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电气新能源  关注电改推进与锂资源涨价(2015.12月报之一)

 

(请关注:iAnalyst)电改配套文件密集发布;充电设施《发展指南》正式出台;近期锂价持续上涨;工信部公示第五批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和第二批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名单。...



(请关注:iAnalyst)电改配套文件密集发布;充电设施《发展指南》内容翔实;近期锂价持续上涨;工信部公示第五批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和第二批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名单。月度投资观点展望12月,我们延续上月判断,认为“自上而下”的主题性投资机会将为电力设备与新能源板块带来较大影响。

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近期印发了6个电改配套文件,要点包括(但不限于):有序推进电价改革;明确电力市场建设路径;提出建立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有所倾斜;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我们认为,配套文件内容基本符合预期,是“9号文”政策框架在各领域的具体细化;试点地区经验将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建议关注四方股份、智光电气、特变电工、中恒电气、科陆电子、林洋电子等。

四部委联合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正式发布,提出:到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我们认为,不仅是充电设施领域,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将全面受益。建议关注:特锐德、欣旺达、智慧能源、易事特、中恒电气等。

受益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等因素,近期锂价持续上涨,工业级碳酸锂和单水氢氧化锂的出厂价格已达7万元/吨,另据报道当前电池级碳酸锂主流报价已达8万元/吨,直接带动下游六氟磷酸锂等价格上涨。建议关注:天齐锂业、赣锋锂业、*ST融捷、西藏城投等。

此外,建议关注南都电源、金智科技、旷达科技、平高电气等标的。

行业动态:我国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信部公示第五批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和第二批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名单;能源局将从逾100个申报项目中选出约1GW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初步名单。

行业月度数据追踪:2015年1~10月,全社会用电量为4.58万亿kWh,同比增长0.7%,其中10月同比下降0.2%;2015年11月财新PMI终值为48.6,较上月提高0.3。

风险提示:行业估值中枢能否维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确定性。行业投资总量增长或将放缓,市场竞争或趋激烈;清洁能源发电建设、电力重点工程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进度或低于预期;上市公司于新领域的布局、拓展,或存试错风险。

1行业趋势观察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体制改革6个配套文件.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15年11月26日印发了6个电力体制改革(简称“电改”)配套文件,包括:《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对此,我们的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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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电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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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如下主要措施: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认真开展输配电价测算工作;分类推进交叉补贴改革;明确过渡时期电力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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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提出,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凡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地区,直接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试点,尽快覆盖到全国。另外,已制定输配电价的地区,电力直接交易按照核定的输配电价执行;暂未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的地区,可采取保持电网购销差价不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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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电力市场建设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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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实施路径: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不断扩大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逐步建立市场化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选择具备条件地区开展试点,建成包括中长期和现货市场等较为完整的电力市场;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丰富品种,视情况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电力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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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建立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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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组建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可以采取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会员制等组织形式。其中,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交易机构,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第三方机构及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股。会员制交易机构由市场主体按照相关规则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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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有所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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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坚持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优先上网。一类优先保障: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发电;调峰调频电量优先发电;供热方式合理、实现在线监测并符合环保要求的在采暖期优先发电。二类优先保障:跨省跨区送受电中的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送电量优先发电;水电、核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超低排放燃煤机组优先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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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提出,逐步放大直接交易比例,主要包括:
1)用电逐步放开。现阶段可以放开110kV(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商业用户、部分35kV电压等级工商业用户参与直接交易。下一步可以放开全部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商业 用户,甚至部分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商业用户参与;允许部分优先购电的企业和用户自愿进入市场。具备条件时,可以放开全部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甚至允许所有优先购电的企业和用户自愿进入市场;也可以通过保留一定交叉补贴,使得无议价能力用户价格比较合理,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通过市场解决;供电企业仍承担保底供电责任,确保市场失灵时的基本保障。
2)发电相应放开。随着用电逐步放开,相应放开一定比例的发电容量参与直接交易。目前保留各类优先发电,鼓励优先发电的企业和用户自愿进入市场。具备条件时,调峰调频电量、供热发电、核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等优先发电尽可能进入电力市场。
3)跨省跨区送受电逐步放开。

