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知识(第10期)

 

本期主题:专利侵权判定(四)1、什么是现有技术抗辩原则?根据新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

本期主题:专利侵权判定(四)



1、什么是现有技术抗辩原则?根据新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2、为什么提出现有技术抗辩原则?自由公知技术因不属于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任何人都不能获得专利权。即使被授予专利权,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但在具体的专利侵权案件中,如果被告认为原告的专利权无效,其只能向专利复审委提出申请,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后,法院才可以判决被告不构成侵权。

为防止恶意利用现有技术申请专利以阻碍现有技术的实施,帮助现有技术实施人及时从专利侵权纠纷中摆脱出来,我国新修订的《专利法》增加了上述第六十二条规定。

3、哪些情况下被控侵权物属于现有技术?根据司法解释,被诉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全部技术特征,与一项现有技术方案中的相应技术特征相同或者无实质性差异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人实施的技术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现有技术。

被诉侵权设计与一个现有设计相同或者无实质性差异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人实施的设计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现有设计。

4、哪些现有技术可用以抗辩?能够用于抗辩的现有技术是指涉案专利申请日(有优先权日的指优先权日)以前的现有技术,包括他人享有专利权的现有技术。

5、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现有技术抗辩是否成立的关键是在于被控侵权人所使用的技术是否明显地是属于现有技术,而与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的技术方案与专利技术方案相比是构成相同侵权还是等同侵权无关。

6、现有技术抗辩的判定规则是什么?以被控侵权人实施的技术相对于对比的现有技术无新颖性和明显无创造性为标准,并且在评价被控侵权人实施的技术相对于对比现有技术是否明显无创造性时,对比文献应限于一份对比文献,当然可以结合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技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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