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减免房租!莆田出手了!

 

莆田广播电视台,公众号:ptgbdst,更多精彩随时看、随地看、随心看!...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减免企业房租和做好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和,做好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闽财资函〔2020〕1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20〕3号)精神,做好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房租减免工作

(一)疫情期间,对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房租给予免收,其他行业房租减半。承租户为个体工商户的,鼓励产权单位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免租期原则上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

(二)市直单位(含所属企业,下同)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房租减免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减免工作依法依规、程序到位,内控严格、及时高效。

(三)承租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减免租金的,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产权单位提出申请,产权单位应与承租户,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二、做好疫情防控资产管理,工作

(一)简化配置程序。疫情防控期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急配置救治器械、医药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资产,可简化资产配置审批程序,在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快速高效配置。

(二)统筹调配使用。疫情防控期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捐赠疫情防控资产,按照审批权限需报市财政局,审批的,可按主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待疫情结束后统一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完善内部管理。市直主管部门要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疫情,防控资产登记台账,完善疫情防控资产的验收、保管、领用、报损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流向可查,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加强资产管理部门与,采购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部门,的协调对接,按规定入账。

(四)规范资产处置。疫情结束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应回收可,重复使用的疫情防控资产,由市直主管部门按权限,统筹调剂使用、公开拍卖或捐赠;报废、报损的疫情防控资产,按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审批或备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

市直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压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租,减免和防控资产保障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出现借机随意扩大,减免范围、输送不当利益等行为,严禁“搭便车”购置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和浪费。市直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疫情防控期间房租减免,和防控资产管理的督导检查,杜绝工作过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推诿扯皮,对于违规违纪违法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莆田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5日




更多资讯

  • 快讯!刚刚,莆田最新公布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逗留过,的村庄或小区!
  • 福建省2020年1月高中学考成绩,今天上午公布!
  • 城厢交警:交通违法处理部分业务需预约办理
  • 刘德华演唱《我知道》,大量福建支援湖北医疗队镜头令人动容
  • 最新!莆田新增确诊病例1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来源:莆田市财政局

编辑:吴婷婷

点个在看!


    关注 莆田广播电视台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

疫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