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住建部点名痛批为“害群之马” 济南这家公司面临清除危机

 

中建置业被推到风口浪尖,成为业内业外的热议话题。...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承建西客站安置一区11-2地块(二期)工程
中房报记者 贾俊杰 济南报道

2016年10月11日,山东中建西城楷悦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建置业)因开发的中建锦绣城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情况下进行认筹活动,违反相关规定,被济南市城建委查处通报,并责令其退还1000万元认筹金。之后,又遭住建部点名痛批为“害群之马”,而面临被清出房地产市场的风险。至此,中建置业被推到风口浪尖,成为业内业外的热议话题。
中建锦绣城违规销售被处罚

作为山东省会城市济南市,坊间对购买房产一直流行“买东不买西,买南不买北”的不成文俗约。对此的解读有经济、环境、风水等说法,但不管如何,济南东部和南部确实比西部和北部的房产价格高出很多,目前,东部均价约13000元/平方米,西部均价约在9800元/平方米。

随着济南市区西部硬件基础设施的即速发展,原来的不毛之地也成为房地产开发竞相抢拍“香饽饽”,特别是2009年7月济南西站(高铁)开建,至2011年7月运营后,加之济南西站在建设时预留了地铁1号线和地铁6号线的规划。建设济南西站及配套设施,济南市区范围内,需要拆迁40万平方米,其中西客站就占了26万平方米。

虽然济南西站远距济南市中心8.5公里,城际交通的开通,对带动整个济南市区西部快速发展至关重要。房地产紧随跟进也很正常,目前,绿地、恒大、中建、万科等房地产名企均已在此入驻开发。

济南市城建委网站登记信息
据济南市城建委登记资料显示,山东中建西城楷悦置业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济南西城投资集团合资成立的山东中建西城投资有限公司的独资企业,公司注册于2011年11月,住址济南市槐荫区腊山北路北首荣祥商务楼6楼,用于开发位于济南市西客站片区安置一区南侧12-2,11-2,10-2地块工程,即中建·锦绣城住宅区。

中建置业·锦绣城,该住宅区位于西客站齐鲁大道与兴福寺路的交汇处,项目总占地约700亩,总建筑面积将近150平方米;其中,商建用地面积为100余亩,住宅面积500多亩。项目含建大型购物中心、甲级写字楼群、超五星级酒店、高档商务公寓、住宅、小学等多种业态组成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分为三期开发,一共由37楼座组成,建成之后将是6800余户的大型社区;也是西客站片区核心区内最大的城市综合体开发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实地采访调查发现,其登记地址为槐荫区腊山北路北首荣祥商务楼6楼,事实上并没有中建置业公司。据荣祥商务楼门卫介绍,在荣祥商务楼根本没有中建置业公司这个公司,也没听说过这个公司,具体什么时间搬迁?搬迁哪里了?并不清楚。



济南市城建委网站截图
另获悉,2016年10月10日,济南市城建委网站发布《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山东中建西城楷悦置业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行为处理意见的通报》指出:“山东中建西城楷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建锦绣城11-2地块17号楼,位于齐州路以东、兴福寺路以北,规划面积29527.4平方米,共264套。该楼座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28日进行与电商合作的认筹活动,收取500余人认筹金,共1000万元。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扰乱了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经研究决定,责令山东中建西城楷悦置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认筹金,将此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体系,并将其违规行为移交市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截图
根据济南市城建委通报中“将中建置业违规行为移交市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将其违规行为移交市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于是,2016年12月13日,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济城执处字[2016]第83号),对“山东中建西城楷悦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违法预售中建锦绣城11-2地块(二期)17号楼案”,认为中建置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进行商品房预售,依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山东中建西城楷悦置业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

据业主李先生反映:“中建置业是去年9月17号通过网上认购活动,缴纳了认筹费5000元,9月28号开盘,一开始并没有公布价格,当时开盘现场有几百人,开发商给出的考虑时间只有半分钟,他们是又缴纳定金后,才知道所买房屋的价格,预售证是9月30号才下来的,在这期间,所有参加认筹购房者并不知道预售证存不存在的问题。”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承建西客站安置一区11-2地块(二期)工程
另据济南市建委网站也确认,中建锦绣城11-2地块(二期)17号楼的确是9月30号核准到的预售许可,销售住宅为264套,储藏室为132套。

