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2 民生】“土地证续期需缴数十万出让金”?!石家庄有没有老旧小区你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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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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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条消息在网上引起了热烈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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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报道称温州有一批20年产权的房子,将陆续到期。这部分房子的房主发现,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新闻解读
事实上,温州出现20年使用权住宅的情况,有其特殊性。全国大范围出让的40年以上的商住用地和70年产权的纯住宅用地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末,使用年限到期问题近期不会集中出现。

而关于房子的产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而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子只要不塌,永远是你的。但是房子所在的土地,国家只给你使用70

那么,问题来了:到时候,国家要收回土地使用权,那土地上的房子,怎么办呢?(假设我们的房子,真的能住70年)





概括一下
要么交钱续期
要么国家收回给你补偿
那么,最关键问题来了:怎么续期?续期费用多少?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过“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目前国家还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但是请注意,政府从来没说过免费续期。而《土地法》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

新闻进展
对于这条新闻,有记者向温州市国土局求证核实,温州市国土局表示,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近期媒体报道“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是对信息的误读。

温州市国土局称,温州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基层国土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不能办理相关续期手续,给群众带来不便。对此,温州市国土局高度重视,已着手研究相关方案,近期将报上级研究决定,妥善化解这类问题。

由于温州目前面临的问题,在全国可能也属先例。温州这次的决定,对其他城市来说,可能就是一座风向标……

尽管温州出现的“到期房”总体量不大,但也关系到几百户家庭的切身利益,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妥善解决。长远看,量大面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会在几十年后集中出现。如果不未雨绸缪、提前进行顶层设计,有可能引发房主的不安。因此,用法律手段解决好这个问题越来越迫切了。

>>>>链接

那么,石家庄有哪些老旧小区呢?

去年4月21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消息,石家庄市确定在年内完成200个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当时发布的这些小区明细表如下:(点击可看大图)





不过,这些表里包含的部分老旧小区,只是当时要改造的小区。而且有的小区只能算旧不能算老,因为其中部分小区的建成年代甚至在2000年以后。那么哪些房子确实岁数不小了呢。记者随机搜索了一些,请看……
石家庄部分老小区小区名称年份地址平安小区1985年桥西区 平安南大街交建胜路东元北小区1979年平安南大街与槐中路交口西行500米路南棉五小区1992年建设北大街和平路交口棉一宿舍1985年和平路与建设大街交口红旗小区1988年红旗大街与工农路交叉口东南角义堂小区1987年 建设北大街与胜利街交口青园小区1988年青园街和东岗路交叉口
(本文个别数据来自房产网站,如有不尽准确之处,欢迎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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