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要杀韩信,说到底就是为了这个……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发生在韩信身上的事,在现实中每天都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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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孝王(公元前897-前888年)在位期间,有一个叫做非子的人很善于养马,得到了周孝王的赏识,赐姓嬴,封在秦地。这是秦国创业伊始的资本,方圆不足五十里。

经过八百多年的苦心经营,秦终于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牛逼的企划总监——商鞅,商鞅的方案归结到底就是四化:土地私有化、军事化、统一化、业绩化(军功至上),经过多年强有力的执行这个策划方案,秦终于兼并其他六家公司并成功上市,注册了“皇帝”这个商标。

秦始皇:看我棒棒哒


秦始皇作为秦的第一任CEO,自称为朕,掌握了大秦公司百分之百的股份。嬴政的设想是大秦公司能够历经万世,自己的后代就叫二世三世乃至很多世,所以又把自己叫做始皇帝。百分之百的持股权,觉得自己棒棒哒,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想怎样就怎样。导致其他人就生出了很多的非分之想:既然你秦能够一家独大,我为什么不能够取而代之?

其中有三个人叫的比较嚣张。

一个农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一个混子:嗟乎,大丈夫当如是也!

一个痞子:彼可取而代之也!

大家知道,农民叫陈胜,因为守边防的问题,被弄成了无产阶级,还有掉脑袋的危险,不得已投身到瓜分大秦公司股权的战斗中。混子是刘邦,痞子是项羽,这俩人本来就有这个打算。秦始皇挂了之后,他的第十八个儿子胡亥怕其他的二十多个兄弟姐妹争夺、瓜分公司的控股权,就联合赵高、李斯将他们全杀掉,自己继承了公司的所有股权,成了CEO第二。但是胡亥实在不是当CEO的料,没干满三年公司就被他搞的乱七八糟,纷争四起。

2

前面说了,大秦公司倒闭之后,有很多人组队刷大秦这个公司的副本。实力最强的当属项羽和刘邦。本来二人是合伙人的,后来俩人都想吃掉对方手中的股权,你来我往斗的是不亦乐乎。这场股权大战后来以刘邦一方胜利而宣告结束。



刘邦的创业团队有三个核心成员:萧何,韩信和张良。

这三个人也是他的创业合伙人。萧何当时加入刘邦团队的时候,职位其实是比刘邦还要高出两级的,但他却心甘情愿做刘邦的后勤部长和人力资源总监,为刘邦在前线作战源源不断地输送粮草兵员等补给,保障了刘邦团队始终拥有旺盛的战斗力。

张良呢,这个人就比较厉害了,他出身较好,祖先五代在韩国担任高管,后来成了恐怖分子,策划了刺杀秦始皇的博浪沙行动——以失败告终,为了躲避追查四处逃亡,逃到下邳时,遭遇了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情,有些玄幻,得到了黄石公的《太公兵法》,从此就成了资深策划人,在刘邦进军关中的时候加入合伙人团队。

韩信,非著名屌丝,资深蹭饭人。年轻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大保健,额,这该死的输入法,大宝剑;每天背着个大宝剑四处装逼。后来被一个屠户按在地上玩了一把江南style。
韩信先是在项羽手下做保安,看大门,后来觉得这份工作没出息,毕竟那时候没有北大保安这个岗位!就跑到了刘邦那里。这次直接给丢到仓库当管理员了,后来因为连坐要被处斩,轮到他的时候,韩信大喊一句:看这里看这里这里这里这里~~这里有红花呀这里有绿草,还有一个会打仗的大将军……躲过了死刑。但是仍然没有如刘大哥的眼。后来不打报告离职,萧何上演了一出“天上云追月,地下风吹柳,我追韩信到村口”的大戏才将他追回来。
萧何月下追韩信


除了这几个人,刘邦团队还有英布,彭越,臧荼,以及信。这些人在刘邦创立大汉基业的过程中都做出过很大的贡献,被称为刘邦的兄弟合伙人也不为过。大汉公司成立初期,这些有功之人也分得了公司的福利:全被封为异姓诸侯王。但是后来还是被刘邦找了借口一个一个给踢出局: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燕王臧荼、韩王信都被诛杀;张良见势头不对,自己放弃股权,得以善终;萧何呢舍不得那点股权,只能夹起尾巴做人,“自毁其名”以逃避被杀的命运,后来也就分点红利过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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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秦公司倒闭,杜牧有两句话就说的很好嘛。第一句:“秦爱纷奢,人亦念其家。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第二句:“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公司是你一个的不错,但是能不能不要这样为所欲为;自己吃饱喝足之后还要考虑一下我们这些人,要知道你那奢侈浪费的资本也是我们贡献的!杜牧是想说,如果大秦公司建立一个良好的股权激励制度,拿出点money稍微关爱一下旧时六国那些为大秦公司统一贡献力量的贵族,那么大秦公司递三世至万世而为CEO的情况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公司控制权要素表
这说明了在企业初创期进行股权设计很有必要,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人制度才是让企业长远发展的打击,一股独大、个人独资、股东中亲上加亲的机制从风险控制和收益角度考虑都会有很大的弊端,最后导致股权失控的可能也是很大,比如大秦。

再来看刘邦团队,这是一个典型的“兄弟式合伙、仇人式散伙”的案例。刘邦刘大哥在创业合伙人的选定上没有很好综合考量合伙人的创业心态、创业坚持和创业能力,也没有建立合伙人进入和退出机制,才会导致后来的合伙人出现身份错位(职业经理人身份与创始人荣誉)、权利错位(职业经理人与控制权)、利益错位(所有人不经营,经营人不所有)的情况。
作为创业期的秦王、刘邦们,你是否在股权上也有类似的问题呢?如果有,还等什么?加入我们!“这是一个最好的创业时代,也是一个最混乱的投资时代”,手握“股权干货”,让企业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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