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将至,你知道如何请好假吗?劳动法讲习所为您呈上假期请假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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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用工管理中,经常会遇到员工休假这个问题能否处理好员工休假问题,不但关乎企业日常用工法律风险,还关系企业运行效率用工成本等问题

目前,员工享受的假期主要分为两大类:法定假期和公司福利假期按照规定,员工应享受的法定假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假期享受的条件申请假期的审批休假的待遇等,需要用人单位自行制定相关制度,而这方面在实操中比较混乱

因此,需要企业在假期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各种法定假期享受的条件条件的材料审批的流程等,并保证员工享受法定假期对于公司内部的福利假,需要注意与法定假期的冲突问题

1. 工具说明

带薪年休假管理是员工管理中的基本问题,也是最容易令劳资双方产生纠纷的一个环节用人单位应制定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各部门根据生产具体工作情况及结合员工本人意愿制订员工年休假安排计划,并予以落实;安排员工在入职时和离职前填写带薪年休假核定确认单,以便规范单位的带薪年休假管理,降低单位的诉讼风险

2. 适用范围

本表单在员工入职时及离职前确认其带薪年休假情况时使用

3. 规避风险

公司通过本申请单,一般应解决如下问题或规避如下法律风险:

企业不安排或者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法定天数的风险;

有利于发生纠纷时单位的证据固定

1. 超出法定年休假天数的福利年休假未休完的,是否需要支付未休假补偿?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休假条件休假天数等安排员工休带薪年休假,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未安排员工休带薪年休假,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员工未休年假工资补偿

实践中,很多企业除了法定的带薪年休假外,额外给予员工一定的公司福利年休假但由于规定不明确,往往引发劳动争议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由此可以得出,企业可以规定多于法定标准的年休假天数,高出法定部分视作员工福利,而对于福利企业享有自主管理权,包括休假安排应休未休补偿等,因此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

2. 员工请病假必须先使用年休假,该规定是否合法?

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且需要依法支付病假工资待遇因此员工患病或者是非因工负伤,有权向用人单位申请休病假,所以规定员工生病请病假的,一律须先使用年休假的规定欠缺一定的合理性

当然,若职工当年的病假累计达到某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确定相关年休假待遇,这几种情形是:累计工作满1 年不满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 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 年不满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 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 个月以上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若职工当年休病假未达到上述程度,不能先用年休假折抵病假

3. 员工请事假须先使用年休假,该规定是否合法?

关于以上规定,目前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关于年休假安排,用人单位是有用工自主权的,其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事假的审批权在于用人单位,因此很多企业规定员工请事假应先冲抵年休假,并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

第二种观点:以上规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带薪年休假是带薪年休假,事假是事假,不能把法规规定的职工的带薪年休假与事假混同且员工如果有未休年休假,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2 倍工资补偿的,但请事假是扣减1 倍工资补偿的,因此,规定员工请事假,先休年休假是不合理的如果公司按照以上规定执行,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

4. 员工未按照规定流程请假,如何处理?

员工的休假管理是用工管理中重要的话题,用人单位为此也制定了相关的假期管理制度,但实操中总有员工不按规定来,该走的流程不走那么这该如何处理呢?是不是可以按照旷工处理呢?具体需要考虑公司规章制度是否有相关规定,且规章制度是不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公司有相关规定,那么未按照规定流程请假,则可以按照缺勤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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