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政策再次释放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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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5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会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和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70个大中城市中,绝大多数城市房价出现明显上涨,一线、二线城市房价更是涨幅加速。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



具体怎么补贴呢?我国住房保障有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

此前多以实物保障为主,也就是受补贴者所有的住房支出都是由政府来承担,他只需要将自己的物品搬入相应的房屋即可。以后随着住房供求关系缓和以及住房租赁市场的一定发展,开始向货币补贴转变。

货币补贴是国外住房保障的主流,政府不参与配租,直接把钱发到受补贴人,也就是“不补砖头补人头”。这样既提高了资金利用率,而且与需要筹集大量建设资金的实物配租模式相比,货币化补贴模式政府仅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租赁补贴,相同资金所产生的保障覆盖面可以极大地增加,针对性地减轻租户的负担。



同时针对目前我国房屋租赁方面立法薄弱,不少城市租赁市场秩序混乱。此次会议提出将强化管理,推行统一的房屋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不仅有助于规范租赁市场,保护各类租赁主体的合法权益,将各类交易纳入到监管中。

这样的利好政策,我们不难看出,鼓励个人出租自住房,保障各类租赁主体的合法权益,必将引爆房屋租赁市场,而其背后,实际上是鼓励住房投资行为,这对于后续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行为有积极引导作用。与此同时,允许商业用房改变为租赁用房,也是一个重要创新举措,对于商业用房销售也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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