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是时候和公司算账了

 

最近收到了很多离职朋友的抱怨,关于离职工资结算和一些约定奖金未发的问题,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离职时如何和公司把账目算清楚,做到两不相欠,好聚好散。...







这春暖花开的日子,筋骨要伸展活动,心思也活络起来,最近的离职的人有点多啊!离职的时候我对找到新坑的同事说的一句话就是“恭喜你脱离苦海”,或许这不是一个正常的HR所为,但同事有了更好的去处,还是送上祝福,或许也只有我知道他的苦~~

今天说说离职的时候,如何和公司“算账”!这个话题有点沉重~~~



1
工资

大多数的劳动纠纷都围绕着钱的问题,无外乎是员工觉得该给的钱没给,或者没给到位。

在我们入职的时候对于工资的结构,发放方式,时间,形式都要了解清楚,白纸黑字留下证据,这才能方便以后的各种扯皮。

合同上没有写明详细工资的,至少offer上要写清楚,绩效工资如何计算和发放也需要明确,那些不清不楚的描述,“按照公司绩效考核规定”的一句话就把你打发了,可能这个规定还是随时变动的,你也不仔细看就签字,到时候损失的还是自己。

另外一些所谓的口头约定也是转瞬即逝的东西,好友最近还在讨要去年的绩效工资,老板居然说当时没有承诺过,让他拿出邮件或者其他纸质文档,可怜的人就是太容易相信人了,走上了艰难的讨薪之路。

说到这里,又想到了一些公司的常态,工资10000,公司合同上只写5000,HR口头上约定剩余工资部分走报销/发购物卡或者其他形式,相信很多员工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如果没有其他任何关于工资总额的凭证(加盖公章),你也敢在合同上签字,也只能说明你心大,很傻很天真。

一般公司都有统一的发薪日期,离职工资的结算如果能当场结算那是最好的,实在不行也不可超过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否则就是拖欠工资。

所以入职的时候要把工资搞清楚,离职的时候是我们的钱我们要据理力争,只要我们的要求是合理的,公司有义务支付。
2
加班费

要离职了,之前的加班也该时候算算清楚了。很多公司基于成本的考虑,加班多数是用调休来抵冲的。现在员工也精明了,会保留自己的考勤记录,离职的时候和HR算总账。对于加班时间的确认可不是你说加班就是加班,一定要是双重确认,企业和员工都对加班行为认可才可视为加班。每天下班不回家,在公司蹭网,蹭空调,临走的时候打个卡,那可不是加班。如果合理通过审批的加班,在离职时没有清算完毕,应给予加班费。

对于加班费的核算,关注两个点:一、加班费核算的日工资基数,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会有关于加班工资核算的单独规定,一般单独规定的,基本上是变相降低你加班日工资基数(相对于你正常日工资基数会少),这时候一定要留意一下。二、加班费的计算系数,工作日1.5倍,双休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一般双休日加班可安排调休,其他情况是要发放加班工资的,但是现实工作中可能做不到,这个需要双方协调认可即可。
3
经济补偿金

并不是所有离职的人都有经济补偿金的,至于离职时哪些情况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相信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此处不单独列出来将,小唯也不多废话了。

重点想和大家说一点:经济补偿金的核算基数(合同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涉及到一个工资总数的概念,工资总数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对奖金的范围进行了解释,也明确规定了奖金包括年终奖(劳动分红),因此奖金属于工资。所以工资总数中包含了加班费和年终奖,这一点是要注意,如果HR不给你算,你可要提出来,不然就生生少了不少钱。
4
带薪年假

上海的多数公司还都在执行年休假制度的,福利好的公司年休假比法定的还要多。一般公司的制度是当年的年休假当年休完,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当年没有休完可以转到次年休。但是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如果当年可用年休(按在职时间比例计算)在离职的时候没有休完,是可以让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的,年休天数核算仅取整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所以离职的时候看看往年和在职年份还有没有未休年假。
5
违约金

目前只有两种情况是涉及违约金的,一、竞业限制,签订竟业限制后,企业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如果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一旦公司不按规定给你经济补偿,经济限制就视为默认解除了,也不存在给公司违约金的情况了。二、出资培训,这种出资培训一般是为了提高个人专业技能,由公司出钱让你去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如果不满服务期提前离职,将支付一笔违约金。当然也不是全赔,要按照在职服务时间比例减去已经服务的时间再去计算违约金。



但是有一点要和大家说明,有的公司在入职的时候给员工开设入职培训,或者产品培训、上岗培训之类的培训课程,并约定这类培训要设置服务期的,你可以严词拒绝,这类情况是不存在违约金的。

所以离职的时候我们拿该拿的钱,也要明白哪些钱不能被忽悠。
6
清算借款,垫付款等

这一点比较简单,离职的时候,借公司的钱,代垫的钱一定要及时梳理清楚,因为很多公司报销的财务系统和人员信息是绑定的,一旦你离职后个人信息账号删除,很多没有核销的账目查询会很麻烦,所以有这样的情况存在,最好保留一些邮件和截图以备不时之需。
离职的时候和公司“算账",大致就这些差不多了,小唯能帮到你的也只有这些了。大家还是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毕竟每一份工作无论得失,都是我们积攒宝贵经验的财富。但是自己的合法利益,该争取的还是要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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