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咸丰】一座城池,叫唐崖

 

唐崖土司城遗址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唐崖镇,主要遗存年代为明代中后期至清初(17世纪—18世纪初),占地规模...





唐崖土司城遗址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唐崖镇,主要遗存年代为明代中后期至清初(17世纪—18世纪初),占地规模约80公顷,为土家族唐崖覃氏土司治所。唐崖土司历史上大多为安抚司、长官司等,属等级较低的土司,管辖周围约600平方公里的领地。





唐崖土司城遗址目前考古已发现的遗存类型较为丰富,包括城防设施(城门、城墙等)、交通设施(道路、桥梁、码头等)、建筑基址、墓葬、苑囿、手工业遗址等多种类型,出土遗物主要有金银器、瓷器、印章、砖石质建筑构件等,其中以青花瓷器残片和石质建筑构件为主。其考古学年代判定主要集中于明代中后期,并有纪年题刻,与明天启崇祯年间(1621-1644年)田氏夫人集中建城等历史记载相符。城内保存完整、井然有序的道路、院落体系,呈现出城址主体一次性集中规划、营建的特征。

1978年,经咸丰县文物部门调查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

1983年,修建张王庙罩马亭。1986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咸丰县文物部门调查掌握了大量的文物背景资料,收集了“唐崖长官司印”等若干文物;被咸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8年,被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后改名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0年,对土司城院墙进行了维护加固,在土王墓和田氏夫人墓周围新修了围墙和铁门。

1992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维修石牌坊、土王墓及田氏夫人墓;次年,树立了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2000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唐崖土司城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001年,维修土王墓、牌坊、张王庙等处的排水沟,对院墙、街巷的垮塌、损毁部分进行了维修;同年,咸丰县文物管理所再次在此进行了重点调查,收集到部分散落在民间的文物。

2003年,咸丰县政府制定了《唐崖司文物保护管理守则》《旅游须知》等地方性管理办法,约束居民和旅游者的行为,加强文物保护的法制宣传。

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1年9月,湖北省考古研究所派考古工作队,对唐崖土司城遗址进行考古发掘。

2012年11月,列入《中国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2013年2月18日,国家文物局童明康副局长一行对唐崖土司城遗址进行考察。

2013年3月初,国家文物局正式将唐崖土司城遗址纳入2015年的申遗项目。

2013年9月,三省三地委托的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承担的“申遗文本”编制完成,并提交世界遗产委员会,12月,申遗文本通过了初步审查。

2014年9月14至16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派遣专家塔拉·夏玛女士(印度籍)到唐崖土司城遗址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2015年7月4日,第39届世界遗产大会最终表决,至此终于获得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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