. 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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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售电侧市场各主体(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用户)的角色,给予了明确定位,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网业务,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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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提出,售电公司分三类:1)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2)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3)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参与发电公司交易,也可以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或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
逐步推进自备电厂与公用电厂同等管理,促进清洁能源消纳与节能减排,鼓励自备电厂参与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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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项目(除背压机组和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机组外)要统筹纳入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火电建设规划;要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电力规划布局要求,与公用火电项目同等条件参与优选;要按照以热定电、自发自用为主的原则合理选择机型和装机规模。
该政策指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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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鼓励自备电厂加强综合利用,鼓励其对外供热供电,并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自备电厂发电;推进自备电厂升级改造,淘汰落后机组;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并网自备电厂持有企业成为合格发电市场主体,有序参与市场交易,平等参与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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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密集发布6个配套文件,凸显发改委与能源局对推进新一轮电改的决心。配套文件内容基本符合预期,是“9号文”政策框架在各领域的具体细化。改革只是实现方式,最终目的在于建立符合我国实际国情、科学合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电力体制。因此,电改将有序推进,而非一蹴而就,试点地区的经验对于向全国范围推广电改,将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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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市场方面,建议关注售电放开与用电服务创新的潜在受益标的,如:四方股份、智光电气、特变电工、中恒电气、科陆电子、林洋电子,等等。

. 关于电改,您还可以点击链接,参阅下文:

发改委、能源局官方如何解读新一轮电改?(2015.12.4)

浙商·电气新能源研究 |新电改启售电之旅,用电服务创新脱颖而出(2015.8.12)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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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国家能源局于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联合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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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指南》是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相对于此前出台的关于充电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内容更为翔实、全面。其要点如下,但不限于此。

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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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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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如图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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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新增超过43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新增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如图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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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四纵四横”的城际快充网络(四纵:沈海、京沪、京台、京港澳,四横:青银、连霍、沪蓉、沪昆),新增超过800座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如图7所示。



分地区建设目标(如图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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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地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74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50万个,以满足超过266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率先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雾霾防治重点区域的城际快充网络,各主要城市间实现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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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推广地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3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20万个,以满足超过223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5公里。加强与加快发展地区的互联互通,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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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促进地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以满足超过11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省会等主要城市公共充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按需开展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分场所建设目标(如图9所示):


1、结合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适当补充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新建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超过2500 座出租车充换电站,超过2450座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2、在居民区,建成超过28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3、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建成超过15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4、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建成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5、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2015年之前初步形成“四纵两横三环”(四纵:京沪高速、京港澳高速、沈海高速、京台高速,两横:青银高速、沪蓉高速,三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500座城市快充站;2020年之前形成“四纵四横”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1000座城市快充站。

保障措施(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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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应将城际快充网络纳入相关高速公路规划,明确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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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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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奖励办法。在产业发展初期给予中央基建投资资金适度支持。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两项费用,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 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针对不同类别充电基础设施,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等,指导各地及早出台充电服务费分类指导价格,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逐步规范充电服务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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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府要在2016年3月底前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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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如政策顺利实施,则将显著改善电动汽车“充电难”等问题,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政策红利不仅体现在充电设施领域,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将全面受益。建议关注:特锐德(充电设施与网络)、欣旺达(动力电池组)、智慧能源(动力电池组)、易事特(充电桩)、中恒电气(充电桩)等标的。

我国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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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报道,2015年12月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通过加快燃煤电厂升级改造,在全国全面推广超低排放和世界一流水平的能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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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改造完成后,每年可节约原煤约1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降低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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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对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要加大政策激励,改造投入以企业为主,中央和地方予以政策扶持,并加大优惠信贷、发债等融资支持。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向节能减排效果好的省份适度倾斜。同时,要结合“十三五”规划推出所有煤电机组均须达到的单位能耗底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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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未来发电领域将呈现如下趋势:在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的占比中,煤电为代表的火电将逐步降低,核电、水电、风电、光伏、光热等形式的清洁能源发电将逐步提高;就煤电而言,GW(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的比例将持续提高,“上大压小”的趋势仍将持续,使用各类方式节煤减排降耗将进一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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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建议持续关注核电、光伏、风电、光热等板块,以及科远股份(电厂凝汽器清洗机器人)等标的。

