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2 关注】石家庄楼市再出监管新政!房价会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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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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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石家庄再出新政!
“一套一标““一房一价”
将逐步落实!


11月24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市住建局和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和明码标价审核监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必须向市发改委申报商品房销售价格,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执行“一房一价”, 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商品房销售要明码标价

  • 《通知》要求,在市城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的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及《河北省〈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 实施细则的规定 》,实行明码标价。
  • 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必须向市发展和改革委(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商品房销售价格,其标价方式、标价内容必须经市发展和改革委(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监制。
  •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持市发展和改革委(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核回执,到市住建部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并进行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凡违规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一套一标”“一房一价”

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内容及方式也做了明确规定:

新建商品房明码标价内容应包括全部销售房源和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商品房销售的标价形式和标价内容必须经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监制;商品房经营者应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或者张贴价目表,明确标示相关内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手册的形式,明确标示相关内容。

●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和价格手册。

●也可同时采用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方式明码标价。

●商品房明码标价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

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电话12358。

此外,对于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时应该提供的资料也做出了详细约定: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申报价格成本测算表。

售价如突破原申报价格须重新申报

在申报时间上则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经营者,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办理申报手续。销售价格如有突破原申报价格的,必须提前15天到价格主管部门重新申报。重新申报时只须填报《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新闻多一点

11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称有知情人士透露,在11月初高层关于房地产的会议上,继续明确提出对房地产进行宏观调控,各地要丢掉幻想,不能松动,要继续严控,端正态度。

决策层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重点意见之一,就是要控制16个重点城市及4个房价增长较快城市的房价。

其中,4个房价增长较快的城市为石家庄、南昌、长沙、青岛。

(来源:凤凰财经综合)



房子啊,想说爱你不容易。希望接二连三的调控能够让房价回归理性。同意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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