至案发,被济南市相关部门对此予以通告处罚。但该事件并没到此结束,2016年12月30日,住建部在公布了21家违规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其中,中建置业公司榜单有名,21家违规房企主要涉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谣言、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同时强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住房市场监管,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要将“害群之马”依法清出市场,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由于中建置业住址不明,其电话无人接听,因此对上述问题处理结果,究竟是否落实到位,无法进一步核实。

槐荫区城建分局接受采访时表示,执法主体和具有执法权的是济南市城建委,槐荫区城建分局一没有执法权,二不是执法主体,对中建置业如何处理,最后是否落实并不清楚。

济南市城建委法规处相关负责人称,对中建置业落实处理结果没有掌控,也不愿过多发表意见。
中建置业问题频发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调查时发现,中建置业不但违规售房被处理,其在施工建设中建锦绣城期间,因污染环境而被处罚。

槐荫区环保局网站截图
2016年6月16日,济南市槐荫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济槐环罚字[2016]第031号)认定,中建置业承建的位于青岛路以南,齐州路以东的济南市西客站安置一区11-2地块建设项目,自2014年9月开工建设以来,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大面积裸土,建筑物料及渣土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处以罚款3万元整。

污染环境受到处罚理所当然,保护环境于国于民都受益,“绿色生态住宅”要从建设抓起,不能成为空话。

环境要保护,质量也同样要保证,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能有点滴瑕疵。调查中发现中建置业开发的部分楼盘,存有质量瑕疵。

1月8日,中房报记者就在中建锦绣城现场采访时看到,锦绣城15号楼外墙,凌空悬吊的架板上有两个施工人员、施工用具和施工材料,工人在忙碌修复脱落的墙壁保温层。



中建锦绣城15号楼悬吊架板上公认正在修复外墙作业
据中建锦绣城一商户介绍,15号楼是去年10月底交付的房子,也就刚过1个月后的12月6日,外墙皮突然大面积脱落,据当时开发商解释说风太大吹裂后脱落的。简直不可思议,如果楼房外墙皮经不得风吹雨淋,这样的楼房质量还有保证吗?再说,住宅楼房经过3年、5年或8年、10年,出现墙皮脱落也能说过去,对刚刚交付的新房子就开始掉皮,明显不符合常理。如果质量有保证,到楼房报废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这次外墙脱落,多亏没有砸伤人,不然事情就更大了。

15号楼除在修复这块之外,还能看到有数十处已修复的痕迹;另外6号等楼房也有多处“补丁”墙,中建置业所建楼盘质量问题,确实令业主忧虑也不是没有道理。

那么,外墙保温层为何会大面积自然脱落呢?

据业内权威人士表示,外墙保温层大面积脱落,不外乎使用材料的质量问题、施工过程不注意等原因,外墙保温板材容易出现移位、空鼓、脱落,浆体保温层存在空鼓和脱落。外墙装饰构件固定不牢、移位,形成推拉作用,使保温层局部空鼓、产生裂纹后长期渗水,最终导致保温层脱落。如果墙面抗压措施不当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保温板表面荷载过大,或对负风压抵抗措施采用不合理,如沿海地区或高层建筑外墙采用非钉粘结合的粘结方式,极易使保温板块被风压破坏而空鼓脱落。

外墙保温抹面层由抹面砂浆和增强网组成,抹面砂浆分为底层砂浆和面层砂浆。抹面砂浆又称抗裂砂浆或防裂砂浆,对整个外保温系统起着关键作用,为外保温板建造一道可靠的加强保护层。开裂的抹面层无法解决外保温的保温、隔热、抗风压、防火、耐冻融、防水、耐候、阻燃、透气、开裂等问题。外墙外保温系统在施工时对施工气候环境有要求,温度过低或雨雪天气,聚合物砂浆会出现冻融破坏,强度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易导致保温系统脱落。究竟新建楼房出现外墙保温层大面积脱落,还需要权威部门进行鉴定才能定论,最后排除安全隐患后,重新做保温层。

王杰律师认为,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相关规定,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可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如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则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归单位所有,则由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建筑物是商品房,则应由小区物业部门承担责任。因为外墙面是小区的公共部分,物业部门对公共部分应有维修和管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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