工信部发布《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发挥产业技术研发应用对创新驱动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完善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印发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5年)》(以下称为“发展指南”),确定优先发展五大类205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
1、太阳能光伏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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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指南》中主要提到发展高纯多晶硅生产技术、高效电池生产技术、薄膜电池生产技术、光伏生产专用设备等,特别是备受市场关注的薄膜电池生产技术,重点指出,拓展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应用范围,发展BIPV构件产品;支持铜铟镓硒薄膜电池生产工艺技术研发,特别是大规模柔性铜铟镓硒卷对卷连续生产工艺,提升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及时跟进高效率砷化镓及有机薄膜电池技术产业化进程。
2、电池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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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指南》中主要提到发展废旧铅蓄电池循环回收利用方面技术及其高性能铅酸电池制造技术、高比能量金属锂体系电池技术、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及设备技术、长寿命高比容量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镍钴铝酸锂的制备等。其中,镍钴铝酸锂材料(NCA)重点关注镍钴铝酸锂前驱体的制备技术包括两性元素铝与过渡金属镍钴的均匀共沉淀技术、镍钴铝酸锂前驱体合成的反应机理研究及镍钴铝酸锂前驱体制备设备研究,以及镍钴铝酸锂材料烧结工艺技术研究、镍钴铝酸锂材料的包覆改性技术研究。
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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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指南》中主要提到发展整车集成技术、电驱动系统技术、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能量存储系统技术、汽车节能技术等。其中,燃料电池重点关注高性能及高可靠性关键材料技术、低成本技术、耐久性技术、高可靠性供给系统技术;能量储存重点关注正负极、隔膜及电解液等关键材料技术;电池管理系统技术,集成及制造技术,性能测试和评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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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关注:四方股份(光伏薄膜发电产线研制)、南都电源(铅酸电池回收)、格林美(NCA正极材料)等潜在受益标的。

工信部公示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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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于11月30日公示了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涵盖电池、组建、硅锭、逆变器等产业环节,包括A股上市公司林洋电子、易事特,如表1所示。


部委印发《关于加快石墨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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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加快石墨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为“意见”),因石墨烯未来有望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该意见中也重点提到如下要点。
1、开展终端应用产品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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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和现代消费需要,瞄准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显示器件、智能休闲健身等领域,构建石墨烯制品示范应用推广链,促进石墨烯材料的研制生产、应用开发及性能评测等环节互动,提升性价比,示范推广利用石墨烯生产的储能材料、导电材料、导热材料、功能涂料、复合材料、光电子微电子材料以及环境治理与医疗诊疗用新材料。
2、不断开拓工业领域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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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围绕涂料、树脂、橡胶、电池材料等现有大宗产品性能提升,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领域所需新产品,引导石墨烯材料生产、应用产品生产企业和终端用户跨行业联合,利用石墨烯材料协同开发性能适用、成本合理的石墨烯应用产品,并根据终端应用需要持续提高石墨烯材料性价比,培育和扩大石墨烯产品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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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关注:中超控股(石墨烯电缆)、西藏城投(石墨烯电池材料)、格林美(石墨烯电池材料)等潜在受益标的。

工信部公示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二批示范企业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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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的通知》(工运行函[2015]337号)要求,工信部公示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二批示范企业,如表2所示。从这些企业所处行业看,我们认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覆盖范围正逐步扩大。

2建议关注

. 专业投资者请查阅报告原文获取盈利预测、评级等信息。智慧能源:拟购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资产,加码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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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年来战略性发展新业务,围绕主业适度转型。近期拟借并购福斯特新能源100%股权,切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并为开展储能业务奠定基础,完善产业链布局,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11月30日,公司公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有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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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购标的福斯特新能源已成功为众泰云100等车型供货。在圆柱形锂离子电池领域,福斯特新能源的产销规模位居国内最大、全球第三,正着力将下游应用领域从3C市场延伸至新能源汽车市场,已成功为长沙众泰汽车、恒玖电气、凯马汽车等新能源整车企业与合作商供货。我们预计,其动力电池组销量将于2016、2017年达到约3万套、5.5万套,超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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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商、工程总包等新业务发展良好。电缆甚至电工电气等产业在“互联网+”新生产力推动下,转移需求与新增需求将催生巨大市场,公司的“一网两平台”电子商务体系(电缆网、买卖宝、材料交易中心)将显著受益,加快发展。收购艾能电力、水木源华等资产后,公司在工程总包领域的布局渐趋完善,借助新老业务协同效应,发展前景向好。我们预计,艾能电力与水木源华的合计收入有望于2018年前后达到10亿元规模,有助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并对线缆等业务的发展起到一定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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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业务发展、增发并购进展或低预期;行业估值中枢或现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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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该公司基本面的更多介绍,请于本平台(iAnalyst)寻阅下文:



