与人文光辉。

我总认为,饮酒是要带点情绪的,要有兴可寄才饮得有味。或壮怀激昂,醉里桃灯看剑;或登高望远,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或有朋自远方来,酒逢知己千杯少;或送别知交,劝君更进一杯酒;或睹物思人,酒入愁肠,化着相思泪。最起码也得闲适安逸,“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才能“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如若为应酬交际而饮,为醉生梦死的狂欢享乐而饮,只醉身不醉心的饮,不饮也罢!

这样说来,我喜欢酒并常常豪饮,是对现在喝酒的场合、方式与世俗“酒文化”内涵的一种玩世不恭罢了。虽无“适俗韵”,但又无力像陶潜那样脱离樊笼返自然,嗨!世风不古,谁还能与我同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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