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事件后,你还会再捐钱吗?

 

助人,何乐而不为?...


文 | kris
· 主播 | 杨枪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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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的内心会充满深切、纯净、极致的幸福感呢?绝不是私利私欲获得满足的那一刻,而是利他行为开花结果的时刻。我想许多人会同意这个观点吧。而且贤明的人会发现,为他人尽心尽力的行为,不只是对他人有利,最后福报回到自己身上,对自己同样有利。

——《活法》

各位书友,周四早安!

稻盛和夫在不遗余力的推崇“劳动最光荣”之外,同样有一个关键词不止一次在《活法》中出现,那就是“利他”。所谓利他,在佛教中就是“与人为善”的慈悲心,在基督教就是爱,再朴实一点就是“为世人、为社会尽力”。那么,这种看起来可能会对自己有所消耗的利他行为,到底会给我们带来些什么呢?也就是为什么助人会乐呢?

各今天我们继续共读《活法》,建议阅读第四章 P143-P160,并在阅读中思考两个问题:

1、为什么商人总被描述为“利欲熏心”?

2、为什么那些有钱人都爱做公益?

为什么商人总被描述为“利欲熏心”?
关于助人为乐的事情,我们先放下不提。既然稻盛和夫是这个商业时代的先驱,那么我们先来聊聊关于商人的事情。

追溯中国古代,等级制度森严,不同的职业地位截然不同且极为悬殊,简单的可以划分为士工农商,也就是说,现在被我们推崇的马云、柳传志、雷军,这些被巨大光环笼罩的大商人,换作以前,可能是一批最被瞧不起的商贩。

为什么古代对于商人如此贬低呢?

一方面,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因为在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建立了一套帝王封神统治黎明百姓的体系,百姓深信不疑,俯首称臣,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但是商人们因为流转货物,积聚了巨大财富,甚至富可敌国。这对于统治阶级来说,封神体系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另一方面,商人确实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所谓私利存在。我们不排除那些大商大富拥有利他的意志和行为,但因为商贩毕竟太多,小商小贩更是多如牛毛,于是“利欲熏心”似乎成了商人们的代名词,社会地位自然受到了约束。



现代商业社会则完全不同。

以前的商业更多的是贸易,把茶叶从南方卖到北方,把丝绸从中国卖到外国,这些货物流转获得了价格差异的利润补给,但却仅仅只是地区差异引起,并未真正创造产品和价值。

现代商业则不同,每个成功的企业,都源自于其生产的产品有价值。

乔布斯的苹果,雷军的小米,他们赚的不是那些货物流通的钱,而是实实在在从无到有,从0到1,创造出了有价值的东西。

而他们赚得盆满钵满,就会有人仇恨他们吗,所谓仇富吗?

他们赚钱是因为他们带给了我们享受和服务,这种钱赚得心安理得,怎么能苛责所谓商人的“利己”呢?

换句话说,现在的商人们,即使赚了我们的钱,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们不仅仅是在赚钱,更是在给这个社会创造价值和财富,也同样是一种“利他”!

为什么那些有钱人都爱做公益?
这里的公益者们,我们暂且撇除个别仅仅是作秀的人,当然不在少数,但在公益者绝对不成气候。

为什么那些有钱人,都那么爱做公益?

这个问题,我们看看稻盛和夫是怎么看的。

他在自己的京瓷公司中,树立了这样一个理念:“在追求全体员工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幸福的同时,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贡献。

他带领着员工将一个小工厂成长为一个世界级企业,在员工们的薪酬基本稳定增长后,他提议:“每位员工都能拿出奖金的一部分用于社会捐赠”,获得了所有人的爽快赞同。

因为年复一年的公益行为,稻盛和夫在2003年时获得了卡耐基协会授予的“卡耐基博爱奖”,他在领奖致辞中是这么说的:

“我只是一个拼命工作的人,创建了京瓷和KDDI两家企业,所幸的是,企业的发展超乎预想,我也获得了始料未及的巨大财产。卡耐基先生说,个人的财富应该用于社会公益。我也一贯持有同样的信念,上天赐予的财富应该用于为社会为世人服务,所以我积极从事各种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

不仅仅是商人,任何一个普通的人,人生的极致就是让对方得利,让自己也获利,当我们处处为别人着想时,不仅仅获得了内心的充盈,通常也会收获意外的回报。

既然如此,助人,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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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ris,二胎奶爸。微信:Krisgtd,LinkedIn专栏作者,三年陪孩子读300本书,半年10个500强offer,2个月考博,1个月瘦20斤。

主播:杨枪枪,新闻主播,公众号:小杨说事儿,微博@杨晨太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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