浙商·电气新能源 |智慧能源:拟购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资产,加码新业务(深度)(2015.12.9)



南都电源:储能商业化在即,锁定企业级削峰填谷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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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逐渐清晰,锁定企业级削峰填谷应用。公司定增项目拟投资5亿元,将在全国建设和管理390MWh的储能电站,通过夜间谷时充电储能、白天峰时放电供能,减少工商业用电企业使用峰电,为客户节约用电端的峰谷电费差价。支持公司布局该业务的基础包括:
1)公司的铅炭电池技术已趋于成熟,目前量产的铅炭电池的循环寿命可达到3000次,度电成本明显下降,铅炭电池储能已具备经济可行性;
2)我国目前工商业峰谷电价价差已经较大,如北京一般工商业用电峰谷价差已达到1元/kWh,上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价差已达到0.8元/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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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储能全产业链,探索服务及运维盈利模式。公司过去主要以销售储能电池为主,2016年将尝试从产品产销延伸到工程建设及运维服务的一体化业务模式,未来将通过云数据管理平台管理以储能电站组成的分布式能源网络,主要涉及储能电站的数据采集、继电控制、能量调度,实现储能电站的智能调度、远程监控及管理等。公司将通过在客户处投资建设储能电站,实现谷时充电储能、峰时放电供能以减少客户的峰时用电费用,按照实际减少的峰时用电费用的一定比例向客户收取能源管理服务收入;同时,利用云数据管理平台为自建储能电站的用户提供储能电站管理运行维护服务,获取储能电站管理运行维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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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峰谷价差存在变化的可能,铅价上涨储能成本升高,项目推进速度不达预期。
. 关于该公司基本面的更多介绍,请点击链接,阅读下文:



浙商·新能源研究 |南都电源:产品线齐全,扬帆“智慧储能”(2015.10.7)



旷达科技:光伏电站业务步入快速发展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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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做精面料、做大电力”为战略,已形成“面料+电力”双主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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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业务发展迅速,利好业绩成长。在光伏领域,公司定位明确,聚焦运营环节,通过“自建、合资建设、收购股权”等方式,快速扩张电站装机容量,以电力销售为主要盈利模式。公司于10月24日公告,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以自有资金分别出资500万元在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云南曲靖市陆良县、陕西渭南市临渭区三个地区设立三个电站项目公司,利好光伏电站业务可持续发展。截至2015年11月底,公司持有并网电站已达330MW,2016年底将冲刺1GW规模。公司于6月11日公告增发预案,拟以不低于14.99元/股的价格,定向增发不超过1.67亿股,募集不超过25亿元资金,投资建设共计270MW光伏电站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沈介良先生实际控制的“旷达创投”承诺认购不低于本次定增总额的15%,锁定3年。我们预计,2015~2017年,光伏电站发电收入对公司总收入的贡献,将从2014年的6.5%,逐步提升至18.9%、33.4%、43.1%。由于电站运营业务毛利率高达70%左右,其收入贡献提高,将利好公司业务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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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料业务稳健发展可期。汽车面料市场需求相对稳定,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较强,客户关系较为稳固,该业务稳健发展可期。我们保守预计,面料业务于未来2~3年将保持年均5%~10%的收入增速,目前每年可实现约1.5亿元净利润,为公司持续贡献稳定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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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延预期为公司增添股价催化剂。2015年11月6日,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100%控股的旷达控股拟与中欧盛世共同发起成立养老医疗产业并购基金,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旷达控股出资2.97亿元。标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被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市公司并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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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增发计划的实施进度或低预期;公司业务经营或不达预期;行业成长股估值中枢或现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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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该公司基本面的更多介绍,请点击链接,阅读下文:



浙商·新能源研究 |旷达科技:光伏电站业务步入快速发展通道(2015.10.7)



