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实施公司债违约风险指引 加强公司债风险防控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于3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加强对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的防范应对,督促引导受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于3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加强对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的防范应对,督促引导受托管理人做好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近日批复同意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

据悉,《处置指引》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为制定依据,共五章二十七条。其中,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受托管理人开展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二章应急管理机制,规定了受托管理人应当制定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应急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

第三章预计违约处置,规定了发行人发生预计违约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开展的工作。

第四章实质违约处置,规定了发行人发生实质违约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开展的工作。

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指引的发布和解释等。

根据《处置指引》,“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是指发行人偿还公司债券本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预计违约”),或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还公司债券本息(即“实质违约”)。中证协对受托管理人开展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工作实施自律管理。

《处置指引》要求受托管理人建立风险事件预警监测机制,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预计违约或实质违约情形的,受托管理人须及时响应,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受托管理人应急处置预案。

邓舸表示,《处置指引》发布之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要求,尽快建立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应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下一步,证监会及证券业协会将依法依规,全面加强公司债券市场风险防控和应对体系建设,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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