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1日,张某与某乳品厂签订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担任销售主管,合同约定张某的工作时间为不定时工作制。后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并未进行续签,但实际张某仍然继续在某乳品厂处工作。直至2019年3月,张某离开工作岗位,双方一直未曾就劳动合同进行补签,且该厂并未支付张某2019年1月至3月的工资。2019年4月8日,原告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裁决该厂向张某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乳品厂不服仲裁结果遂提起诉讼。


争议焦点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裁决分析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和乳品产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张某继续在该厂进行处工作,但该厂并未提出异议,故实际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法院认为仲裁委的裁决结果并无不当。


裁判结果

该厂向张某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律师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本案中张某在与乳品厂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进行工作,且乳品厂接受张某的提供的劳动,且并未提出异议,故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但双方并未从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乳品厂应当依法支付此期间的二倍工资,法院的判决于法有据。

蓝海提示: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就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进行做出处理,如果用人单位有继续留用劳动者的意图则应当及时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劳动关系合法延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留用劳动者打算就应及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金。切记需要避免出现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实际仍然提供劳动的情形。

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劳动者的用工问题,在处理劳动者离职或是劳动关系延的情形都应该高效妥善,便于企业后续招揽各项人才,树立正面形象。另一方面,法律不保护被动的人,劳动者自身也应当多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职场中做到合法有效的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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