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爪的白描境界

 

女人,好象没几个挡得了凤爪的诱惑。...



女人,好象没几个挡得了凤爪的诱惑。

多年前,三元商场还叫三元商场的时候,有一个卤菜窗口。常常,我下了班,绕一大圈过去,专为买凤爪,以至于后来那个比较娇巧的妇人都认识了我,看见我,就知道挑细小的凤爪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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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与男人在吃上的最大差别——就我观察到的——在于女人喜欢自找麻烦,专挑那巴在骨头上的肉吃,越细小啃得越带劲,若要吃那肥嘟嘟的凤爪,不如去吃猪手。男人,大都连吃虾都烦吐壳。我家的男人,跟着我吃了十几年鸡了,凤爪,脖子,从没碰过。

三元商场的凤爪好到什么地步?入味。恰好。说入味,是一点点鸡的腥味都无,却并不全是靠辣来掩盖,仍吃到那鸡的胶原纤维的香。恰好,是皮相漂亮,扬州话说“滴光水滑”,而且,不咸不过分鲜。吃完了,不用拼命喝水。

东关街头的骨里香的凤爪就有点咸,吃不消。

后来,卖凤爪的变成郑氏熟食,又转到十六粮店名下,凤爪的销路想必相当不错,小山似的乱堆在玻璃橱窗里,托盘都放不下。然而,尽是些呆大的,而且,多数似可怜受过笳刑的“小白菜”的手,损皮露骨的,有碍观瞻。

四川园卤菜店在扬州一向有市场,它家的凤爪分两种,五香和麻辣,一度是我的零食之选。近年红珠鸡的扩张速度有点惊人,我很高兴楼下的菜场上新开了家分店,可以随时满足我与凤爪的亲密接触。



然而,然而,我邂逅了凤爪的白描境界,并且,很快地,学会了自制那一道风味小餐。

相比卤凤爪红烧凤爪的红油酱彩,泡椒凤爪的清纯令人不忍无动于衷——它没有一点点可见的油花,保持着玉手的白嫩,带着点儿泡椒的山间芬芳——就好象,就好象温泉水滑洗过后,杨贵妃伸出的纤纤指。

从此,我完了,我的零食,又多了一个长肉的了。

泡一些凤爪出来,放在冰箱里吃个两天六顿,左手凤爪,右手鼠标,然后,连呼过瘾,引得儿子咋舌——鸡爪有什么好吃的?

——吃手补手,你不见老妈的手越来越像凤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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