金智科技:定增方案落地,业务协同发展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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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前公布定增预案,拟以27.23元/股的价格向昌颐投资、龙尊投资、建信基金、金智集团定增不超过58,758,721股股票,募集不超过16亿元资金参与中金租的增资扩股事宜。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占中金租增资扩股后的股权比例为22.22%。待中金租整个增资计划完成后,公司拟占中金租增资扩股后股权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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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现有业务有望形成协同效应。公司始终致力于智慧城市、绿色能源的建设和发展,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新能源产业、智慧城市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融资租赁相结合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此次合作可以使在多个业务领域突破资金瓶颈,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获得业务发展的协同效应,从而实现盈利水平的跨越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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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显著。中金租自2013年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盈利水平稳步上升。2014年净利润达到3.07亿元,2015年1-6月净利润达到2.10亿元。按公司拟占中金租20%股权比例计算,预计2016年将为公司贡献净利润达8000万~1亿元,投资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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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智能电网建设或不达预期,智慧城市建设或不达预期,公司新能源项目或不达预期。入股中金租及非公开发行事宜方案未最终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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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该公司基本面的更多介绍,请点击链接,阅读下文:



浙商·电气新能源 |金智科技:双轮驱动,打造智能电网+智慧城市标杆企业(2015.10.28)



易事特:依托高端电源优势,着力拓展新能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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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产品转型新应用,锁定IDC蓝海市场。公司对UPS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重点推广大功率在线式UPS产品,锁定IDC高端市场,获取高附加值回报。未来公司将从产品供应向工程建设(EPC或BT)及运营服务方向拓展,如搭建成套的IDC配套基础设施,整套机柜包括UPS、冷热通道、精密空调、配电线路等,然后移交给IDC业主。同时,公司具有成熟的高压直流电源技术,其核心是DC-DC控制模块,具有绿色节能、占地面积小等优点,未来有望应用于IDC领域。另外,通过对电源控制技术的延伸拓展,公司具备了为轨道交通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保障方案的能力,目前已中标武广高铁、深圳地铁、杭州地铁及美国夏威夷地铁等多个国内外轨交项目,展现了其电源控制产品的高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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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业务高速增长,充电桩实现质的飞跃。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过去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83%,最新三季报显示收入17.77亿元,同比增长180%。其中,新能源发电正从EPC向运营模式过渡转型;充电桩成为新看点,前三季度实现收入7835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60万元实现了质的飞跃,预计全年可达1.2亿元,公司的直流充电桩产品主要依赖于已有的高压直流电源技术,在同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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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IDC市场需求下滑,系统集成业务不达预期,充电桩产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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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该公司基本面的更多介绍,请点击链接,阅读下文:

浙商·新能源研究 |易事特:立足电源控制,加码新能源业务(2015.11.11)



平高电气:拟借增发整合产业链、纵深开拓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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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交流特高压领域的龙头企业,拟借增发优化业务结构。公司于10月底公告,拟以不低于22.33元/股的价格,募资不超过49亿元,全资收购并增资上海天灵、平高威海、平高通用、国际工程,收购廊坊东芝50%股权,增资天津平高,建设印度工厂,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我们认为,此次增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提高盈利水平与市场竞争力,主要体现在:1)将增加中压开关业务与国际业务占比,有助优化业务结构;2)提升公司核心零部件供应能力,以及工程整体解决方案供货能力;3)减少关联交易,消除集团内同业竞争;4)缓解资金压力。

印度设厂,有助做大海外业务。公司于10月底公告,投资6.75亿元,设立“平高印度公司”,主营GIS产品。印度是全球重要的新兴经济体,电力基础建设的发展潜力很大。据此前中报披露,公司在印度签订的合同额已超过11亿元,具有较好的前期市场铺垫。我们认为,“印度制造”与前文提到的“国际工程”注入,将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有助公司顺应“一带一路”政策导向,做大海外业务。

风险提示:公司实际经营、增发进展或低预期;行业估值中枢或现波动。



以上主要内容源自浙商证券研究报告:

《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2015年12月报:关注电改推进与锂资源涨价》(20151207,分析师:郑丹丹,数据支持:徐智翔、洪绚)

部分文句有调整。更多内容,请阅报告原文,请多指教。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封面配图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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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电气新能源 | 一周重要公告(2015.9.14-18) (刊于2015.9.20)寻阅方法:直接点击链接;或关注本平台后,查阅于对应日期发布的历史消息。谢谢关注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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