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工资、休假、辞职、离职争议咋解决?这就告诉你!

 



此刻正在工作的你,看看“左邻右舍”
是不是一水的90后!
小编可以轻松活泼严肃谨慎的说:


“70、80、90围绕在我的前后左右。”
无论是开始计划退休的70后,
还是感慨青春的80后,
亦或是带着独有文化个性的90后,
同坐在一个办公室越来越普遍!
但,在工作中需要面对的问题确是大同小异,那就是:
劳动争议
很多小伙伴们因为工资、休假、辞职、离职等跟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怎么解决?找谁解决?

明年1月1日起,《沈阳市劳动争议调解条例》实施,遇到上面那些“麻烦”可以调解解决啦……

看看下面这些劳动纠纷你遇到过没?

小编给你叨咕叨咕划划重点!






1、因确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职、辞退、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如遇到上面任何一种纠纷,
该如何解决,你知道吗?
可别弄错顺序,不然耽误的不止时间,








既然2017年1月1日起,

《沈阳市劳动争议调解条例》将实施,

关于调解组织,调解程序,调解协议……

你得做到心中有数!


劳动争议调解


到哪里调解?

1、企业拉灵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申请条件

调解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

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不经过调解直接申请仲裁

申请时效

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结案

申请程序

经调解达成协议,应制作成协议书

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法律效力

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

小编提醒:


虽然劳动争议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为了给人才创造好的工作氛围
咱沈阳政府也是顶顶上心滴!
在衣食住行甚至有可能遇到的劳动争议
咱大沈阳都替你想到了!
还有啥理由不留在大沈阳,不爱大沈阳呢?

编辑:刘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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