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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宣城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年)》节选征求意见整治分区第一节 城市功能拓展区...







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宣城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年)》节选征求意见

整治分区


第一节 城市功能拓展区


一、区域范围

该区面积 195328.32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19.16%,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共涉及 27 个乡(镇、街道、茶场、林场、农场)、包括宣州区鳌峰街道、澄江街道、飞彩街道、济川街道、敬亭山街道、双桥街道、向阳街道、西林街道、金坝街道、古泉镇、沈村镇、文昌镇、杨柳镇、寒亭镇、五星乡、养贤乡、敬亭山茶场、夏渡林场部分地块,宁国市上海军天湖农场、天湖街道、河沥溪街道、汪溪街道、西津街道,郎溪县建平镇,泾县泾川镇,绩溪县华阳镇和旌德县旌阳镇。本区位于微丘平原地带,城镇工矿用地集中,是宣城市社会经济活动最为密集的中心区域,是未来城镇建设发展区。该区域耕地面积比例大、农业生产水平和工业化水平较高,由于本区域多为人类活动聚集区,长期的建设开发和工业生产,使原有的自然生态功能发生了改变。

二、整治方向及要求
以城乡建设用地整理为主。加强旧城区和工矿企业用地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完善基础、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加强节地建设,推广节地技术与模式,在充分挖潜现有建设用地潜力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步推进城镇低效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土地价值。
第二节 北部圩区
一、区域范围
该区面积 167634.98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16.44%,分布在宣州区和郎溪县,共涉及 17 个乡(镇、茶场、林场、劳教所),包括宣州的水阳镇、洪林镇、狸桥镇、孙埠镇、朱桥乡、敬亭山茶场、区属高立洪林场、区属麻姑山林场、区属青隐山林场、南湖劳教所和郎溪县毕桥镇、飞鲤镇、梅渚镇、十字镇、涛城镇、新发镇、凌笪乡。该区以圩区为主,区内有水阳、狸桥等中心城镇以及郎溪经济开发区、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宣州狸桥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分布相对集中,工业化水平相对较高,耕地面积比例较大,农业生产基础好。

二、整治方向及要求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发挥耕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创汇农业;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盘活存量用地,加大园区内部整理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按照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
第三节 中部丘陵区
一、区域范围
该区面积 274249.60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26.90%,分布在宣州区、宁国市、郎溪县和泾县境内,共 23 个乡(镇、街道)、省属宝丰劳教所和夏渡林场,包括宣州区水东镇、新田镇、周王镇、宣城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年)28黄渡乡、省属宝丰劳教所、夏渡林场,宁国市南山街道、竹峰街道、港口镇、梅林镇、宁墩镇、仙霞镇、中溪镇、青龙乡、云梯畲族乡,郎溪县姚村乡,泾县蔡村镇、丁家桥镇、黄村镇、桃花潭镇、云岭镇、琴溪镇、昌桥乡。该区处于低山丘陵地带,青龙湾生态旅游区、观天下景区、桃花潭景区等著名景点均座落于区内,区内自然条件优越,旅游资源丰富,森林生态系统完整,具有良好的、重要的生态功能价值,对发展宣城旅游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对维持宣城市生态支持系统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整治方向及要求
以土地综合整治为主。坚持土地资源保护性开发,在不影响生态修复功能的前提下,进行荒草地和滩涂等土地后备资源开发;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通过修建和完善灌排系统,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水阳江、青弋江等重要江河及大中型水库周边地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力度;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美丽乡村为平台,调整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完善区内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体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第四节 南部中低山水源涵养生态区
一、区域范围
该区面积 382432.10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37.51%,分布在宣州区、宁国市、泾县、绩溪县和旌德县境内,共 29 个乡(镇),包括宣州区溪口镇,宁国市胡乐镇、甲路镇、霞西镇、方塘乡、南极宣城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年)29乡、万家乡,泾县榔桥镇、茂林镇、汀溪乡,绩溪县板桥头乡、荆州乡、家朋乡、伏岭镇、金沙镇、临溪镇、上庄镇、扬溪镇、瀛洲镇、长安镇和旌德县云乐乡、白地镇、版书镇、蔡家桥镇、庙首镇、三溪镇、孙村镇、兴隆镇、俞村镇。该区地貌以山地为主,以山地自然景观为主要特征,属宣城主要水源涵养区,也是水资源丰富和水能开发利用的重要区域,是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生态支撑。

二、整治方向及要求
以修复和保护生态为主。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与环境恢复工作,对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实施生态移民;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合理划定生态红线;加强水源涵养,划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
100%;适当开展农用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结合汤村水库等骨干水利工程优化农田水利设施,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加强散乱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减少人为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整治中禁止开发 25 度以上坡耕地,开展以水土保持、涵养水源为目的的退耕还林还草、植被培育工作,稳定深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筑牢皖南山区森林生态安全屏障。

整治任务安排


第二节 规范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实施村庄闲置低效用地整理
按照节约用地、改善民生、因地制宜的要求,以“空心村”和“危旧房”整治改造为重点,积极引导农民集中建房,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依据规划和标准,推进农民宅基地整理,优化村庄宣城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年)34建设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尽可能与周边耕地集中连片,推进村庄内废弃、闲置建设用地治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同时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合理确定村庄扩展边界,逐步缩并分散、零星村落,加强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民集中居住。退出村庄应优先复垦为耕地,依据规划和标准加强复垦耕地质量建设,建成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腾退的村庄建设用地,要优先满足新村建设和乡村二三产业发展要求,节余的建设用地,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调剂,指标收益全部返还用于村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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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城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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