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深圳团体标准《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导则》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11月5日下午在深圳成功举行了“深圳团体标准《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导则》专家评审会”。...





深圳团体标准《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导则》是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部门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由我会首席科学家、会长李林教授牵头,会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28研究所、第14研究所和第3研究所,中科院遥感工程技术应用研究中心、腾讯研究院、中兴通讯以及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多家企事业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在深入学习、理解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发展目标、理念和方法,在积极探索践行新型智慧城市“五大发展目标”和“六个一”核心建设要素的基础上,发扬深圳企业敢于创新的精神,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完成了编制深圳团体标准《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导则》。并经过征求专家们的意见修改整理后最终形成评审稿,于11月5日下午在深圳成功举行了“深圳团体标准《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导则》专家评审会”。




本次评审会邀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国家信息中心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工信部情报研究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安交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和企业家作为专家出席评审会。专家们对“深圳团体标准《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导则》能在党中央国务院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初期恰逢其时的编制出台,是深圳的创新和对国家的贡献,必将对我们国家发展新型智慧城市规划建设起到积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首席科学家,评审组副组长郑爱民研究员主持起草了本次评审会对《导则》的专家评审意见,受到专家们一致同意:

一、《导则》遵循新型智慧城市部级协调会相关精神,以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在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的实践经验、成功案例和先进技术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自下而上组织编制《导则》的方式具有创新性。对促进新型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二、《导则》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五大目标和“六个一”核心要素为指导,系统提出的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的顶层规划、专项规划、工程设计的阶段性和规划与设计之间相互衔接的规范和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文档结构清晰,格式规范。



专家们在座谈中普遍提出要求,希望《导则》要结合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项目先行先试创造经验,不断修订完善提高。



深圳团体标准《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导则》将会在11月15日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隆重发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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