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最”字惹的祸

 

方林富炒货店是杭州本地有名的炒货店,几年前,他家曾经被网友们评为“杭州最好吃的糖炒栗子”。不过就因为老方把“...



方林富炒货店是杭州本地有名的炒货店,几年前,他家曾经被网友们评为“杭州最好吃的糖炒栗子”。不过就因为老方把“杭州最优秀的炒货店”这几个字印刷到了包装袋上,被有关行政机关按照新《广告法》的规定作出了20万元的处罚决定,老方想不通,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这几天法院庭审并没有直接出判决结果。不管结果如何,我想这起案件都将成为新《广告法》实施后引人注目的案例。

早前小贝的办公室离方林富总店不远,遛弯的时候我还经常拐过去买点炒栗子。估计老杭州人即使没吃过方林富的糖炒栗子,也都听说过他的鼎鼎大名,吃瓜群众们也都很好奇这桩官司法院会怎么判,而焦点无非也就集中在“该不该罚?”和“该不该罚20万这么多?”



首先来讲“该不该罚”?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带有欺骗、诱导色彩的广告词满天飞,今天你说自己全国第一,明天我就自称世界最强,让人不胜其烦,也让不少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很受伤,所以从重处罚、严格执法并没有错,是为了给经营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敲警钟,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更何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戒。窃以为现代法治精神当以“公平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为依归。

再来讲讲“该不该罚20万”?可以说方林富案之所以广泛关注,更多的是因为由一个经营小本生意的个体户成为了被枪打的出头鸟,成为了第一个因此行为而受重罚者,相对于其他更多也有类似不法行为的大商家来对比的话,不免让人心有不平,觉得为啥偏要挑个体户这样的软柿子来捏?窃以为从司法公正的角度来探讨可能更有意义。



法律最重要的就是要给人公平公正保障,而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是人第一位的需要,有了这样的保障,人们才会觉得安全,而唯有普罗大众觉得公正公平了,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比如说在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前有没有做好普法宣传?有没有在辖区内做提醒?有没有检查盲区?或者说一刀切式的下限罚20万是否合适?能不能根据经营所得设置处罚的一定比例?能不能根据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做一定修补?……如此种种,才是此案带给我们更有意义的思考。

不过,不管怎样,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得支持方林富的糖炒栗子,因为他家的栗子确实好吃、确实香!更因为特色小吃、小食品经营的艰辛和不易……

本文图片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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