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土地三十年到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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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 金山、小雨  主播 / 涛涛  制作 / 小帮、双双、亮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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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温州部分房屋的土地证到期,如何续费的问题成为了一个焦点,有的甚至说要用房子总价格的1/3来续费…

有的农业人士也在担心,农业土地三十年在2028年就要到期了,到期之后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是不是还要让种地的人再出钱续租呢?

其实,我觉得不用特别担心,因为住房用地一般属于国有,而农业用地一般属于集体,这就是我们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也就是公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所决定的。这里先汇报几则信息。

第一、在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到,国家将用5年时间,对农业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也就是在2018年年底之前要完成这项工作,现在有些省份已经完成,有些省份还在进行中,什么叫确权呢?就是把三权: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进行确认登记。土地所有权很明确,要么属于集体,要么属于国有;而承包权也很明确,属于原集体租地农民所有;土地经营权,也就是使用权,属于农民但是可以流转。所以,我们平时用地基本属于把经营权流转过来了,而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可能被流转出来。

第二则消息,比较老了,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废止,中国农民告别缴纳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在新中国历史上,这是继土地改革、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革命”!

第三则消息,2015年,农业部5月发布的指导意见,今年试点将三项补贴“合一”,其中,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直补、良种补贴,用于保护耕地地力。另外20%的农资补贴,加上种粮大户补贴和三项补贴的增量资金,集中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2016年,这项改革将在全国范围推开。也就是说,把原来直接被给农业的补贴中拿出20%补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来支持种植大户的补贴。

从这里我们粗浅的得出一个结论,2028年以后,土地承包权还在农民那里,土地使用权被大量流转给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农民并不需要交给国家交“皇粮”,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需要向其实流转土地的农户继续交地租,但是国家对农业的补贴会更多的向真正种地的朋友倾斜。

这是目前个人得出的一个结论,如有误差也很正常,望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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