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期】关于开展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中心):

为进一步激励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并及时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经验,现将2016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符合教育教学的特点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在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创业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符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在推进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加强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产教深度融合、优质资源共享、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评选条件

1.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创新和突破,符合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对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重要影响。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并取得明显实效。

3.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并已产生积极影响。

三、成果申报和评审程序

1.成果可以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的名义申报。集体(课题组)申报的成果完成人不超过5人。成果完成人应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原则上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

2.各单位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择优推荐,各教学单位最多推荐2项。

3.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无记名投票产生获奖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各单位应将获奖情况记入主要完成人的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教学成果奖须提交下列材料:

1.《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1)一份。

2.《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

3.《教学成果报告》一份。

4.具体教学成果(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学课件、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教材、论文、著作等)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评价意见等一份(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二)报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准备材料,确保成果材料的真实性,成果推荐的公平公正。申报材料须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两面分别粘贴《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

2.请各单位于2016年11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将《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和《教学成果概述》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苏镜萍

联系电话:88210576

邮    箱:3080738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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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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